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5年10月27日,胡锦涛主席签发第四十二号主席令,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通过,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修订之前的《公司法》是在1993年制订的,当时内地刚刚确立“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公司法律理论积淀不足,公司基本制度实践也基本上是空白,社会各界对于公司价值认识处于启蒙阶段。由于整个立法过程基本是借鉴国外公司法典,针对中国的具体问题修剪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