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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创设议会监察专员制度的一百多年后,为解决三权分立与代议制的危机,更好的保护公民的权益,监察专员制度作为行政监督的一种手段在世界上广泛传播。监察专员具有地位独立、程序简洁、形象公正、权力独特等特征,深受公众信任。近些年来监察专员在保护人权、反对腐败、促进公民与政府之间的良好关系以及保护集体利益和分散利益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监察专员制度对我国建立人大监督专员制度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