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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国家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主体。现有国企国际法律规范是基于传统国企理论构建,不能完整反映"一带一路"国家国企制度现状和发展需求。印度、俄罗斯等沿线典型国家的国企法律制度及实践相似,国企基本经济社会职能和发展目标趋同。基于沿线国家共识,坚持所有制中立、强调国企社会责任、促进包容性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是构建与完善"一带一路"国家国企法律制度的重要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