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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随着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高等教育已经步入大众化时代,我国高校的发展正从外延的数量发展向内涵的质量发展提升。高校普遍意识到构建高校内部教学质量保证体系是保证高校教学质量和促进高校发展的一个有效途径和有力举措。学院制作为普通高校的基本组织管理形式,是高校内部管理体制的微观基础。本文从学院在高校管理中的地位入手,以大学的三大功能为基点,论述学院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特点及应遵循的基本原则。通过加强高校教学质量保证链条中基础环节——学院的作用,实现与全局性的教学质量管理的有效结合,优化教学质量保证体系,推动学院和学校之间的良性互动,不断探索和完善高校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有效方法。
关键词: 学院教学质量 保证体系 功能视角
当今高校具有培养人才、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的三大功能,从高校的组织特点来看,这三大功能在高校的实现主要由学院一级来组织实施和管理。学院的教学质量、学科建设、科研力量等直接反映了一所大学的整体办学水平。因此,在实际的教学管理过程中,学院在高校管理中应具有实体性的地位,对高校教学质量的提高发挥巨大的作用。
一、学院在学校管理体系中的地位
这些年来,我国越来越多的高校倾向于实行学院制。学院制成为学校管理体制的基本单位,是高等教育微观管理的范畴,是高校内部管理的一项主要的组织形式。它是指高等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科技开发、人才培养和行政管理过程中采用的组织形式。实行学院制的管理模式,首先得益于高校增加招生人数,高校的办学规模有了较大发展;其次是学校为了更有效地配置学校各类教育教学资源,保证教学质量,提高教学效率,适应社会对人才不断发展的需求,从而提高学校整体的高等教育管理水平。实际上,学院教学质量保证体制是把学校的管理重心下移,把学院当作学校管理的主体。这种实体性的性质要求给学院一定的权力外,还应赋予学院一定的职能。学校将一些权力下放给学院,学校能从整体上宏观调控、协调和监督。同时,又能保证学院的相对独立性,发挥它的作用。采取目标管理责任制形式,明确划分学校与学院的管理权限,减少学校行政上的负担,使得管理明细化、具体化。学院是拥有一定权力和职责的实体,负责本学院的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在学院制管理体制下,学院是高等学校教学的基本实施单位,它突出的优势在于直接面向广大的学生。学校的教学质量能否得到保证,院级的教学组织、教学实施、教学管理等起着决定性作用。可以说,学院是整个学校教学质量保证链条中的一个主要环节,起着基础性的作用。
二、学院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对保证高校内部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世界各国都加大了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力度,高等教育呈现出快速和大规模发展的趋势,步入了高等教育的大众化时代。随着规模的不断扩大,大众化高等教育普遍面临质量下降的问题。高等教育质量已然成为世界高等教育改革中最受关注的问题之一,许多国家和地区先后建立起了各具特色的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和时代发展的要求,我国也加强了这方面的建设。根据管理原理,任何一项管理工作,其过程均由计划、组织、协调、执行、监控五项基本活动所构成。其中控制的职能在于及时准确地接收处理和利用各种反馈信息。教学管理是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为建立正常教学秩序,保证人才质量而实施的一系列工作与活动,教学管理同样需要监控这一环节。否则,教学管理的整个过程就没有得到优化,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就难以保证正常运转,教学管理的有效性也难以得到保证。因此,教学质量的保证应以高等学校建立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为核心。
因此,从功能视角来探讨学院教学质量保证中机制应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对这个研究课题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另外,在全面质量管理理论影响下的教学质量保证,要求对影响质量提高的各个因素进行分析。在高校这个系统内,从分析影响学校教学质量因素出发,进而对参与高校教学质量保证活动的各个要素的关系进行分析,从而找到发挥教学质量保证功能的运行规则。事实上,教学质量保证的实施应以学校的各项教学工作为中心。高校教学工作的基本要素包括教师、学生、课程、教学评价和质量管理组织等,大学教学质量保证的实施主要依靠这些要素的互动而得以实现。而学院是高校教学工作的落实单位,是人才培养核心活动的归属单位,也是师生管理的归属单位。因此,这些因素的有效性实施主要通过学院的职能实施来完成。实行学院制管理实体化的关键,是处理好校、院两者的关系,明确校、院各自的职责权限,特别是学校一级要解放思想,下放权力,让学院一级有必要的管理权和自主权。只有这样,学院才能充分地发挥它在保证教学质量上的功能。
三、学院教学质量保证机制的特点
学院的管理职责和权力主要包括:开展教学、科研,保证人才的培养质量;根据社会需求,设置专业和制定招生方案;人事管理;财务及资产调配使用;学生管理;对外交流合作与服务等。基于前面对学院制内涵的分析,从功能视角出发,学院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应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自主性
系统科学理论强调,一个组织在市场中自主高效率运行有赖于整体稳定的自身组织能力。构成学校系统的各学院子系统必须有在学校宏观调控下的自主运行能力。主动地适应社会发展和时代的要求,成为学校的活力之源。同时,学院发挥其自主性,也源于学院的权利属性。学校基础部门的权利是由学校分配的,而不是通过集权方式得到的。权利分配是自上而下的,而不是自下而上的。从本质上讲,学院的权利是一种章程权利,也就是说学院的权利来源于高等学校章程的自我规定性,而并非直接来源于高等教育法的法律授权。同时,学院在自主权增加的同时也意味着承担责任的增加。因此,学校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事业单位,对社会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就办学的各方面工作对政府教育行政部分负责。学院是学校的下属单位,就办学的各方面工作对学校负责,履行相应职能、具有相应职权。那么,在教学质量的保证机制上,学院必须自主性地发挥其各项职能。
(二)推动性
高等学校教育的最终目标是培养符合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人才,社会的进步必然引起对人才的要求不断提高,因此,持续地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育质量,对于整个教育领域而言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在全面质量管理影响下的教学质量保证要求对高校教学质量的影响应是持续的不断改进,也就是说在高校教学质量管理过程中,不再注意短期的权宜之计,而是注重长期的质量改进,强调不停地创新、改进与改变。同样,由于高校教学主要由学院一级来实施,学院各项教学质量保证机制的实施应不断地为推动整个学校的教学质量而科学、合理地发挥其职能。
(三)服务性
高校教学质量保证的有效性实施离不开管理这个因素。而这对于学院制也具有同样的意义。结合上面对学院制的内涵的内容分析,大学学院制管理的关键是提高服务的质量。同样,这也是学院教学质量保证机制应起到的作用。根据全面质量管理理论,它把教育的对象视为顾客,而把教育定义为一种“服务的提供者”。虽然这种说法有值得商榷的地方,但它却为我们更好地认识高等教育开辟了一个新的视野。事实上,由于服务具有模糊性,所以通常很难扭转顾客对不良服务的看法,对教育而言,大部分也是如此。社会对一个高校的认可,关键是看教学质量。而教学质量一旦在人们心目中被认知,则往往很难改变。学院的教学工作是学校教学工作的主体与核心基础。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学院在职能实施过程中,应扎扎实实地做好教学服务性的工作。由于直接面向教学,对教学工作比较熟悉,学院可以科学地决定开设的课程、教师的选用、教材的选定、课程的建设等具体事宜。同时,在教学管理工作中,可以灵活地直接调度教学事宜,使教学工作有序而富有弹性地运转,等等。在其中,学院的核心服务工作应做好学生的学习服务工作,如学生的学习指导工作。
关键词: 学院教学质量 保证体系 功能视角
当今高校具有培养人才、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的三大功能,从高校的组织特点来看,这三大功能在高校的实现主要由学院一级来组织实施和管理。学院的教学质量、学科建设、科研力量等直接反映了一所大学的整体办学水平。因此,在实际的教学管理过程中,学院在高校管理中应具有实体性的地位,对高校教学质量的提高发挥巨大的作用。
一、学院在学校管理体系中的地位
这些年来,我国越来越多的高校倾向于实行学院制。学院制成为学校管理体制的基本单位,是高等教育微观管理的范畴,是高校内部管理的一项主要的组织形式。它是指高等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科技开发、人才培养和行政管理过程中采用的组织形式。实行学院制的管理模式,首先得益于高校增加招生人数,高校的办学规模有了较大发展;其次是学校为了更有效地配置学校各类教育教学资源,保证教学质量,提高教学效率,适应社会对人才不断发展的需求,从而提高学校整体的高等教育管理水平。实际上,学院教学质量保证体制是把学校的管理重心下移,把学院当作学校管理的主体。这种实体性的性质要求给学院一定的权力外,还应赋予学院一定的职能。学校将一些权力下放给学院,学校能从整体上宏观调控、协调和监督。同时,又能保证学院的相对独立性,发挥它的作用。采取目标管理责任制形式,明确划分学校与学院的管理权限,减少学校行政上的负担,使得管理明细化、具体化。学院是拥有一定权力和职责的实体,负责本学院的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在学院制管理体制下,学院是高等学校教学的基本实施单位,它突出的优势在于直接面向广大的学生。学校的教学质量能否得到保证,院级的教学组织、教学实施、教学管理等起着决定性作用。可以说,学院是整个学校教学质量保证链条中的一个主要环节,起着基础性的作用。
二、学院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对保证高校内部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世界各国都加大了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力度,高等教育呈现出快速和大规模发展的趋势,步入了高等教育的大众化时代。随着规模的不断扩大,大众化高等教育普遍面临质量下降的问题。高等教育质量已然成为世界高等教育改革中最受关注的问题之一,许多国家和地区先后建立起了各具特色的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和时代发展的要求,我国也加强了这方面的建设。根据管理原理,任何一项管理工作,其过程均由计划、组织、协调、执行、监控五项基本活动所构成。其中控制的职能在于及时准确地接收处理和利用各种反馈信息。教学管理是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为建立正常教学秩序,保证人才质量而实施的一系列工作与活动,教学管理同样需要监控这一环节。否则,教学管理的整个过程就没有得到优化,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就难以保证正常运转,教学管理的有效性也难以得到保证。因此,教学质量的保证应以高等学校建立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为核心。
因此,从功能视角来探讨学院教学质量保证中机制应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对这个研究课题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另外,在全面质量管理理论影响下的教学质量保证,要求对影响质量提高的各个因素进行分析。在高校这个系统内,从分析影响学校教学质量因素出发,进而对参与高校教学质量保证活动的各个要素的关系进行分析,从而找到发挥教学质量保证功能的运行规则。事实上,教学质量保证的实施应以学校的各项教学工作为中心。高校教学工作的基本要素包括教师、学生、课程、教学评价和质量管理组织等,大学教学质量保证的实施主要依靠这些要素的互动而得以实现。而学院是高校教学工作的落实单位,是人才培养核心活动的归属单位,也是师生管理的归属单位。因此,这些因素的有效性实施主要通过学院的职能实施来完成。实行学院制管理实体化的关键,是处理好校、院两者的关系,明确校、院各自的职责权限,特别是学校一级要解放思想,下放权力,让学院一级有必要的管理权和自主权。只有这样,学院才能充分地发挥它在保证教学质量上的功能。
三、学院教学质量保证机制的特点
学院的管理职责和权力主要包括:开展教学、科研,保证人才的培养质量;根据社会需求,设置专业和制定招生方案;人事管理;财务及资产调配使用;学生管理;对外交流合作与服务等。基于前面对学院制内涵的分析,从功能视角出发,学院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应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自主性
系统科学理论强调,一个组织在市场中自主高效率运行有赖于整体稳定的自身组织能力。构成学校系统的各学院子系统必须有在学校宏观调控下的自主运行能力。主动地适应社会发展和时代的要求,成为学校的活力之源。同时,学院发挥其自主性,也源于学院的权利属性。学校基础部门的权利是由学校分配的,而不是通过集权方式得到的。权利分配是自上而下的,而不是自下而上的。从本质上讲,学院的权利是一种章程权利,也就是说学院的权利来源于高等学校章程的自我规定性,而并非直接来源于高等教育法的法律授权。同时,学院在自主权增加的同时也意味着承担责任的增加。因此,学校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事业单位,对社会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就办学的各方面工作对政府教育行政部分负责。学院是学校的下属单位,就办学的各方面工作对学校负责,履行相应职能、具有相应职权。那么,在教学质量的保证机制上,学院必须自主性地发挥其各项职能。
(二)推动性
高等学校教育的最终目标是培养符合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人才,社会的进步必然引起对人才的要求不断提高,因此,持续地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育质量,对于整个教育领域而言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在全面质量管理影响下的教学质量保证要求对高校教学质量的影响应是持续的不断改进,也就是说在高校教学质量管理过程中,不再注意短期的权宜之计,而是注重长期的质量改进,强调不停地创新、改进与改变。同样,由于高校教学主要由学院一级来实施,学院各项教学质量保证机制的实施应不断地为推动整个学校的教学质量而科学、合理地发挥其职能。
(三)服务性
高校教学质量保证的有效性实施离不开管理这个因素。而这对于学院制也具有同样的意义。结合上面对学院制的内涵的内容分析,大学学院制管理的关键是提高服务的质量。同样,这也是学院教学质量保证机制应起到的作用。根据全面质量管理理论,它把教育的对象视为顾客,而把教育定义为一种“服务的提供者”。虽然这种说法有值得商榷的地方,但它却为我们更好地认识高等教育开辟了一个新的视野。事实上,由于服务具有模糊性,所以通常很难扭转顾客对不良服务的看法,对教育而言,大部分也是如此。社会对一个高校的认可,关键是看教学质量。而教学质量一旦在人们心目中被认知,则往往很难改变。学院的教学工作是学校教学工作的主体与核心基础。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学院在职能实施过程中,应扎扎实实地做好教学服务性的工作。由于直接面向教学,对教学工作比较熟悉,学院可以科学地决定开设的课程、教师的选用、教材的选定、课程的建设等具体事宜。同时,在教学管理工作中,可以灵活地直接调度教学事宜,使教学工作有序而富有弹性地运转,等等。在其中,学院的核心服务工作应做好学生的学习服务工作,如学生的学习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