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想说爱你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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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市场经济经济秩序形成与建立,依赖于一定的社会道德秩序,而道德秩序的核心即是诚信原则。2004年的“伪书”风波折射出出版业诚信的缺失,而在纳税、履约、质量等信用记录方面,许多企业的做法也不能取信于民。自9月19日,新闻出版总署和中央纪委驻总署纪检组联合召开全国出版发行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之后,总署发行司又启动了全国的诚信调查,并拟定出相关举措加强诚信建设,规范行业秩序。本刊特组织封面文章,剖析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的现状、途径与措施。
  
  无商不奸?
  
  在市场经济不断深化的今天,出版社、经销商纷纷转企改制、进入图书大市场一较高下,昔日的国家事业单位渐渐定位到“商家”这一角色。有这么一句老话——“无商不奸”,给大多数人的印象就是似乎所有的商家都是奸诈的,是不可信的。作为生产、发行精神文化产品的出版企业,这句话也一样应验吗?
  9月19日,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在全国出版发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中提到,总署组织三个调研组分赴山西、陕西、山东、河南、江苏和安徽六个省进行调研,获取了大量第一手信息和资料。调研者一致认为,出版发行体制改革这些年取得了巨大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诚信缺失等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体现在企业与读者的关系上。少数出版发行单位只顾眼前利益,忽视企业长远利益和行业的整体利益,随意定价,随意打折,以高定价蒙骗消费者,以低折扣诱惑和误导消费者,在群众中造成极坏的影响,严重损害了行业利益,破坏了行业形象。二是体现在企业与企业的关系上。企业之间互不信任,推责任,争利益,甚至互相欺诈,造成行业交易成本和风险增加,利益分配混乱,企业整体实力受到削弱。具体表现为拖欠款严重,一些单位自有资金不足,靠长期占用上游资金进行周转,更有一些单位恶意拖欠,有钱不还,使得行业资金周转缓慢,运营效率低下。三是体现在企业与政府的关系上。个别单位不是在提高自身实力和竞争力上下功夫,而是在钻政策空子上动脑筋,使得虚假注册、偷税漏税、买卖书号、一号多书、制售盗版、商业贿赂等行为屡禁不止,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
  看来,要走出这个怪圈确实不容易。但是,作为精神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出版人能仅仅以商人自居吗?再说,商家如果不讲诚信,得到的只是短期的效益,是不可能建立百年老店的!在其他行业都走诚信经营的道路时,传播文化的出版业理应走在前列。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出版业的诚信问题也不是一天两天造成的,其原因是很复杂的。作为上游的出版社比较晚进入市场化运营,而且社与社之间的交往没有那么多利害往来,因此问题相对不那么突出。而发行业在市场拼杀多年,比较早就开始了激烈的竞争,书店和出版社之间更多的是经济往来,问题也就相对多、相对突出,发行业的诚信问题也就成了书业诚信体系建设的最大难点。2007年,北图书店事件、台湾的金石堂事件都不同程度地给书业从业人员敲了一个警钟。
  
  原“罪”
  原“罪”,就是想探究一下根底。但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就诚信问题,出版社和发行商都各有各的软肋。
  
  书店
  诚信体系建设的最大难点可以说是货款的问题,货款是最能反映书店和出版社之间合作是否正常运转的一个环节,基本上所有书店和出版社之间出现诚信问题的直接原因就是书店不能将货款按时汇到出版社。“新华书店总店几乎拖欠全国大部分出版社的钱,又能怎么样呢?”一位业内人士很无奈地说。
  出版方对书店最大的诟病就是回款不诚信,没钱不还,有钱也不还,甚至还要回扣。账期越来越长,从3个月延长到6个月、8个月,甚至一年,把书店的经营风险转嫁到了出版社。更甚的是赖帐,经常因为人员的调动或其他因素,就不还钱了,“没钱”成为理直气壮的回答。很多业内人士认为大多数新华书店和经营好的民营书业企业还能做到实销实结,但相当一部分民营书业企业的回款情况实在不敢恭维,赚一笔就走的,还是大有人在。
  最近几年发行领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试图构建多元化的竞争主体,但客观地说,这一目的并没有达到,特别是一些省所组建的发行集团成为出版集团的二级单位,发行商首先要服务于本集团的图书发行。这种做法的结果是,全国本应统一的市场被分割为各自保护的若干个子市场。一些省的新华书店优先销售本版图书,甚至业务员销售本版书的提成都比外版书高。一些省级新华书店连锁后,由于相应的管理跟不上,图书的订货量较之从前下降,回款周期延长。
  另外,对于书店业务员采购盲目、调货不足,造成退货率居高不下、后期跟踪服务差等问题,出版方对书店的意见也很大,现在很多地方甚至公开收进场费,增加了出版方的负担。但我们也要看到,发行商的不诚信是相对的,说到底,不诚信的、受害最深的往往就是中小出版社。期刊发行人员在外面找刊物的发行代理时,看见经销商拿着现款排队拿《读者》,那个羡慕啊!所以,从出版社来说,首先要从发展自己的前提出发,只要你有好书好刊,就不怕发行商压你的款了。若出版社出的书好,读者非常喜欢,具有不可替代性,比如《哈利·波特》、《于丹<论语心>得》等,则发行商是不会轻易对你说NO的。
  发行商之所以敢做出有悖市场经济规则的行为,一方面是因为长期以来,图书发行是垄断的,渠道单一,不存在竞争,与此相应,出版社与发行商之间实行的是赊销制、免合同、无条件退货等制度,这为发行商拖欠出版社的书款提供了空间。同时,新华书店依靠其健全的网络、雄厚的实力、长期的资源构筑起较为成熟的发行系统,哪些书上架、摆在什么位置、如何进行推广宣传等一般由销售商说了算。俗话说:店大欺客。因此,要改变发行界的现状,关键还在于打破区域垄断,引进竞争机制。
  
  出版社
  “出版社的不诚信表现主要是在业务合作的过程中,对于市场的维护,在已有签约代理商的地区,不断地发展新的客户,导致市场的混乱。出版社应该负有维护市场的责任。”上海音乐出版社发行人员梁志平认为。
  随着转企改制进程的推进,一些出版社的编辑室独立经济核算,自主发货,还有一些出版社与民营书商合作策划图书,经常出现多头发货、窜货的现象,让书店很头疼。
  “出版社对于一级、二级批发商和零售商的折扣一定要区分,避免折扣战,避免行业内的恶性竞争。”中央编译出版社发行部主任李纬说。
  跟风出版、重复出版、粗制滥造、出版社盲目主发、规模扩大控制不力……这些都是造成退货和库存大量增加的因素,书店说。
  价值几百亿元的图书静悄悄地沉睡在出版社的库房,出版社等上游供应商看起来是受害者,其实在这场悲剧中也充当了“帮凶”的角色,原创力缺乏、选题重复、雷同的现象层出不穷,把太多的库存一味转嫁给书店,造成书店大量积压,而人力资源成本、物流成本等项目的稳步递增,大大增加了分销企业的运营成本。
  因此,一些书店人员说,目前图书市场困境需要发行来承受,却不能由发行来解决。说到底发行只是渠道,而市场始终是由产品说了算。图书内容是发行成败的前提和关键,内容好是发行成功的立足点和支撑。出版社应在图书内部质量上进行重新挖掘、精雕细琢,争取从内容上抓住读者,有了这个基础,才谈得上发好书结好款。
  
  诚信,拿什么挽救你
  诚信体系怎么建立,笔者把它归结为“三律”:自律、他律、法律。自律是最高境界,然后是他律、法律,这几个方面如果能见效,诚信体系也就自然建成,但关键是目前书业要做到这三律还有相当难度。
  自律是最高的最理想的境界,包括上下游双方的自律。这要求从业人员要有较高的职业素养、有事业心。能够做到自律当然理想,但是大家可想而知,自律在目前的业界实行难度很大。
  他律是指通过第三方的约束,包括协会规章、行业规则等方面的内容,其实也是自律的一种。
  行业规则一般是行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由行业内的从业者在交易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交易习惯,并由行业内的从业者制定或者约定而成。由于行业规则系从业者共同约定自发形成的,因此,具有行业自律的属性,更具有普遍遵守的约束性,从某种角度而言,往往比法律的规定更有效,更容易得到尊重和执行。
  出版商、发行商可以分别组织或者设立各自的协会团体,然后由各自协会出面,共同研讨制定一套行业规则,以约束各方行为,保护各方利益。同时由各自协会对本协会范围内的从业者进行行业自律管理,建立信用评级制度,以确保行业规则得到尊重和执行。对于信用差、资产风险大的企业,可以要求提供财产担保或者购买保险的方式减少风险,并督促其诚信守约。对于过分恶劣的从业者,可以由行业协会做出若干年内不得从事书业的禁止性惩罚措施,以树立行业威信和商业道德。
  当然,有了行业规则,未必就秩序井然、行业兴盛。毕竟,市场交易除了公平之外,还有独占、垄断、不正当竞争,强者破坏规则和另立规则的案例比比皆是。尽管我国有《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但这些尚不足以解决个案的纷争,不足以防范风险的发生。特别是书业中的许多交易往往连一纸合同都没有,完全指望廉价的诚信,其风险可想而知。
  而且目前协会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各个理事的会费或捐款,如果协会真的出台行业规范,也许又会招来大家的责难:你拿的是我们的钱,却不为我们开路,还要设定条条框框来限定我们,明年不参加了……
  如果要以法律约束,就要求双方要有合同,有契约,没有这个基础,法律如何判定谁是谁非。每一项交易都要有书面的合同,明确约定交货、折扣、结算、付款、退货等具体的操作内容,约定违约的惩罚措施。法律保障的是受害方的利益,对于违法一方的惩罚必须严厉,否则很难达到效果,严重的或屡教不改的可以考虑单位的退市或负责人的撤换等惩罚机制。
  诚信并非遥不可及,只要你我行动起来。抱怨别人于事无补,各个出版企业要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营造重诚信的出版行业氛围。
  1.出版社和书店应该进行良好的沟通,签订有效的供销合同,在发货和回款这两个环节上严格按照合同的要求来处理。
  许多业内人士认为目前合同就是一张废纸,没有任何约束作用。许多合同额度只有几千元,打起官司来所消耗的金钱、时间、精力远不止此,感觉不值得。而且生意还要继续做,许多出版社轻易不会选择利用合同来打官司的方式讨回账款。但市场经济的本质是契约经济,没有契约,何谈信用?一些出版发行单位还是试探性地做了有益的探索。例如社会科学文献、作家、浙江少儿、上海外教、武汉大学等出版社近些年采取与经销商签订“诚信合同”的措施,双方对如何约定折扣、销售信息反馈、结算回款、退货率、违约责任等操作条款作出了具体规定,为在法律层面上建立权利保护、义务履行、责任分担的范例和规则,逐步建立出版发行企业权利保护的体系和机制进行了大胆尝试。
  2.出版社加快信息化建设。
  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副社长郑重认为,“一些实现连锁的新华书店和大型民营书店建立了良好的信息网络,可以实时查看各门店的销售信息,但很多出版社的信息化建设非常滞后,一些基本数据都没有上网,在这种情况下,上下游信息无法实现对接。”浙江省新华书店在业界口碑非常好,而且一直走在信息化的前列,致力于推动行业信息化进程。今年11月4日,浙江省店召开中小出版社研讨会,146家出版社派代表参加,探讨出版社和浙江省店信息对接的话题。如果能够实现对接,出版社可以了解每本书的动销情况和每个门店的销售情况,书店则可以了解出版社的出书情况、库存、重点图书等等。“我当然愿意对接了,可以加快产品周转、促进销售和资金回笼,但软件对接,还要牵涉到出版社财务、编辑等各个部门,最终要靠出版社一把手来推动。”中国书籍出版社发行部主任刘冬燕说。
  3.第三方参与评价。
  对于就诚信状况社店互评,许多业内人士认为只是双方互相评并不完全合理,第三方对出版社和书店的评价可能会更合理更客观。首先要确立一套科学公正的评价标准,要让尽可能多的和书业有关的各环节人员参与进来共同讨论。在执行上,一定要有一个权威的、公正的第三方来尽可能透明地做这个事情,在执行上,政府的介入也是必不可少的,媒体在中间也要充当重要的角色。苏州大学出版社副社长耿曙生认为:“要把评价结果在行业媒体广泛发布,尤其不能只公布诚信度高的企业,要敢于公布黑名单,让不诚信的企业曝曝光。”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正在进行的一个课题就是“出版社结算信用调查”,给全国500多家出版社发放了厚达几十页的调查问卷,出版社参与度很高,并对这种评价方式和评价结果以及以后的动作非常期待。
  4.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和惩罚制度。
  在诚信体系建设中,监督和惩罚是一个很大的难点。“现在出版行业违背诚信的成本还很低,而且从业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很难达成诚信共识,这个需要社会、政府、法律的通力配合,而且还要有一定的耐心。”北京华章同人公司企划部陈乾坤这样认为。
  加大信用监管和失信惩戒,建立健全市场退出机制是许多人的共识。行业主管部门正在努力建立健全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据新闻出版总署发行司司长范卫平介绍,《出版管理条例》与《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正在修订之中,后者尽管颁布的时间不长,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的深化,行业快速发展,现有的管理规定远远不能满足行业发展的需要,所以要尽快修订《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把有关“诚信”的内容加以完善,并与有关部门协商,争取将其上升为条例,成为法规,使得无论是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还是政府部门的监管,都能够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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