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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网络社交媒体具有即时性、主体普遍性、信息碎片化断层化等特点,是高校大学生群体接受法治教育的重要途径。新形势下,应创立提供全面信息的法治教育渠道、增强法治教育与舆论前沿的联系、全面提升法治教育参与者的素养,才能够在网络社交媒体平台上塑造良好的法治教育环境,切实提升高校大学生的法治素养。
关键词:网络社交媒体;法治教育;高校;大学生
随着现代社会网络的普及、社交工具的更新,高校大学生作为网络社交媒体的重要参与者,时时面临良莠不齐的多元文化信息,也造成了部分大学生法律观念单薄、法律素养不足的问题。目前,网络社交媒体作为法治教育的新阵地,所传递的信息具有即时性、主体普遍性、信息碎片化断层化的特点。但是,如果只通过公众号、微博等社交平台进行碎片式阅读,对其中蕴含的法律原理和规范往往也是浮光掠影、难以深入,甚至会产生误解和歪曲。因此,高校应重视网络环境下大学生的法治教育的实效,在复杂多元的环境中结合社会热点帮助学生透视法律内核。
一、提升准确性:创立提供全面信息的法治教育渠道
网络社交媒体拓展了信息传播的时间和空间,使人们可以在移动互联网络覆盖的任何地方搜索、查阅和发布信息,这种超时空性也使一些事件要比传统媒体时代更受人关注。尤其是这些事件就发生在学生身边,其中一部分还与学生自身的利益密切相关时,同学们往往会主动给出自己的反馈。同时,高校大学生出于自身的正义感,积极履行这方面的公民责任,勇于对新闻事件发表意见、抨击自己看到的社会不公正现象,这种积极参与社会政治、坚持法律正义心态当然值得肯定。但是网络社交媒体同样具有失真性,微博、微信、论坛作为重要的传播工具,可以为每一个人提供客户终端,使公众能够畅所欲言。因此,一些时评文章往往主观性较强,可信度不高,分析时所持的立场和思考的深度也难以保证,甚至有时还会因人云亦云而产生虚假信息,这都会影响大学生对于某一事件的具体认识。当同学们都只能一些事件的某一部分而非全貌,或是只能看到事件的表層而非内核时,就会引发一些原本不必要的争论,甚至对法律感到失望或产生不信任情绪,这也为高校实行法治教育设置了难点。
大学生群体是社会中的易感群体,有着相似的价值取向、性格特点,心理上也相对不成熟、缺乏理性思维。面对偏激言辞,兼之“舆论领袖”推波助澜,往往易产生趋同心理,甚至产生群体化事件。因此,在同学们对某些问题产生明显误解时,学校也要给予一定程度上的引导。
高校本身具有的理论高度与深度超越其他大多数机构,但是目前的学术环境下,大部分法律学科领域的学者都以法学教育的讲授和研究为主,法治教育仅作为兼职,对于热点事件的分析也主要是老师教学的在课堂上通过学术活动来进行。当然,部分学者也会在自己的公众平台上发表观点,但传播上往往较为分散。因此,探究法治教育的新形式可以结合当今的新媒体,如利用直播、公众号、论坛等形式,整合各家观点对聚焦大众视线的事件进行专业的多视角的解读。
探寻如何为同学们提供热点事件全面而精准的信息、深邃而精当的观点,使同学们能够从“看一看”到真正地“接受教育”,也可以为当今高校深入拓展法治教育的深度和宽度的提供一些思考的方向。对于一些重大法律制度的变迁和社会热点事件,在同学们希望获取相关信息时,至少要能够找到可靠的渠道进行全面了解、能够有途径去认识其背后法律发生作用的内在逻辑。
二、保证即时性:增强法治教育与舆论前沿的联系
社交网络媒体上流传的热点事件具有另一个显著特点是即时性。新媒体时代,新闻资讯随时发布、随时传输,使公众可以第一时间事件发生的一切,但由于信息的庞杂,某一事件受到高度关注的时间往往只有几天,随后就会随着热度的下降而湮灭在信息的浪潮中。因此,把握前沿阵地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要保证法治教育的即时性,也只有这样,才能得到能有效的传播。
因此,法治教育部门应当与高速有效的舆情监督部门相配合,首先能够及时对相关热点事件做出反应,从法律的角度予以有力回应;其次也要及时关注学生的意见,对学生的困惑给予即时反馈和解答。而针对新媒体环境下的即时教育,还需要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下,运用心理学的基础理论、思想政治教育学,借鉴网络心理学、网络社会学等学科的理论方法,从高校实际着眼,提高法治研究和教育者努力提高信息化素质。如在利用新媒体渠道时,应有专家学者对热点事件进行及时解读,或实现对信息的及时而客观的梳理。同时也可以利用新媒体交互性的特点增强互动,举办一些趣味性线上活动,例如线上答疑等,有效率地使同学们接受法治知识、感受法治精神,在当今新媒体环境中“所有人对所有人进行传播”、众说纷纭的特性下,能够在获取充足信息的前提下形成自己相对成熟的观点。
三、主体普遍性:全面提升法治教育参与者的素养
网络社交媒体的参与主体具有普遍性和多样性,因此利用这一平台来实行行之有效的法治教育,必须全面提升参与者的素养。一直以来高校法治教育的主体都是法学专业老师,随着高校法治教育的不断发展和创新,其教育的主体也在不断扩大,从专业的法学教师,到优秀的身边同学的“同伴教育”,更包括在高校大学生生活中扮演重要角色的高校辅导员等角色。
在信息爆炸的网络社交媒体时代,一个人法治观念的形成,需要全方位的教育,仅靠老师难以打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仅依靠课堂教育很难对学生的法律素养提供有力引导。在课堂之外,学生还有大量的自由时间,而这一过程中很少有老师那样对法律有深入了解的人给他们这方面的指导。仅从法治教育的课程设计来看,每周不超过两课时的课堂教学由于时间有限容易导致讲授的片面性,在内容上也较为关注学生的共性需要,无法照顾到每一位同学的特殊性。因此,课堂虽然是实行法治教育的传统方式,老师虽然是法治教育的主要施加者,但是其影响始终有限。在课堂之外,也需要辅导员等更多的辅助力量在生活中去加深学生的法治教育,帮助同学们树立规则意识,拓宽对法治的理解。 因此,以高校辅导员为例,也需要接受法治教育的培训。现在高校的辅导员队伍逐渐扩大,如果把辅导员力量也能够建设成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后备力量,那则能够进一步拓宽法治教育的渠道和受众。当然,辅导员首先仍需要进行培训,只有他们理解了法治的内涵,才能给学生以帮助和影响。而这类培训的规划与落实,也应当由统筹部门来负责。统筹部门应当展开对学生法治教育接受程度的调查,从而确定教师之外法治教育辅助力量的工作目标、方式和内容;应当制定对这一群体的教学大纲,使之成为法学教育者和学生之间的缓冲的桥梁;应当使这一群体了解法治实践活动开展的方式方法,从而为继续丰富第二课堂活动提供新的引领力量。
此外,高校大学生本身也应有自觉接受法治教育的意识。一些大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及世界观在当前西方意识形态的渗透下,极易发生变化。因此在利用网络社交媒体技术的同时,也应当要警惕其带来的消极影响,积极接受法治教育,从而全面提升法治教育参与者的素养,才能够在网络社交媒体平台上营造良好的法治教育环境。
四、网络社交媒体下法治教育的必要性
我国高校的大学生法治教育体系尚不完善,接受到法治教育的成效距离时代和国家的要求仍然存在距离。大学生虽然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人,但是尚未走出象牙塔,其心理状态尚未达到成年人的成熟度,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容忽视。如果没有适当的法治教育进行引导,那么很容易走上歧途。随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的展开,法治教育之于中国法治建设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大学生作新时代社会主义建设中的最有创造力、最有活力、最年轻的力量,这一特殊群体的法治理念如何将影响到全体公民的法治水平和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社交媒体时时影响着高校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这也使得法治教育有了新的载体和传播模式。研究者应全面认识网络社交媒体下的法治教育模式的基本特征,充分挖掘其合理内容。对网络社交环境的重视,有利于学生在日常生活中感受法治精神、树立法治信仰、提升法治意识和个人素质,帮助学生自我完善、塑造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达到更高的精神境界,并能够将这种知识和理念落实到日常生活中,使高校学生自觉学法、知法、用法,在法治环境中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参与者和践行者。
同时,在社交网络空间中实施法治教育,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新时代中国社会的法治理论内涵在经历着不断丰富与发展的过程。从法制到法治,从依法治国到依宪治国,从法治政府到法治中国,全社会已经形成了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共识。因此,在这种背景下,更需要法治教育能够适应时代需求,培养学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法治理念的认同,发展与复杂多元的网络空间相适应的理论并提供稳定的秩序和规范,保证社会和谐发展。因此,高校应关注社会热点和新媒体网络的舆论前沿,透过对信息的全面提供和对知识的深入讲解让法治教育落到实处。相比于课程、讲座、实践活动等形式,新媒体和网络平台能够延展课堂时空,扩大法治教育的受众面,并对课堂教学内容进行有效衔接和深度拓展,在结合同学们兴趣的同时,更加潜移默化地提升同学们对法律的理解,通过社会对热点信息的追逐透视法律本身。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作者简介:刘书含,1995年生,女,在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参考文献
[1]胡军卫.新媒体环境下大学生法制教育对策研究[J].学理论,2015(20):146-147.
[2]普玉松.高校法治教育的不足及改进策略研究[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09.
[3]姚建龙.大学生法治教育論[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6.26-28.
关键词:网络社交媒体;法治教育;高校;大学生
随着现代社会网络的普及、社交工具的更新,高校大学生作为网络社交媒体的重要参与者,时时面临良莠不齐的多元文化信息,也造成了部分大学生法律观念单薄、法律素养不足的问题。目前,网络社交媒体作为法治教育的新阵地,所传递的信息具有即时性、主体普遍性、信息碎片化断层化的特点。但是,如果只通过公众号、微博等社交平台进行碎片式阅读,对其中蕴含的法律原理和规范往往也是浮光掠影、难以深入,甚至会产生误解和歪曲。因此,高校应重视网络环境下大学生的法治教育的实效,在复杂多元的环境中结合社会热点帮助学生透视法律内核。
一、提升准确性:创立提供全面信息的法治教育渠道
网络社交媒体拓展了信息传播的时间和空间,使人们可以在移动互联网络覆盖的任何地方搜索、查阅和发布信息,这种超时空性也使一些事件要比传统媒体时代更受人关注。尤其是这些事件就发生在学生身边,其中一部分还与学生自身的利益密切相关时,同学们往往会主动给出自己的反馈。同时,高校大学生出于自身的正义感,积极履行这方面的公民责任,勇于对新闻事件发表意见、抨击自己看到的社会不公正现象,这种积极参与社会政治、坚持法律正义心态当然值得肯定。但是网络社交媒体同样具有失真性,微博、微信、论坛作为重要的传播工具,可以为每一个人提供客户终端,使公众能够畅所欲言。因此,一些时评文章往往主观性较强,可信度不高,分析时所持的立场和思考的深度也难以保证,甚至有时还会因人云亦云而产生虚假信息,这都会影响大学生对于某一事件的具体认识。当同学们都只能一些事件的某一部分而非全貌,或是只能看到事件的表層而非内核时,就会引发一些原本不必要的争论,甚至对法律感到失望或产生不信任情绪,这也为高校实行法治教育设置了难点。
大学生群体是社会中的易感群体,有着相似的价值取向、性格特点,心理上也相对不成熟、缺乏理性思维。面对偏激言辞,兼之“舆论领袖”推波助澜,往往易产生趋同心理,甚至产生群体化事件。因此,在同学们对某些问题产生明显误解时,学校也要给予一定程度上的引导。
高校本身具有的理论高度与深度超越其他大多数机构,但是目前的学术环境下,大部分法律学科领域的学者都以法学教育的讲授和研究为主,法治教育仅作为兼职,对于热点事件的分析也主要是老师教学的在课堂上通过学术活动来进行。当然,部分学者也会在自己的公众平台上发表观点,但传播上往往较为分散。因此,探究法治教育的新形式可以结合当今的新媒体,如利用直播、公众号、论坛等形式,整合各家观点对聚焦大众视线的事件进行专业的多视角的解读。
探寻如何为同学们提供热点事件全面而精准的信息、深邃而精当的观点,使同学们能够从“看一看”到真正地“接受教育”,也可以为当今高校深入拓展法治教育的深度和宽度的提供一些思考的方向。对于一些重大法律制度的变迁和社会热点事件,在同学们希望获取相关信息时,至少要能够找到可靠的渠道进行全面了解、能够有途径去认识其背后法律发生作用的内在逻辑。
二、保证即时性:增强法治教育与舆论前沿的联系
社交网络媒体上流传的热点事件具有另一个显著特点是即时性。新媒体时代,新闻资讯随时发布、随时传输,使公众可以第一时间事件发生的一切,但由于信息的庞杂,某一事件受到高度关注的时间往往只有几天,随后就会随着热度的下降而湮灭在信息的浪潮中。因此,把握前沿阵地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要保证法治教育的即时性,也只有这样,才能得到能有效的传播。
因此,法治教育部门应当与高速有效的舆情监督部门相配合,首先能够及时对相关热点事件做出反应,从法律的角度予以有力回应;其次也要及时关注学生的意见,对学生的困惑给予即时反馈和解答。而针对新媒体环境下的即时教育,还需要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下,运用心理学的基础理论、思想政治教育学,借鉴网络心理学、网络社会学等学科的理论方法,从高校实际着眼,提高法治研究和教育者努力提高信息化素质。如在利用新媒体渠道时,应有专家学者对热点事件进行及时解读,或实现对信息的及时而客观的梳理。同时也可以利用新媒体交互性的特点增强互动,举办一些趣味性线上活动,例如线上答疑等,有效率地使同学们接受法治知识、感受法治精神,在当今新媒体环境中“所有人对所有人进行传播”、众说纷纭的特性下,能够在获取充足信息的前提下形成自己相对成熟的观点。
三、主体普遍性:全面提升法治教育参与者的素养
网络社交媒体的参与主体具有普遍性和多样性,因此利用这一平台来实行行之有效的法治教育,必须全面提升参与者的素养。一直以来高校法治教育的主体都是法学专业老师,随着高校法治教育的不断发展和创新,其教育的主体也在不断扩大,从专业的法学教师,到优秀的身边同学的“同伴教育”,更包括在高校大学生生活中扮演重要角色的高校辅导员等角色。
在信息爆炸的网络社交媒体时代,一个人法治观念的形成,需要全方位的教育,仅靠老师难以打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仅依靠课堂教育很难对学生的法律素养提供有力引导。在课堂之外,学生还有大量的自由时间,而这一过程中很少有老师那样对法律有深入了解的人给他们这方面的指导。仅从法治教育的课程设计来看,每周不超过两课时的课堂教学由于时间有限容易导致讲授的片面性,在内容上也较为关注学生的共性需要,无法照顾到每一位同学的特殊性。因此,课堂虽然是实行法治教育的传统方式,老师虽然是法治教育的主要施加者,但是其影响始终有限。在课堂之外,也需要辅导员等更多的辅助力量在生活中去加深学生的法治教育,帮助同学们树立规则意识,拓宽对法治的理解。 因此,以高校辅导员为例,也需要接受法治教育的培训。现在高校的辅导员队伍逐渐扩大,如果把辅导员力量也能够建设成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后备力量,那则能够进一步拓宽法治教育的渠道和受众。当然,辅导员首先仍需要进行培训,只有他们理解了法治的内涵,才能给学生以帮助和影响。而这类培训的规划与落实,也应当由统筹部门来负责。统筹部门应当展开对学生法治教育接受程度的调查,从而确定教师之外法治教育辅助力量的工作目标、方式和内容;应当制定对这一群体的教学大纲,使之成为法学教育者和学生之间的缓冲的桥梁;应当使这一群体了解法治实践活动开展的方式方法,从而为继续丰富第二课堂活动提供新的引领力量。
此外,高校大学生本身也应有自觉接受法治教育的意识。一些大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及世界观在当前西方意识形态的渗透下,极易发生变化。因此在利用网络社交媒体技术的同时,也应当要警惕其带来的消极影响,积极接受法治教育,从而全面提升法治教育参与者的素养,才能够在网络社交媒体平台上营造良好的法治教育环境。
四、网络社交媒体下法治教育的必要性
我国高校的大学生法治教育体系尚不完善,接受到法治教育的成效距离时代和国家的要求仍然存在距离。大学生虽然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人,但是尚未走出象牙塔,其心理状态尚未达到成年人的成熟度,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容忽视。如果没有适当的法治教育进行引导,那么很容易走上歧途。随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的展开,法治教育之于中国法治建设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大学生作新时代社会主义建设中的最有创造力、最有活力、最年轻的力量,这一特殊群体的法治理念如何将影响到全体公民的法治水平和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社交媒体时时影响着高校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这也使得法治教育有了新的载体和传播模式。研究者应全面认识网络社交媒体下的法治教育模式的基本特征,充分挖掘其合理内容。对网络社交环境的重视,有利于学生在日常生活中感受法治精神、树立法治信仰、提升法治意识和个人素质,帮助学生自我完善、塑造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达到更高的精神境界,并能够将这种知识和理念落实到日常生活中,使高校学生自觉学法、知法、用法,在法治环境中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参与者和践行者。
同时,在社交网络空间中实施法治教育,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新时代中国社会的法治理论内涵在经历着不断丰富与发展的过程。从法制到法治,从依法治国到依宪治国,从法治政府到法治中国,全社会已经形成了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共识。因此,在这种背景下,更需要法治教育能够适应时代需求,培养学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法治理念的认同,发展与复杂多元的网络空间相适应的理论并提供稳定的秩序和规范,保证社会和谐发展。因此,高校应关注社会热点和新媒体网络的舆论前沿,透过对信息的全面提供和对知识的深入讲解让法治教育落到实处。相比于课程、讲座、实践活动等形式,新媒体和网络平台能够延展课堂时空,扩大法治教育的受众面,并对课堂教学内容进行有效衔接和深度拓展,在结合同学们兴趣的同时,更加潜移默化地提升同学们对法律的理解,通过社会对热点信息的追逐透视法律本身。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作者简介:刘书含,1995年生,女,在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参考文献
[1]胡军卫.新媒体环境下大学生法制教育对策研究[J].学理论,2015(20):146-147.
[2]普玉松.高校法治教育的不足及改进策略研究[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09.
[3]姚建龙.大学生法治教育論[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6.2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