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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O分类理论[1]是一种以等级描述为基本特征的质性评价理论。提出者比格斯和科利斯认为,个人的总体认知结构是一个纯理论的概念,无法直接测量,称为“设定的认知结构(HCS)”。在评价学生的学习时,关键不在于发展阶段或设定的认知结构,而在于他回答具体问题时表现出来的思维结构,即“可观察到的学习结果结构(SOLO)”。比格斯根据学生回答出的不同复杂程序的学科具体问题,将循环出现的反应层次具体分成前结构、单点结构、多点结构、关联结构、拓展抽象五种水平。近10多年来,SOLO理论被国内教育研究者广泛应用于开放性试题的编制、高考试卷层次结构的设计等考试评价上,其实SOLO理论更大的价值还在于教学过程性评价、课程与教学的设计和改进,最终促进教学和评价的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