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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围绕这一目标的实现,当前税收理论和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是明确我国税收制度改革的目标取向,这是我国税制改革中最基本的问题。一、"双主体":我国税制改革的基本方向早在八十年代中前期,我国进行"利改税"的过程中,理论界与财税部门就对我国税收改革目标的基本取向问题展开过激烈的争论。争论的焦点集中在我国税制主体税种的选择上。当时,主要有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中国应实行以间接税(主要是流转税)为主体,其它税种相配合的税收制度,即保持以生产、流通环节征税为重点的税收目标模式。第二种观点,中国应采取西方已普遍采用的以直接税(主要是企业所得税)为主体,其它税种为辅助的税收制度,即以利润与收入征税为重点的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