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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过分利得税征收与立法比西方与日本迟滞20余年,抗战爆发前,仅少数学者以翻译相关外文著作的形式宣传利得税思想。抗战时期,为缓解财政困境与支付战争开支,我国通过立法征收过分利得税,并且经历了从地方税向中央税的转变,税率与法规也几经调整变更,过分利得税受到抗战民众的支持并为国家立下卓越功勋。抗战胜利后内战爆发,民众厌战并且抵触该税,过分利得税依旧存在,对工商业的恢复发展有消极的影响,直至1948年国民经济崩溃才终止征收。民国时期过分利得税施行的宗旨是为抑制财富聚集,节制资本膨胀,但事实上利得税的征收压力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