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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网络购物订单被取消,引发争论。订单是要约还是合同成为争议焦点,司法实践中多将其认定为合同。但依据合同法相关理论和法律规定,网络购物订单应当是消费者向商家提出的订立合同的要约。而这一结论会引发新的问题,使法律逻辑无法自洽。问题的症结在于网络购物合同成立时间的决定权完全掌握在经营者手中,从而使交易处于不确定状态。建议立法规定网络商品经营者对订单予以承诺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