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极量义构式“A了去了”的来源及双“了”构式的历时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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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界对“A了去了”有过不少研究,但争议较大。笔者在CCL和BCC语料库中未能搜到早于“A了去了”的“A了去”用例,基本排除了“去”作为独立固件的表极量程度义的可能。“去”以说话人的空间定位或心理定位为参照点,远离说话人;“A了去了”中的“去了”是对A的性状和情态做出的主观评估。
其他文献
劳动基准法是保护劳动者利益的强行性法律规范的总合.根据规范的效力结构,其可以分为私法性劳动基准法、公法性劳动基准法和双重效力劳动基准法三类.立法如何安排特定劳动基准法规则的效力结构,取决于维护公共利益、保护劳动者利益以及立法技术考量等多种因素.不论何种效力结构的劳动基准法规范,最终都可以产生私法效力.对公法性劳动基准法规范而言,这主要表现为反射效力、双重效力、公法的违法控制效力等.劳动基准法对劳动关系的私法效力具体落实在劳动关系主体准入、行为有效性控制、给付义务履行等方面.对具有公法和私法双重效力的劳动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