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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分析以预算为基础的业绩评价标准不同的确定方法的不足,以委托一代理人理论构建以预算为基础的业绩评价标准。这种方法的特点是:由于下一级申报的预算目标与他们自己的报酬之间的制衡机制,使其只有如实申报最有可能实现的预算目标得到的利益(报酬)才能最大化;正是由于得到的是“最有可能”的预算目标数,上一级就可依据预算目标对下一级进行考核,同时也从下一级获得重要的数据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