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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湖南省益阳市河坝镇政府创新乡镇流域管理模式实施“河长制”为例,探究其实施效用。分析了面临的问题:法制保障不足,“河长问责”制度尚不完善;缺乏河道治理保洁长效机制,各责任单位联动不足;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缺位,未能实现全民管水治水。提出建议:建立河长制工作考核奖罚制度,严格考核问责;提升动态监测监管水平,开展治理管护标准化建设;加强宣传引导,促进公众参与河长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