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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南北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目前WTO成员对环境货物的界定方法和界定标准问题意见不一,谈判陷入僵局。我国的法律对策应为:在摸清家底的情况下提出鲜明的WTO谈判主张,只同意就我国在贸易利益方面具有比较优势的少数环境货物展开自由化:通过缔结自由贸易协定的方法绕开WTO谈判的僵局,直接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展开区域性的环境货物贸易自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