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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自制碳钢组合人工股骨头对21例(21髋)股骨颈骨折患者行置换术治疗,经平均5.2年随访,经与Moore型人工股骨头置换术治疗的18例(18个髋)股骨颈骨折患者(平均随访6.1年)的临床结果的对比观察,得出了二者疗效有极显著性差异,即碳一钢组合人工股骨头的疗效较Moore型人工股骨头的疗效明显降低(P<0.01),且前者使用后的并发症也多于后者。进而指出了碳一钢组合人工股骨头在材料和设计上有不足之处还有待进一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