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时的一件怪事:祸从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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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古代的文人多半有一官半职,他们的倒霉往往并非官做得不行,而是在作品或言论上出了问题,前者即所谓“文字狱”,后者一般叫作“祸从口出”。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专制主义的元首和权贵最怕出现不利于他们的思想和意见,他们看上去气势非凡,其实心虚得很。
  建安时代文坛上出过一件怪事:诗人刘桢(字公斡,?-217)忽然被曹操捉将官里去,既不因作品犯忌,也不是言论出格,却只为看了美人甄氏(曹丕夫人)一眼——这种祸从眼出的奇闻,可以说史无前例。
  刘桢的诗在当时和后世都得到很高的评价。同时代的曹丕说:“其五言诗之善者,妙绝时人。”(《与吴质书》)后来的大批评家钟嵘将他列入上品,评为“仗气爱奇,动多振绝。真骨凌霜,高风跨俗”,又说“自陈思(曹植)以下,桢称独步”(《诗品·上》)。此后刘桢与曹植被相提并论,例如中唐大诗人元稹作《唐故工部员外郎杜君墓系铭并序》,称颂杜甫(子美)云:“至于子美,盖所谓上薄风、骚,下该沈、宋,古傍苏、李,气吞曹、刘,掩颜、谢之孤高,杂徐、庾之流丽,尽得古今之体势,而兼人人之所独专矣。”这样一位了不起的诗人却因一个莫名其妙的缘故被曹操逮捕,差点要判死刑,后来总算得到宽大处理,罚作苦役,吃了很大的苦头。
  这是~件非常奇怪的冤案。《三国志·魏书·王粲传》注引《典略》云:建安十六年(211)刘桢被派去担任五官中郎将曹丕的“文学”(一种侍从文官)。有一次曹丕请诸位文学喝酒,忽然高兴起来,“命夫人甄氏出拜。坐中众人咸伏,而桢独平视”。曹操就因此事而大为震怒,“乃收桢,减死,输作”。
  甄氏是当时的超一流美人,本来是袁绍之子袁熙的妻子。建安九年(204)曹操攻下邺城后,她被当作一个重要的搜寻目标。《三国志·魏书·甄后传》注引《魏略》载,曹丕率先冲进袁氏宅第,命入捧起她低垂的头仔细欣赏,果然“颜色非凡,称叹之”,就立即把她搞去了;《魏略》继续写道:“太祖闻其意,遂为迎娶。”似此乃是曹操主动为儿子娶了甄氏为妻;而另据《世说新语·惑溺》记载,在此前曾有一大曲折:“曹公之屠邺也,令疾召甄。左右日:‘五官中郎将已将去。’公曰:‘今年破贼正为奴!’”尽管曹操攻邺并非完全为了一个甄氏,但破城以后他本人急于把这一份战利品弄到自已手里来也是亳不奇怪的——曹操对战俘中的美女一贯大有兴趣,前后收获颇丰。可惜这一次绝代佳人甄氏竟被捷足先登的儿子“将去”,木已成舟,不便再来染指,于是送一个顺水人情,为曹丕迎娶之。《魏略》的记载与《世说新语·惑溺》介绍的细节看似矛盾,其实互补性很强,综合起来看始能洞悉事情的真相。
  从建安九年(204)到曹丕向群下展览甄氏而刘桢平视之,这中间七八年倒也风平浪静,曹操当年的感情疙瘩似乎已经完全化解。其实不然,一遇事故便旧病复发,把一腔无名怒火烧向胆子较大而运气极差的刘桢。
  曹丕得意地把自己美丽的夫人请出来,本来就是为了让诸位文学见识一下的,“咸伏”则很难瞻仰,“桢独平视”,这才看得清楚,才不至于辜负主公的一番雅意。这何罪之有?曹操并不在场,他根据某种情报得知后忽然大发雷霆,立即把刘桢抓起来,几乎要判他死刑。
  曹操大光其火的根源恐怕有两个:一是曹操本来是有意拿甄氏来归自己所有的,后来虽然成了儿媳妇,但在下意识里,大约甄氏这美人还应当是他自己的,于是不免总有些耿耿,平时无从发作,现在听说其人竟遭“平视”,便觉得这家伙胆大妄为,对自己大不敬——平时郁积于内心深处的怨气就忽然火山爆发似地喷射出来了。曹操大为震怒的另一原因,可能与刘桢_再高度评价孔融有关。孔融是被曹操杀掉的,在曹丕写《典论·论文》为孔融平反并将他列为“建安七子”之首以前,替孔融说好话是很犯曹操的忌讳的;而刘桢一说“孔氏卓卓,信含异气,笔墨之性,殆不可胜”(转引自《文心雕龙·风骨》);再说“文之体指,实殊强弱,使其辞已尽而势有余,天下一入耳,不可得也”(转引自《文心雕龙·定势》)。他给孔融这么高的评价,虽说并不涉及政治大局而只谈文章笔墨,但仍然属于非法言论。在中国古代,文学和政治之间从来是没有明确界线的;何况孔融在甄氏问题上讽刺过曹操,开过一个很是辛辣恶毒的玩笑,是许多人都知道的。
  于是刘桢就非倒霉不可了。《太平御览》卷四六四引《文士传》云:“主者案桢大不敬,应死,减一等,输作部,磨石。”主持审理此案的官员极能揣摩曹操的心事,所定之罪名很值得玩味:对儿媳妇的“平视”即已构成对公公的“大不敬”。不过这个马屁拍得有点出格,这样来定性不仅难以服众,而且很容易使阅历比较多的人回忆起往事来,那就有副作用了;所以后来还是从轻发落,改判苦役。
  如果将这一段故事写进章回小说里去,题目或可作“曹孟德忽发奇火,刘公斡苦遭非命”。
  这一桩“大不敬”案的结局出人意外而又意味深长。《世说新语·言语》“刘公斡以失敬罹罪”条注引《文士传》云:“武帝至尚方观作者,见桢匡坐正色磨石。武帝问曰:‘石如何?’桢因得喻己自理,跪而对曰:‘石出荆山悬崖之巅,外有五色之章,内含卞氏之珍,磨之不加莹,雕之不增文,禀气坚贞,受之自然。顾其理枉屈纡绕而不得申!’帝顾左右大笑,即日赦之。”刘桢很机智地以石自喻,不失体面地叫屈申冤;曹操到底不愧为精明而豁达的大政治家,既然刘桢已经讨饶,就立刻“顾左右大笑”,将全部旧帐一笑了之。因为发生此案的建安十六年(211),他的地位和权势已经相当巩固,根本犯不着与无足轻重的文人刘桢纠缠,何况甄氏充当自己的儿媳已经多年,大发其火不过是一时失态。《水经注》卷十六引《文士传》也记载过此案,提法略有不同,略谓:“文帝(按指曹丕,此时未称帝)之在东宫也,宴诸文学,酒酣,命甄后出拜。坐者咸伏,唯桢平视之。太祖以为不敬,送徒隶簿。后太祖乘步牵车乘城,降阅簿作,诸徒咸敬,而桢抠坐磨石不动。太祖曰:‘此非刘桢也。?石性如何?’桢曰:‘石出荆山玄崖之下,外炳五色之章,内秉坚贞之志,雕之不增文,磨之不加莹,禀气贞正,禀性自然’。太祖曰:‘名岂虚哉!’复为文学。”所记大同小异,当系传闻异词。这里说刘桢获赦后“复为文学”,自然还是充当五官中郎将曹丕的“文学”。
  刘桢被捕等待发落之时,写过一首赠给前同僚徐斡的诗:
  谁谓相去远,隔此西掖垣。拘限清切禁,中情无由宣。
  恩子沉心曲,长叹不能言。起坐失次第,一日三四迁。
  步出北寺门,-遥望西苑园。细柳夹道生,方塘含清源。
  轻叶随风转,飞鸟何翻翻。乖人易感动,涕下与衿连。
  仰视白日光,皎皎高且悬。兼烛八紘内,物类无颇偏。
  我独抱深憾,不得与此焉。
  写他刚刚失去自由时的心情很是真切动人。当时大约把他拘禁在一个离原先办公地点不远的地方,他还可以遥望那些曾经十分熟悉以至习焉不察的柳树、方塘、飞鸟和日光,现在忽然失去了这一切,这才格外感到它们的可贵可亲。刚刚被囚禁的人大约都会有这样的感觉。“起坐失次第,一日三四迁”也是新囚徒的真实写照。这时刘桢在一个划定的范围内尚可走动,情形相当于后来的软禁——这跟他青年时代意气风发、打算“奋翅凌紫氛”(《赠从弟三首》其三)已相去不可以道里计了。
  复出为官以后的刘桢似乎就再也没有什么像样的作品。至少是今天看不到了。“磨石”把他的才气和锋芒也全给磨掉了,从此他只能在曹操巨大的阴影下充当一个谨小慎微的文学侍从之臣。看来刘桢和许多曾经意气风发的文人一样是很脆弱的,一遇比较重的打击,马上发生变化。当然这也不足深责;更应当受到非议的是曹操口含天宪、无法无天的霸气,以及他那其实相当可笑的潜意识。
  像刘桢这样“祸从眼出”的奇闻,虽然史无前例,却后有来者。东汉经学大师郑玄的孙子郑小同因为可能看到了一份他不该看的秘密文件而被司马昭杀掉。《三国志·魏书·三少帝纪》注引《魏氏春秋》:“(郑)小同诣司马文王,文王有密疏,未之屏也。如厕还,谓之曰‘卿见吾疏乎?’对曰‘否。’文王犹疑而鸩之,卒。”司马昭的这份密件不知道是什么内容,郑小同自称根本没有看,但司马昭不放心,还是下毒药把他搞死了。郑小同其时担任傀儡皇帝曹髦的侍中,后晋升为“五叟”,这只是一个安排高级知识分子老先生的荣誉性职务,差事只不过,是给年轻的曹髦讲讲《尚书》之类而已,就政局而言绝不重要,竟然因疑似的“祸从眼出”而死于非命。同郑小同比较起来,刘桢又要算是很幸运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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