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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市场监管改革创新,需准确定位政府市场监管职责,厘清政府与市场、行政管理与主体自治、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市场监管部门与其他行政部门、行政管理与民事救济的边界。切实规范市场监督检查方式,处理好主动检查与被动检查、抽查与其他检查方式、单一部门检查与跨部门联合检查的关系。加快建设新型市场监管体系,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