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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A即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议》。2007年12月我国正式启动加入GPA谈判,表明了我国政府对政府采购市场逐渐开放的决心,同时也对我国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提出了挑战。如何降低加入GPA所产生的负面影响,确保政府采购市场稳定运行,如何调整我国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与WTO《政府采购协议》进行对接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本文针对以上管理制度和协议间所存在的差异进行分析,从GPA视野下对我国目前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的调整及完善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