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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自18世纪末19世纪初国家教育权确立以来,美国的教育管理便一直是在法律指引和监控下进行的。具体来说,其法律基础包括法理理念、宪法的规定、法律与行政的规定、法院的判决尤其是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它们平衡了公民权利与国家教育管理之间的冲突,保证了国家教育的繁荣。当然诸如立法上公众与立法人员冲突、司法介入教育决策的程序等等问题仍有待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