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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人民陪审这个“媒介”,司法可以依法吸收社情民意,两者形成良性互动。而充分发挥陪审团的作用,更好地体现审判公正、司法为民,就要搭建好一个大舞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认真落实《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2009年-2013)》以及市高院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陪审员队伍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
走出选任新路子 提升参审能力
对陪审员的产生,静安法院探索走出了一条新路子。在《静安时报》上刊登选任公告,在媒体上广泛宣传,积极会同区司法局开展候选人员的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采取普遍考察与重点选拔相结合的方法提出人选,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了人民陪审员共计53名。经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学历层次较高,大专以上(含)学历占到90%以上,其中4人具有硕士学位,本科以上的占到了47.2%,平均年龄为50岁。普遍专业技能较强,多人具有专业方面的高级职称,其中不乏业界专家。有市、区政协委员,区人大代表,中共党员占到70%以上。
为切实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参审能力,创造履行陪审职责条件,静安法院把陪审员的培训工作纳入全院年度培训计划。将集中培训与鼓励自学相结合,结合刑法修正案、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等新的内容,择时通过专题讲座、法官讲坛、观摩庭审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工作。法院每年还坚持为每位陪审员订阅《人民法院报》,定时寄送《法院信息》等学习材料。
最近刚刚闭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高票通过刑诉法修正案,这是30多年来对刑诉法的第二次“大修”。静安法院在要求从事刑事审判的法官努力认真学习外,还将择时分批对人民陪审员进行专门培训学习。
探索科学管理 用其专长
静安法院在法院内部优化人民陪审员管理模式,明确了法院内部各部门职能分工。由院政治部建立陪审员名册和信息库,负责陪审员的选任、日常培训和考核管理工作;院立案庭负责全院陪审案件统一登记、安排及服务陪审员的联系;各业务庭时时关注陪审案件的进展,加强对陪审案件的科学流程管理,让各陪审员参审案件数量大致平衡。根据上一年陪审员参审案件数量统计,有冯德昌、丁宁、王幸芝、虞力和许建文5位区人大代表陪审员共参审了184件案件,其中仅冯德昌就参审了108件。法院还不定期召开陪审员座谈会,由院领导介绍工作情况,听取陪审员意见和建议。
为发挥陪审员专长,在选择陪审员参审案件时,针对一般案件,采用“一案一选”、“随机抽取”的方式;对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案件,则采用“特案特选”、“因案选人”的方式。如法院民三庭在审理一起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通过特选方式选择一名在医疗单位工作的陪审员参审,该陪审员运用医学专业知识帮助当事人解开疑惑,使得法官能够准确地认定案件事实。据统计,去年静安法院一审案件陪审率最高的是民三庭,达到了81.94%;而刑庭和行政庭的参审率分别为73.94%和73.81%。
延伸陪审工作 化解信访矛盾
为加大案件矛盾的化解力度,静安法院还把陪审工作拓展到信访矛盾化解工作中去。从2011年初,法院探索性地把陪审员安排至信访案件的调处中,让陪审员参与处理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和劳动争议等民间纠纷,将心比心、苦口婆心地做疏导息诉工作。比如,挑选辖区内威望较高的陪审员参与化解工作,他们运用陪审员丰富的社会阅历,发挥“老娘舅”的第三方优势,以较轻松的闲谈方式,与信访人陈述利弊,消除信访人与法院沟通上的障碍,把准脉搏、释明法律,使得信访人锁眉而来满意而去,最终息诉罢访。
近期,信访人罗某向法院寄来了表扬信,承诺对信访老案彻底息诉罢访。她曾与邻居为旧房改造、搭建天井、堆放杂物等相邻纠纷引发矛盾,前后有4起相关案件诉至法院。案件审结后,罗某不服裁判不断到各部门信访。为此,陪审员王克与办案法官多次到罗某家中做工作,陪审员以独特的视角、朴素的价值觀、普通人的生活阅历渐渐舒缓了她的对立情绪,罗某最后同意接受了法院的化解方案。
走出选任新路子 提升参审能力
对陪审员的产生,静安法院探索走出了一条新路子。在《静安时报》上刊登选任公告,在媒体上广泛宣传,积极会同区司法局开展候选人员的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采取普遍考察与重点选拔相结合的方法提出人选,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了人民陪审员共计53名。经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学历层次较高,大专以上(含)学历占到90%以上,其中4人具有硕士学位,本科以上的占到了47.2%,平均年龄为50岁。普遍专业技能较强,多人具有专业方面的高级职称,其中不乏业界专家。有市、区政协委员,区人大代表,中共党员占到70%以上。
为切实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参审能力,创造履行陪审职责条件,静安法院把陪审员的培训工作纳入全院年度培训计划。将集中培训与鼓励自学相结合,结合刑法修正案、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等新的内容,择时通过专题讲座、法官讲坛、观摩庭审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工作。法院每年还坚持为每位陪审员订阅《人民法院报》,定时寄送《法院信息》等学习材料。
最近刚刚闭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高票通过刑诉法修正案,这是30多年来对刑诉法的第二次“大修”。静安法院在要求从事刑事审判的法官努力认真学习外,还将择时分批对人民陪审员进行专门培训学习。
探索科学管理 用其专长
静安法院在法院内部优化人民陪审员管理模式,明确了法院内部各部门职能分工。由院政治部建立陪审员名册和信息库,负责陪审员的选任、日常培训和考核管理工作;院立案庭负责全院陪审案件统一登记、安排及服务陪审员的联系;各业务庭时时关注陪审案件的进展,加强对陪审案件的科学流程管理,让各陪审员参审案件数量大致平衡。根据上一年陪审员参审案件数量统计,有冯德昌、丁宁、王幸芝、虞力和许建文5位区人大代表陪审员共参审了184件案件,其中仅冯德昌就参审了108件。法院还不定期召开陪审员座谈会,由院领导介绍工作情况,听取陪审员意见和建议。
为发挥陪审员专长,在选择陪审员参审案件时,针对一般案件,采用“一案一选”、“随机抽取”的方式;对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案件,则采用“特案特选”、“因案选人”的方式。如法院民三庭在审理一起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通过特选方式选择一名在医疗单位工作的陪审员参审,该陪审员运用医学专业知识帮助当事人解开疑惑,使得法官能够准确地认定案件事实。据统计,去年静安法院一审案件陪审率最高的是民三庭,达到了81.94%;而刑庭和行政庭的参审率分别为73.94%和73.81%。
延伸陪审工作 化解信访矛盾
为加大案件矛盾的化解力度,静安法院还把陪审工作拓展到信访矛盾化解工作中去。从2011年初,法院探索性地把陪审员安排至信访案件的调处中,让陪审员参与处理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和劳动争议等民间纠纷,将心比心、苦口婆心地做疏导息诉工作。比如,挑选辖区内威望较高的陪审员参与化解工作,他们运用陪审员丰富的社会阅历,发挥“老娘舅”的第三方优势,以较轻松的闲谈方式,与信访人陈述利弊,消除信访人与法院沟通上的障碍,把准脉搏、释明法律,使得信访人锁眉而来满意而去,最终息诉罢访。
近期,信访人罗某向法院寄来了表扬信,承诺对信访老案彻底息诉罢访。她曾与邻居为旧房改造、搭建天井、堆放杂物等相邻纠纷引发矛盾,前后有4起相关案件诉至法院。案件审结后,罗某不服裁判不断到各部门信访。为此,陪审员王克与办案法官多次到罗某家中做工作,陪审员以独特的视角、朴素的价值觀、普通人的生活阅历渐渐舒缓了她的对立情绪,罗某最后同意接受了法院的化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