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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内陆河流域水资源的保护对西北地区生态保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因其流域内气候、地理、经济和文化的特殊性,致使全国性水资源保护法律规范对西北内陆河水资源的调节不具有针对性和高效性.西北地区内陆河流域与外流河流域相比的整体差异性、其内部的整体相似性,以及现行法律法规的冲突和不足,客观上要求制定一部西北内陆河水资源保护专项基本法,并从立法目的、立法原则和具体法律制度进行提炼和构思西北内陆河流域资源保护基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