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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法律渊源及传统的差异,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有关证据的具体规定有着相当的区别。在鉴定人和鉴定结论这一诉讼证据的规定上,两大法系的规定并就不完全一致:英美法系国家把鉴定人作为证人的一种形式,称专家证人,把鉴定意见称为专家证言。而大陆法系则区别证人和鉴定人。继而从鉴定结论和专家证言有关方面的区别出发来探讨两大法系的诉讼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