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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国法制现代化的道路可以分为三种类型,按优劣依次为:主动渐变道路、剧变道路、被动渐变道路。其中的主动渐变道路具有稳定性、连续性、主动性、快捷性,更值得借鉴。近代中国法制现代化道路属于剧变道路,其特点是冲突性、非连续性、被动性和缓慢性。其教训应该吸收。当前,我国应选择主动渐变型法制现代化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