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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生态补偿”的概念受到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学者们分别从生态学、经济学、法学角度对于生态补偿的概念进行了一系列的顶一个探索.但是通过分析已经制定的地方性生态补偿条例的分析和研究,可以发现各地生态补偿条例对于生态补偿的定义存在差别,个别地区的生态补偿条例更是将生态补偿与生态损害赔偿、生态损失补偿等概念混为一谈.生态补偿概念的不确定性和法理依据上的模糊使得生态补偿在立法中的开展面临阻力.本文通过梳理学术界关于生态系统概念的观点和看法来对生态补偿进行定义,并且通过分析生态补偿的法理基础来给予生态补偿立法上的正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