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安康市汉滨区法院作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团"制度试点单位,经过7年的试点,在实施方案制定、人民陪审团成员人才库筹建、工作创新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也存在人民陪审团审判的启动机制单一、人民陪审团成员组成不适当、人民陪审团意见仅为合议庭裁判时的重要参考、人民陪审员履职保障不完善等问题,通过分析提出了赋予当事人选择人民陪审团审判的权利、完善人民陪审团成员遴选、将人民陪审团意见作为合议庭裁判时的重要依据、创新人民陪审员履职保障机制等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