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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清政府在内忧外患环境下,推行变法修律,改革司法制度,狱制改革就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作为狱制改革措施之一,在全国普遍创办罪犯习艺所。由于受清末政府的腐朽、执行缺乏力度及开办经费所限等影响,罪犯习艺所建筑仍存在着诸多的缺陷与不足,但作为传统旧式监狱建筑向新式监狱建筑转变的过渡性的历史产物,它的存在仍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