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是指按照施工图的设计要求,根据施工合同及现行计价规则等编制的文件。它不仅仅是确定工程造价的主要文件,也是业主支付工程价款的依据。做好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对于搞好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控制是非常重要的。在审核工作中要认真细致,使资金用到实处。
关键词: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审核;问题;措施
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是指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向建设单位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经审核的工程竣工结算是核定建设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后编制竣工决算和核定新增固定资价值的依据。在竣工结算审核中存在的问题,要以严肃、公正的态度探讨出问题解决的措施及方法。
一.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审核的意义
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与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不论是决策阶段还是施工阶段,都会影响到工程的最后实际造价。竣工结算审核对于工程造价的确定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部分,专业性强,涉及面广。从我们现在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管理现状来看,管理水平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尤其是一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往往由于造价专业人员的欠缺,而造成在结算审核过程中存在很大的漏洞。所以不论从工程施工的建设,还是从工程造价的合理控制来讲,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在工程建设中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是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必要程序及重要手段。通过对竣工结算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和复核,及时纠正所存在的错误和问题,使之更加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达到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保证项目目标管理的实现。
二.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审核过程中常遇的问题及措施
1.工程结算条款不全或缺失的问题及措施
工程结算条款不全或缺失的问题,就是因为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结算条款表述都不全,甚至根本就没有结算的这一条款,造成对工程的竣工结算审核难以进行。
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在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时可以组织建设、施工及招标代理等相关单位进行协商,确定出具体明确的结算原则,最后再形成协商后的书面补充协议。
如某市政道路工程,其中给水、绿化、路灯、电力管线及综合通信工程在项目招标时采用暂估价的形式,暂估造价为126万元,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对上述单项工程结算原则未明确,造成最后竣工结算无法审核,为此我们组织建设、施工等相关单位进行协商,最终根据具体的工程类别和现行的计价规范,按照项目的中标下浮率及实际施工期,明确结算原则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审核的依据。
2.招标文件与施工合同的结算条款不一致的问题及措施。
在日常的竣工结算审核工作中,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作为工程项目的重要资料和工程价款结算的重要依据,也是审核的重点内容之一。我们经常会发现招标文件与施工合同的结算条款不一致的问题。如某政府投资建设的住宅小区项目,招标文件规定总包管理费及配合费按分包工程造价的1%计取;而施工合同却约定:消防工程、弱电工程、电梯安装、煤气安装、进户单元门安装等由甲方另行委托专业施工单位分包的,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工程造价3%的总包管理费及配合费。多计总包管理费及配合费约72万元。
对这种情况,我们应根据项目的资金来源不同而分别处理:对非政府投资项目,一般按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一致意见,来进行确定是按招标文件还是按施工合同的结算条款执行;而对政府投资项目,我们首先应分析两种结算条款对工程最终结算价款的影响,若合同结算原则低于招标文件结算原则,一般按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一致意见即合同结算条款执行。若合同结算原则高于招标文件结算原则,则我们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与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订立书面的合同。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的规定,要求建设单位对合同结算条款予以修订并征得施工单位同意,否则在审核报告中按损失浪费批露。
3.工程量清單的错漏项问题及措施
在工程实践中,由于工程图纸不完备,编制清单时,设计人员仍在修改设计设计图纸,而新修改的设计图纸没有及发送清单编制人,或者由于编制人员业务能力不佳,计算偏差等原因,造成工程量清单错漏项情况时有发生,给后期的竣工结算审核造成一定的影响,如果错漏项所涉及的造价较大,甚至会发生诉讼。结算时该如何处理这种问题,首先当施工合同对工程量清单错漏项有明确约定的,则从其约定;如果施工合同对工程量清单错漏项没有约定结算条款的,按照清单计价规范发包人承担清单工程量的风险,承包人承担投标报价的风险原则,我们可以依据施工图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时的计价依据和材料计价原则,对工程量清单错漏项进行调整补充。
4.无价材料(设备)结算价的确定问题及措施
关于政府投资项目无价材料(设备)结算价审核,一是审核其确定程序是否合法合规,主要审查对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划标准的材料(设备),是否进行了招投标;二是审核无价材料(设备)的签证价是否符合市场行情,有无明显偏离市场价,判断其是否偏离市场价可通过询价或者同时期的类似工程的成交价进行判断。
询价主要有两个难题:第一是材料(设备)的价格是动态变化的,结算时,所了解的价格并不是工程施工期间的价格,有的滞后一两年,甚至几年的情况都有,这就还需了解这种材料(设备)价格的变化情况及引起其变化的各种因素,应该对询来的价格进行加工处理,确定一个符合当期市场价的结算价;第二就是材料(设备)的价格有出厂价、批发价和零售价,要先判断询来的价格是哪一种,然后再确定一个大众价作为结算价。为此我们应通过网络、电话或现场询价等多种方式,找相同档次的三四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询价,这样询来的价格才会接近真正的市场价。 如某综合办公楼附属工程,建设单位对10×20×600中国黑花岗岩侧石、12×25×600中国黑花岗岩平石的签证价分别为190元∕米、285元∕米,竣工结算审核过程中经询价该材料价分别应在120元∕米、180元∕米内,两者造价相差约15万元,后经多方协调,最终施工单位同意核减。
5.低价中标-工程变更-高价结算问题及措施
政府投资项目自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以来,部分项目呈现“低价中标-工程变更-高价结算”的现象,在投标时,施工单位故意将某些材料(设备)的价格报的很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常常以该种材料(设备)目前市场上采购不到等为由,通过工程变更要求变换材料(设备)品种,并要求原材料(设备)按投标报价予以扣除,替换后材料(设备)要求按当前市场价计取,从而达到高价结算的目的,导致国家建设资金损失浪费。
针对这种情况,为防止施工单位对不平衡报价的项目利用工程变更来实现高价结算,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应严格审核工程变更,把好工程变更签证关。对确需变更的材料(设备),在竣工结算时,我们应按标底价结合中标下浮率将原材料(设备)予以扣除,替换后的材料(设备)再按市场价予以结算;或者按中标价将原材料(设备)予以扣除,替换后的材料(设备)按市场价结合原材料(设备)的投标报价相比于标底的下浮率进行结算。
如某政府投资综合办公楼工程,中标下浮率为7.8%,其中不锈钢阀门、防爆波阀门施工单位采用了不平衡报价,其投标报价相比标底价下浮了30%,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设计变更改为铸钢阀门,结算时施工单位提出不锈钢阀门、防爆波阀门按投标报价扣除,铸钢阀门按信息价下浮7.8%结算,最终竣工结算审核时不锈钢阀门、防爆波阀门按投标报价扣除,铸钢阀门按信息价下浮30%予以结算,核减工程造价约58万元。
结语:
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的环节,是审核成果的最终体现;同时它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相互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我们要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做好,就得要审核人员拥有很强的责任心及业务能力的综合素质,随着社会的发展,工程建设水平的提高,对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的要求也不断提高,所以我们在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中要迈向一个新的台阶。
参考文献
[1]李合堂,工程结(决)算审核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的办法[J].科技信息,2013(9)
[2]曹瑩,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预决(接)算审核探讨[J].新财经,2012(6)
[3]苏恒明,基建工程预(决)算审核中应该注意的问题[J].中国卫生经济,2010(3)
[4]张智,工程预结算审核管理探讨[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3(7)
关键词: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审核;问题;措施
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是指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向建设单位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经审核的工程竣工结算是核定建设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后编制竣工决算和核定新增固定资价值的依据。在竣工结算审核中存在的问题,要以严肃、公正的态度探讨出问题解决的措施及方法。
一.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审核的意义
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与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不论是决策阶段还是施工阶段,都会影响到工程的最后实际造价。竣工结算审核对于工程造价的确定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部分,专业性强,涉及面广。从我们现在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管理现状来看,管理水平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尤其是一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往往由于造价专业人员的欠缺,而造成在结算审核过程中存在很大的漏洞。所以不论从工程施工的建设,还是从工程造价的合理控制来讲,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在工程建设中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是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必要程序及重要手段。通过对竣工结算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和复核,及时纠正所存在的错误和问题,使之更加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达到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保证项目目标管理的实现。
二.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审核过程中常遇的问题及措施
1.工程结算条款不全或缺失的问题及措施
工程结算条款不全或缺失的问题,就是因为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结算条款表述都不全,甚至根本就没有结算的这一条款,造成对工程的竣工结算审核难以进行。
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在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时可以组织建设、施工及招标代理等相关单位进行协商,确定出具体明确的结算原则,最后再形成协商后的书面补充协议。
如某市政道路工程,其中给水、绿化、路灯、电力管线及综合通信工程在项目招标时采用暂估价的形式,暂估造价为126万元,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对上述单项工程结算原则未明确,造成最后竣工结算无法审核,为此我们组织建设、施工等相关单位进行协商,最终根据具体的工程类别和现行的计价规范,按照项目的中标下浮率及实际施工期,明确结算原则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审核的依据。
2.招标文件与施工合同的结算条款不一致的问题及措施。
在日常的竣工结算审核工作中,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作为工程项目的重要资料和工程价款结算的重要依据,也是审核的重点内容之一。我们经常会发现招标文件与施工合同的结算条款不一致的问题。如某政府投资建设的住宅小区项目,招标文件规定总包管理费及配合费按分包工程造价的1%计取;而施工合同却约定:消防工程、弱电工程、电梯安装、煤气安装、进户单元门安装等由甲方另行委托专业施工单位分包的,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工程造价3%的总包管理费及配合费。多计总包管理费及配合费约72万元。
对这种情况,我们应根据项目的资金来源不同而分别处理:对非政府投资项目,一般按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一致意见,来进行确定是按招标文件还是按施工合同的结算条款执行;而对政府投资项目,我们首先应分析两种结算条款对工程最终结算价款的影响,若合同结算原则低于招标文件结算原则,一般按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一致意见即合同结算条款执行。若合同结算原则高于招标文件结算原则,则我们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与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订立书面的合同。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的规定,要求建设单位对合同结算条款予以修订并征得施工单位同意,否则在审核报告中按损失浪费批露。
3.工程量清單的错漏项问题及措施
在工程实践中,由于工程图纸不完备,编制清单时,设计人员仍在修改设计设计图纸,而新修改的设计图纸没有及发送清单编制人,或者由于编制人员业务能力不佳,计算偏差等原因,造成工程量清单错漏项情况时有发生,给后期的竣工结算审核造成一定的影响,如果错漏项所涉及的造价较大,甚至会发生诉讼。结算时该如何处理这种问题,首先当施工合同对工程量清单错漏项有明确约定的,则从其约定;如果施工合同对工程量清单错漏项没有约定结算条款的,按照清单计价规范发包人承担清单工程量的风险,承包人承担投标报价的风险原则,我们可以依据施工图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时的计价依据和材料计价原则,对工程量清单错漏项进行调整补充。
4.无价材料(设备)结算价的确定问题及措施
关于政府投资项目无价材料(设备)结算价审核,一是审核其确定程序是否合法合规,主要审查对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划标准的材料(设备),是否进行了招投标;二是审核无价材料(设备)的签证价是否符合市场行情,有无明显偏离市场价,判断其是否偏离市场价可通过询价或者同时期的类似工程的成交价进行判断。
询价主要有两个难题:第一是材料(设备)的价格是动态变化的,结算时,所了解的价格并不是工程施工期间的价格,有的滞后一两年,甚至几年的情况都有,这就还需了解这种材料(设备)价格的变化情况及引起其变化的各种因素,应该对询来的价格进行加工处理,确定一个符合当期市场价的结算价;第二就是材料(设备)的价格有出厂价、批发价和零售价,要先判断询来的价格是哪一种,然后再确定一个大众价作为结算价。为此我们应通过网络、电话或现场询价等多种方式,找相同档次的三四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询价,这样询来的价格才会接近真正的市场价。 如某综合办公楼附属工程,建设单位对10×20×600中国黑花岗岩侧石、12×25×600中国黑花岗岩平石的签证价分别为190元∕米、285元∕米,竣工结算审核过程中经询价该材料价分别应在120元∕米、180元∕米内,两者造价相差约15万元,后经多方协调,最终施工单位同意核减。
5.低价中标-工程变更-高价结算问题及措施
政府投资项目自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以来,部分项目呈现“低价中标-工程变更-高价结算”的现象,在投标时,施工单位故意将某些材料(设备)的价格报的很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常常以该种材料(设备)目前市场上采购不到等为由,通过工程变更要求变换材料(设备)品种,并要求原材料(设备)按投标报价予以扣除,替换后材料(设备)要求按当前市场价计取,从而达到高价结算的目的,导致国家建设资金损失浪费。
针对这种情况,为防止施工单位对不平衡报价的项目利用工程变更来实现高价结算,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应严格审核工程变更,把好工程变更签证关。对确需变更的材料(设备),在竣工结算时,我们应按标底价结合中标下浮率将原材料(设备)予以扣除,替换后的材料(设备)再按市场价予以结算;或者按中标价将原材料(设备)予以扣除,替换后的材料(设备)按市场价结合原材料(设备)的投标报价相比于标底的下浮率进行结算。
如某政府投资综合办公楼工程,中标下浮率为7.8%,其中不锈钢阀门、防爆波阀门施工单位采用了不平衡报价,其投标报价相比标底价下浮了30%,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设计变更改为铸钢阀门,结算时施工单位提出不锈钢阀门、防爆波阀门按投标报价扣除,铸钢阀门按信息价下浮7.8%结算,最终竣工结算审核时不锈钢阀门、防爆波阀门按投标报价扣除,铸钢阀门按信息价下浮30%予以结算,核减工程造价约58万元。
结语:
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的环节,是审核成果的最终体现;同时它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相互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我们要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做好,就得要审核人员拥有很强的责任心及业务能力的综合素质,随着社会的发展,工程建设水平的提高,对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的要求也不断提高,所以我们在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中要迈向一个新的台阶。
参考文献
[1]李合堂,工程结(决)算审核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的办法[J].科技信息,2013(9)
[2]曹瑩,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预决(接)算审核探讨[J].新财经,2012(6)
[3]苏恒明,基建工程预(决)算审核中应该注意的问题[J].中国卫生经济,2010(3)
[4]张智,工程预结算审核管理探讨[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