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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媒体时代,移动互联网技术迅猛发展使得20世纪90年代出现在我国的有声读物市场规模空前浩大,但与国外近百年的发展历程相比,我国有声读物行业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在快速发展的同时面临着多方面质量缺陷。本文通过对有声读物发展现状的分析,针对性地提出应对策略和提质建议。
关键词:有声读物 评价体系 有声读物APP
声音,作为最古老的传播符号,是社会文明与人类情感的重要传播载体之一。有声读物的发展,解放了人们的双眼双手,适应了当今快节奏的生活以及碎片化时间利用。然而在为人们带来新鲜体验与便捷的同时,有声读物现在也面临着挑战。笔者立足当下有声读物的现状,介绍分析有声读物面临的难点痛点,尝试提出优化完善的对策。
有声读物自1934年问世以来,至今有87年的发展历史。21世纪,全球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满足了有声读物的核心技术需求,为音频传播提供了高便捷性,由此打破时空的限制,随时随地想听就听,为有声读物市场规模的扩大及受众的普及提供了基础。
1.市场规模“声势浩大”。如今,有声读物全球市场体量巨大,以美国为主的西方国家正如火如荼地发展有声读物市场。2020年,全球有声读物市场体量约达363亿元。我国有声读物发展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虽起步时间较晚,但依托日新月异的科技、庞大的受众数量、独特优美的语言体系也得到了爆发式增长。
据第十八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显示,2020年,我国有三成以上(31.6%)的成年国民有听书习惯,较2019年的平均水平(30.3%)提高了1.3个百分点。其中,选择“移动有声APP平台”听书的国民比例较高,为17.5%;有10.8%的人选择通过“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听书;有10.4%的人选择通过“智能音箱”听书;分别有8.8%和5.5%的人选择通过“广播”和“有声阅读器或语音读书机”听书。移动互联网新媒体技术的发展,对传统广播媒体造成了较大冲击,传统广播有声读物在当下以及未来处境堪忧。据iiMedia Research数据显示,2018年以来,我国在线音频行业用户规模呈现逐年稳步增长趋势。2020年,用户规模达到5.7亿人,且这种增长趋势将继续保持下去。
目前,以喜马拉雅、懒人听书、蜻蜓FM、荔枝FM等为代表的有声读物APP成为我国有声读物市场发展的主力军。其中,喜马拉雅作为行业领军拥有明显的领先优势,其在上线不到三年的时间里,用户规模便突破2亿。并早在2018年便掌握了市面上70%畅销书的有声版权、85%网络文学的有声版权、超6600本英文原版畅销书的有声版权。
2.内容生产“丰富多样”。目前,我国有声读物呈现出丰富多样的特点。我国拥有深厚的文化底蕴,文学书籍丰富多样,而有声读物文稿内容主要来自各类文学书籍,经过有声转化,将其改编成演播文稿,丰富充足的内容来源大大提高了内容生产效率,使得内容类别丰富多样。
同时,我国有声读物平台普遍采用PUGC的内容生产模式,即PGC+UGC的内容生产模式,专业主播生产内容结合业余用户生产内容。UGC模式能够确保平台生产出足够的内容以满足用户需求,但质量难以保证。而PGC模式专业度与精品化更高,但存在生产速度慢、内容少的困境。PUGC模式这一新型模式则结合了以上两种模式的优势,为内容生产提供更优途径。
例如,作为PUGC模式的先行者,喜马拉雅FM坐拥500万名主播,其中有20万名主播为认证主播,覆盖新闻、财经、商业、音乐、小说、汽车等328类上亿条有声内容,每天有数十万条声音上传,平均每天拥有上亿播放量。在突出专业用户生产能力的同时,创造商业价值,树立品牌形象,为其他平台的发展提供了借鉴。
3.创作标准“暂时缺位”。所谓标准,即在一定范围内为了获取最佳秩序,经过协商一致并获批准,共同使用及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虽已发展了数十年,但我國有声读物创作标准并未统一明确。当下,由于有声读物发行平台多采用PGC+UGC的内容产出模式,因此不同的主播和团体拥有不同的创作标准,这就容易造成统一性缺失,多种标准造成产品质量参差不齐。
国内多个有声读物平台虽推出了部分录制要求,但主要集中在技术层面,对于演播者的专业层面要求比较笼统。以喜马拉雅为例,要求单个音频名字格式、单个音频开头结尾添加统一的用语、单条音频时长控制在18~22分钟最多不得超过30分钟、上传的音频格式必须是MP3、采样频率及码率的规定等,唯一一条涉及创作内容标准要求的也仅是“作品内容要求使用标准普通话播讲,语速中等,播讲过程中感情充沛、语言生动,如有口误或错句需要剪辑掉。作品中不能出现大段空白或大段无内容垫乐,不能有故意延长音频时长的行为”。
创作标准影响创作质量,高标准对标高质量。创作标准指导着演播者进行有声语言再创作工作,科学系统、客观完备的创作标准是提高有声读物创作优质化的坚实助力,而目前,这样的创作标准仍处于暂时缺位状态。
4.行业市场“乱象丛生”。有声读物发展至今,虽带来了巨大的行业效益、市场价值,但也产生了一些乱象。有声读物主要通过网络进行传播,监管难度较大,包含暴力、色情、低俗等不良内容的产品依然存在,尽管多数平台有着规范作品内容的规定,但监管仍然存有漏洞。在作品质量方面,不少普通话水平也并不达标,演播水平有限造成作品质量参差不齐。
版权问题方面,甚至有研究者认为这是有声读物当前面临的最大困难。有声读物版权问题涉及四个方面,分别是原作者、文稿改编者、演播者以及录音录像制作者。从广义上来看,有声读物版权不仅仅包括原作者的或著作权人的著作权,还有演播者权利。著作权共包含了17项权利,包括4项精神性权利,还有13项属于经济性权利。发行平台只有获得所有上述的授权,才算是真正获得完整的有声读物授权。从狭义上来看,有声读物拥有邻接权,或称之为相关权,其主要出现在创作者独创度不足,不能同广义上的著作权相对等,但劳动成果又有必要受到法律保护的时候。有声读物的制作与传播涉及录音录像者权、表演者权以及广播组织者权这三项邻接权。同时,原著作者同演播者以及发行平台是层层递进的关系,演播者需要获得对原著进行有声语言再创作的权利,而发行平台若想发布作品,则需要获得原著作者以及演播者的授权,而以上这些,目前还没有有效方法进行监管推进。
基于目前我国有声读物的发展现状,笔者对有声读物的内容创作、演播技巧、市场环境等方面提出了以下几点对策与建议。
1.建立评价标准。评价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是有声读物发展的当务之急。人们在认识、评价一部有声读物时,往往遵循着内容和形式两条道路行进。因此,从理论及专业的视角对有声读物,尤其是对其播读进行观察,总结出全面且有效的评价维度,归纳出准确而细致的评价要素,是有声读物播读评价体系构建的重要内容。
中国传媒大学曾志华教授研究团队曾于2018年提出有声读物播读评价体系,这对于有声读物而言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曾志华教授团队在经过调研之后,总结制成了有声读物播读评价指标(见表1)。

指标分为一级指标与二级指标,二者是从属关系。四个维度层层递进,价值是意义的体现,是根本的评价指标,思想性、知识性、艺术性三个二级指标对作品提出了正确、积极、优雅、高尚的价值要求;在价值维度达标之后,规范维度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即声音与语音、语流与情感、正确的话筒前状态是否达到了规范的标准,规范是基础的评价指标;审美维度是直接体现作品质量的重要指标,语意与情感、风格与神采是进一步体现演播者播读水平的表达指征,对于作品美的传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影响维度则属于延展指标,其往往从侧面间接反映作品的播读水平与质量,影响点击率、收听率、播出美誉度等指标的因素较为复杂广泛,受到听众喜好、流量分配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
2.加强市场监管。新媒体时代,有声读物产业链中的主体与要素纷繁复杂,使得行业中的相关权益变得模糊,加大了立法执法的难度,提高了维权成本,进而使得侵权问题频发泛滥,且难以得到有效遏制。
第一,简化优化授权流程。将各方权益做归纳性的分类统一,保证权益不受损的前提下,适当减少简化授权环节。例如,作品原作者在完成作品文稿与出版集团进行签约时可选择将其作品有声化以及网络有声传播的权益一并交由出版集团管理,同时享受其中的收益。如此一来,有声读物发行平台则只需与出版集团一方进行签订,而不用同多个作家个体进行签约,大大节约了签约时间并避免了纷繁签约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纰漏性问题造成侵权行为的情况。
第二,健全相关法规。法律法规为版权问题保驾护航,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于有声读物这一信息文化产业中的具体项目的立法建规工作。对于有声读物版权立法,可以借鉴已有的相关法规,如《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等,但不该完全照搬,应当实事求是成立有声读物立法研究小组,对有声读物行业市场展开科学系统的研判,从而建立公正、客观、科学、系统的有声读物法律规章制度。
第三,加强市场监管。市场监管的前提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市场监管分为行业内部组织协会的监督管理以及行业外部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成立有声读物相关组织协会有着重要性与必要性,一来能够加快行业内部统一标准的建立,使得模糊性问题得以明晰;二来对于一些情节较轻影响较小的日常性问题能够有处理评判之所,并能将一些诉讼事件由协会代为维权。同时,设立有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力度,加大侵权等违法违规的惩治力度。
第四,采用技术支持。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的数字版权保护技术(DRM)能够以一定的计算方法,实现对数字内容的保护。其拥有加密保护原始数字媒体、阻止非法数字媒体进入、检测用户合环境、防止用户非法操作、认证用户合法性、提供付费及存储管理等功能,对有声读物内容及版权的保护提供新的思路。
3.强化细分垂直。有声读物生产端作为内容提供者,越能满足细分的受众需求,越能获得市场接受与认可,而满足细分需求可从以下三点着手。
第一,依托大数据分析,捕捉更多的受众属性,进一步细化受众群体分类,全方位精准定位受众,制定一人一策,使内容投放更为准确更具针对性。
第二,为了让用户更迅速更准确地找到自己想要听的有声读物,对于板块的分类要更加细致,在掌握充分调研内容的基础上,开设用户广泛需要的分类板块。
第三,继续开发用户潜在价值,通过投放针对性广告加强垂直化,制定精准的营销策略。
4.提升内容质量。有声读物的内容质量决定了产品本身的成败,针对内容方面的提质,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提倡个性化与多样化。有声读物行业发展至今,虽然产生了海量产品,但内容的单一化、同质化问题依然普遍。什么题材火,就大量产出该题材,甚至出现了同一内容有多个版本的现象,且质量堪忧,造成了资源浪费。对此,应当提高内容产出的个性化与多样化,要积极拓展创新,发掘优质题材。
第二,提高文本改编质量。获得优质文本内容的前提是获得其正版授权,并进行合理的有声改编,但当前版权意识的模糊使得盗版横行,内容改编也出现了删减随意、节奏混乱等问题。应在获取正版优质文本的前提下,尊重原著,提高改编人员文学修养,提升改编专业化水平。
第三,发挥IP效益。“大IP价值联动”是有声读物领域奉行的重要法则,能够经受住市场与用户检验的大IP往往能带来大量曝光与流量。优质IP往往有着书籍、漫画、视频等多业态产品,获得大IP的有声改编权,不仅能丰富市场内容还能起到引流效果。
第四,传承经典有声文学。经典有声文学艺术作品具有不可再生性,应当得到保护与传承。经典有声文学包括经典长篇连播小说、经典的诗歌朗诵、经典的儿童有声读物等。这些作品是经过历史考验时间沉淀的优秀作品,一般不存在各类出错隐患,且经过简单加工处理即可服务用户。
5.注重演播水平。演播质量影响着作品有声化之后的听感,演播质量直接决定有声读物质量。有声读物的演播录制,归根结底是有声语言再创作。在继承演播传统的基础上,探索新媒體视阈下演播技巧的创新,是提高有声读物质量的关键所在。笔者认为,演播水平的提升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第一,规范化。语言使用的标准规范化是社会发展趋势,这在有声语言创作中尤为凸显,达到语言标准规范的前提是使用正确的语法、句式及发音。对有声读物的演播者应当设立普通话水平等级门槛,不达标者无法参与,或进行分级分层(专门的方言作品或作品中有特定的方言内容除外),要求演播者语音标准,符合普通话语音规范要求。建立语言规范的要求门槛,不仅能提高有声读物本身质量和传播效果,还能带领各方认识到语言规范的重要性,推动社会语言规范化进程。
第二,生动化。充沛恰当的情感是生动化的内在保障。演播是艺术化的表达,通过以声传情、以情带声,让听众无需咬文嚼字即可丰富立体地感受到作品构架的世界。把握情感表达的平衡点是难点所在,只有在充分意会作品的基础上,才能恰如其分地表达情感。
丰富变化的语气是生动化的外在支持。语气的变化体现在抑扬顿挫、高低起伏、轻重缓急。不同的内容类别,所需要的语气也是不同的。比如,旁白、对白、独白三者的语气就是大不相同,需进行明显区分。以演播艺术家周建龙录制的《鬼吹灯》为例,旁白主要采用带有悬疑感的语气,而对白则按照各个人物的定位与属性来区分语气,独白部分则采用更饱满激烈的语气。
第三,个性化。演播因声而异、因人而异,受众各有所爱,也会各取所需。在社群化、交互式普遍发达的网络社区,个性的标榜与认同是平台拉近用户距离、增加用户黏性的保证。
声音的个性化特征主要表現在两个方面:一个是音色,另一个是风格。音色是个性的外在表现,能够最直观地区分不同的声音,要发掘自身音色的上限与下限,同时提高可塑性。风格是个性的内在涵养,其综合了演播者的内涵素养、演播技巧等多方因素,成为相似但不会相同的存在。演播者需要全方位了解自己,找准自己的风格定位,主次结合,高效发展,只有释放个性才能收获听众。
第四,创新化。在当今万众创新的时代中,不论基层工作还是科学研究都要结合自身积极创新,作为内容生产者更应追求创新。创新驱动发展,有声读物演播范畴要积极求变,敢于碰壁,演播的创新将为有声读物注入强大的生命力。
演播技巧的创新体现在媒体平台的更替上,摸索新媒体平台的演播技巧特征同传统媒体平台的不同,做出相适应的变化,把握继承与变革的平衡点是关键。演播创新重在形式创新。在视频行业,移动网络视频直播、短视频等作为移动互联网技术支持下的创新样板带来了巨大产能与效益,有声读物行业借鉴性地推出短音频或采取直播的形式演播作品不失为演播形式创新的可行方案。
新媒体时代,有声读物以崭新的面貌出现在大众视野,飞速抢占着阅读市场,改变着全民阅读格局。从一开始专为特殊群体服务,到如今的听书热潮,有声读物的发展印证了“科技改变生活”。但有声读物的发展在形成巨大市场规模、拥有丰富产品内容的同时,也暴露出创作标准缺位、内容监管困难、侵权问题严重等问题,为保障整个的行业的健康发展,现阶段应及早建立评价标准、加强市场监管、强化细分垂直、提升内容质量和提高演播水平,通过这五方面来提高有声读物整体质量,最终在满足受众需求的同时,引导受众价值取向、提升受众审美层次。
我国有声读物行业发展路还长、劲还足,有声读物还存在着更大的发展潜力,唯有从内部进行自我规范提升,从外部加强监督约束,才能实现行业的优胜劣汰、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建立一个生态良好的网络空间。
作者刘亮系浙江工业大学人文学院讲师
陈德楠系中国传媒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
本文系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国播音口述史(1978年至今)”(项目编号:19BXW04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童云,周荣庭.有声读物声音质量评价维度[J].中国广播,2020(01).
[2]陈颖.电子听书资源建设与图书馆网络时代的发展[J].图书馆工作与研究,2011(03).
[3]史秋雨.中国有声读物研究综述[J].图书馆论坛,2012(04).
[4]曾志华,卢彬.中国有声读物播读评价体系构建研究[J].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2018(07).
【编辑:沈金萍】
关键词:有声读物 评价体系 有声读物APP
声音,作为最古老的传播符号,是社会文明与人类情感的重要传播载体之一。有声读物的发展,解放了人们的双眼双手,适应了当今快节奏的生活以及碎片化时间利用。然而在为人们带来新鲜体验与便捷的同时,有声读物现在也面临着挑战。笔者立足当下有声读物的现状,介绍分析有声读物面临的难点痛点,尝试提出优化完善的对策。
一、有声读物的发展现状
有声读物自1934年问世以来,至今有87年的发展历史。21世纪,全球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满足了有声读物的核心技术需求,为音频传播提供了高便捷性,由此打破时空的限制,随时随地想听就听,为有声读物市场规模的扩大及受众的普及提供了基础。
1.市场规模“声势浩大”。如今,有声读物全球市场体量巨大,以美国为主的西方国家正如火如荼地发展有声读物市场。2020年,全球有声读物市场体量约达363亿元。我国有声读物发展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虽起步时间较晚,但依托日新月异的科技、庞大的受众数量、独特优美的语言体系也得到了爆发式增长。
据第十八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显示,2020年,我国有三成以上(31.6%)的成年国民有听书习惯,较2019年的平均水平(30.3%)提高了1.3个百分点。其中,选择“移动有声APP平台”听书的国民比例较高,为17.5%;有10.8%的人选择通过“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听书;有10.4%的人选择通过“智能音箱”听书;分别有8.8%和5.5%的人选择通过“广播”和“有声阅读器或语音读书机”听书。移动互联网新媒体技术的发展,对传统广播媒体造成了较大冲击,传统广播有声读物在当下以及未来处境堪忧。据iiMedia Research数据显示,2018年以来,我国在线音频行业用户规模呈现逐年稳步增长趋势。2020年,用户规模达到5.7亿人,且这种增长趋势将继续保持下去。
目前,以喜马拉雅、懒人听书、蜻蜓FM、荔枝FM等为代表的有声读物APP成为我国有声读物市场发展的主力军。其中,喜马拉雅作为行业领军拥有明显的领先优势,其在上线不到三年的时间里,用户规模便突破2亿。并早在2018年便掌握了市面上70%畅销书的有声版权、85%网络文学的有声版权、超6600本英文原版畅销书的有声版权。
2.内容生产“丰富多样”。目前,我国有声读物呈现出丰富多样的特点。我国拥有深厚的文化底蕴,文学书籍丰富多样,而有声读物文稿内容主要来自各类文学书籍,经过有声转化,将其改编成演播文稿,丰富充足的内容来源大大提高了内容生产效率,使得内容类别丰富多样。
同时,我国有声读物平台普遍采用PUGC的内容生产模式,即PGC+UGC的内容生产模式,专业主播生产内容结合业余用户生产内容。UGC模式能够确保平台生产出足够的内容以满足用户需求,但质量难以保证。而PGC模式专业度与精品化更高,但存在生产速度慢、内容少的困境。PUGC模式这一新型模式则结合了以上两种模式的优势,为内容生产提供更优途径。
例如,作为PUGC模式的先行者,喜马拉雅FM坐拥500万名主播,其中有20万名主播为认证主播,覆盖新闻、财经、商业、音乐、小说、汽车等328类上亿条有声内容,每天有数十万条声音上传,平均每天拥有上亿播放量。在突出专业用户生产能力的同时,创造商业价值,树立品牌形象,为其他平台的发展提供了借鉴。
3.创作标准“暂时缺位”。所谓标准,即在一定范围内为了获取最佳秩序,经过协商一致并获批准,共同使用及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虽已发展了数十年,但我國有声读物创作标准并未统一明确。当下,由于有声读物发行平台多采用PGC+UGC的内容产出模式,因此不同的主播和团体拥有不同的创作标准,这就容易造成统一性缺失,多种标准造成产品质量参差不齐。
国内多个有声读物平台虽推出了部分录制要求,但主要集中在技术层面,对于演播者的专业层面要求比较笼统。以喜马拉雅为例,要求单个音频名字格式、单个音频开头结尾添加统一的用语、单条音频时长控制在18~22分钟最多不得超过30分钟、上传的音频格式必须是MP3、采样频率及码率的规定等,唯一一条涉及创作内容标准要求的也仅是“作品内容要求使用标准普通话播讲,语速中等,播讲过程中感情充沛、语言生动,如有口误或错句需要剪辑掉。作品中不能出现大段空白或大段无内容垫乐,不能有故意延长音频时长的行为”。
创作标准影响创作质量,高标准对标高质量。创作标准指导着演播者进行有声语言再创作工作,科学系统、客观完备的创作标准是提高有声读物创作优质化的坚实助力,而目前,这样的创作标准仍处于暂时缺位状态。
4.行业市场“乱象丛生”。有声读物发展至今,虽带来了巨大的行业效益、市场价值,但也产生了一些乱象。有声读物主要通过网络进行传播,监管难度较大,包含暴力、色情、低俗等不良内容的产品依然存在,尽管多数平台有着规范作品内容的规定,但监管仍然存有漏洞。在作品质量方面,不少普通话水平也并不达标,演播水平有限造成作品质量参差不齐。
版权问题方面,甚至有研究者认为这是有声读物当前面临的最大困难。有声读物版权问题涉及四个方面,分别是原作者、文稿改编者、演播者以及录音录像制作者。从广义上来看,有声读物版权不仅仅包括原作者的或著作权人的著作权,还有演播者权利。著作权共包含了17项权利,包括4项精神性权利,还有13项属于经济性权利。发行平台只有获得所有上述的授权,才算是真正获得完整的有声读物授权。从狭义上来看,有声读物拥有邻接权,或称之为相关权,其主要出现在创作者独创度不足,不能同广义上的著作权相对等,但劳动成果又有必要受到法律保护的时候。有声读物的制作与传播涉及录音录像者权、表演者权以及广播组织者权这三项邻接权。同时,原著作者同演播者以及发行平台是层层递进的关系,演播者需要获得对原著进行有声语言再创作的权利,而发行平台若想发布作品,则需要获得原著作者以及演播者的授权,而以上这些,目前还没有有效方法进行监管推进。
二、有声读物的提质对策
基于目前我国有声读物的发展现状,笔者对有声读物的内容创作、演播技巧、市场环境等方面提出了以下几点对策与建议。
1.建立评价标准。评价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是有声读物发展的当务之急。人们在认识、评价一部有声读物时,往往遵循着内容和形式两条道路行进。因此,从理论及专业的视角对有声读物,尤其是对其播读进行观察,总结出全面且有效的评价维度,归纳出准确而细致的评价要素,是有声读物播读评价体系构建的重要内容。
中国传媒大学曾志华教授研究团队曾于2018年提出有声读物播读评价体系,这对于有声读物而言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曾志华教授团队在经过调研之后,总结制成了有声读物播读评价指标(见表1)。

指标分为一级指标与二级指标,二者是从属关系。四个维度层层递进,价值是意义的体现,是根本的评价指标,思想性、知识性、艺术性三个二级指标对作品提出了正确、积极、优雅、高尚的价值要求;在价值维度达标之后,规范维度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即声音与语音、语流与情感、正确的话筒前状态是否达到了规范的标准,规范是基础的评价指标;审美维度是直接体现作品质量的重要指标,语意与情感、风格与神采是进一步体现演播者播读水平的表达指征,对于作品美的传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影响维度则属于延展指标,其往往从侧面间接反映作品的播读水平与质量,影响点击率、收听率、播出美誉度等指标的因素较为复杂广泛,受到听众喜好、流量分配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
2.加强市场监管。新媒体时代,有声读物产业链中的主体与要素纷繁复杂,使得行业中的相关权益变得模糊,加大了立法执法的难度,提高了维权成本,进而使得侵权问题频发泛滥,且难以得到有效遏制。
第一,简化优化授权流程。将各方权益做归纳性的分类统一,保证权益不受损的前提下,适当减少简化授权环节。例如,作品原作者在完成作品文稿与出版集团进行签约时可选择将其作品有声化以及网络有声传播的权益一并交由出版集团管理,同时享受其中的收益。如此一来,有声读物发行平台则只需与出版集团一方进行签订,而不用同多个作家个体进行签约,大大节约了签约时间并避免了纷繁签约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纰漏性问题造成侵权行为的情况。
第二,健全相关法规。法律法规为版权问题保驾护航,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于有声读物这一信息文化产业中的具体项目的立法建规工作。对于有声读物版权立法,可以借鉴已有的相关法规,如《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等,但不该完全照搬,应当实事求是成立有声读物立法研究小组,对有声读物行业市场展开科学系统的研判,从而建立公正、客观、科学、系统的有声读物法律规章制度。
第三,加强市场监管。市场监管的前提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市场监管分为行业内部组织协会的监督管理以及行业外部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成立有声读物相关组织协会有着重要性与必要性,一来能够加快行业内部统一标准的建立,使得模糊性问题得以明晰;二来对于一些情节较轻影响较小的日常性问题能够有处理评判之所,并能将一些诉讼事件由协会代为维权。同时,设立有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力度,加大侵权等违法违规的惩治力度。
第四,采用技术支持。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的数字版权保护技术(DRM)能够以一定的计算方法,实现对数字内容的保护。其拥有加密保护原始数字媒体、阻止非法数字媒体进入、检测用户合环境、防止用户非法操作、认证用户合法性、提供付费及存储管理等功能,对有声读物内容及版权的保护提供新的思路。
3.强化细分垂直。有声读物生产端作为内容提供者,越能满足细分的受众需求,越能获得市场接受与认可,而满足细分需求可从以下三点着手。
第一,依托大数据分析,捕捉更多的受众属性,进一步细化受众群体分类,全方位精准定位受众,制定一人一策,使内容投放更为准确更具针对性。
第二,为了让用户更迅速更准确地找到自己想要听的有声读物,对于板块的分类要更加细致,在掌握充分调研内容的基础上,开设用户广泛需要的分类板块。
第三,继续开发用户潜在价值,通过投放针对性广告加强垂直化,制定精准的营销策略。
4.提升内容质量。有声读物的内容质量决定了产品本身的成败,针对内容方面的提质,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提倡个性化与多样化。有声读物行业发展至今,虽然产生了海量产品,但内容的单一化、同质化问题依然普遍。什么题材火,就大量产出该题材,甚至出现了同一内容有多个版本的现象,且质量堪忧,造成了资源浪费。对此,应当提高内容产出的个性化与多样化,要积极拓展创新,发掘优质题材。
第二,提高文本改编质量。获得优质文本内容的前提是获得其正版授权,并进行合理的有声改编,但当前版权意识的模糊使得盗版横行,内容改编也出现了删减随意、节奏混乱等问题。应在获取正版优质文本的前提下,尊重原著,提高改编人员文学修养,提升改编专业化水平。
第三,发挥IP效益。“大IP价值联动”是有声读物领域奉行的重要法则,能够经受住市场与用户检验的大IP往往能带来大量曝光与流量。优质IP往往有着书籍、漫画、视频等多业态产品,获得大IP的有声改编权,不仅能丰富市场内容还能起到引流效果。
第四,传承经典有声文学。经典有声文学艺术作品具有不可再生性,应当得到保护与传承。经典有声文学包括经典长篇连播小说、经典的诗歌朗诵、经典的儿童有声读物等。这些作品是经过历史考验时间沉淀的优秀作品,一般不存在各类出错隐患,且经过简单加工处理即可服务用户。
5.注重演播水平。演播质量影响着作品有声化之后的听感,演播质量直接决定有声读物质量。有声读物的演播录制,归根结底是有声语言再创作。在继承演播传统的基础上,探索新媒體视阈下演播技巧的创新,是提高有声读物质量的关键所在。笔者认为,演播水平的提升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第一,规范化。语言使用的标准规范化是社会发展趋势,这在有声语言创作中尤为凸显,达到语言标准规范的前提是使用正确的语法、句式及发音。对有声读物的演播者应当设立普通话水平等级门槛,不达标者无法参与,或进行分级分层(专门的方言作品或作品中有特定的方言内容除外),要求演播者语音标准,符合普通话语音规范要求。建立语言规范的要求门槛,不仅能提高有声读物本身质量和传播效果,还能带领各方认识到语言规范的重要性,推动社会语言规范化进程。
第二,生动化。充沛恰当的情感是生动化的内在保障。演播是艺术化的表达,通过以声传情、以情带声,让听众无需咬文嚼字即可丰富立体地感受到作品构架的世界。把握情感表达的平衡点是难点所在,只有在充分意会作品的基础上,才能恰如其分地表达情感。
丰富变化的语气是生动化的外在支持。语气的变化体现在抑扬顿挫、高低起伏、轻重缓急。不同的内容类别,所需要的语气也是不同的。比如,旁白、对白、独白三者的语气就是大不相同,需进行明显区分。以演播艺术家周建龙录制的《鬼吹灯》为例,旁白主要采用带有悬疑感的语气,而对白则按照各个人物的定位与属性来区分语气,独白部分则采用更饱满激烈的语气。
第三,个性化。演播因声而异、因人而异,受众各有所爱,也会各取所需。在社群化、交互式普遍发达的网络社区,个性的标榜与认同是平台拉近用户距离、增加用户黏性的保证。
声音的个性化特征主要表現在两个方面:一个是音色,另一个是风格。音色是个性的外在表现,能够最直观地区分不同的声音,要发掘自身音色的上限与下限,同时提高可塑性。风格是个性的内在涵养,其综合了演播者的内涵素养、演播技巧等多方因素,成为相似但不会相同的存在。演播者需要全方位了解自己,找准自己的风格定位,主次结合,高效发展,只有释放个性才能收获听众。
第四,创新化。在当今万众创新的时代中,不论基层工作还是科学研究都要结合自身积极创新,作为内容生产者更应追求创新。创新驱动发展,有声读物演播范畴要积极求变,敢于碰壁,演播的创新将为有声读物注入强大的生命力。
演播技巧的创新体现在媒体平台的更替上,摸索新媒体平台的演播技巧特征同传统媒体平台的不同,做出相适应的变化,把握继承与变革的平衡点是关键。演播创新重在形式创新。在视频行业,移动网络视频直播、短视频等作为移动互联网技术支持下的创新样板带来了巨大产能与效益,有声读物行业借鉴性地推出短音频或采取直播的形式演播作品不失为演播形式创新的可行方案。
三、结语
新媒体时代,有声读物以崭新的面貌出现在大众视野,飞速抢占着阅读市场,改变着全民阅读格局。从一开始专为特殊群体服务,到如今的听书热潮,有声读物的发展印证了“科技改变生活”。但有声读物的发展在形成巨大市场规模、拥有丰富产品内容的同时,也暴露出创作标准缺位、内容监管困难、侵权问题严重等问题,为保障整个的行业的健康发展,现阶段应及早建立评价标准、加强市场监管、强化细分垂直、提升内容质量和提高演播水平,通过这五方面来提高有声读物整体质量,最终在满足受众需求的同时,引导受众价值取向、提升受众审美层次。
我国有声读物行业发展路还长、劲还足,有声读物还存在着更大的发展潜力,唯有从内部进行自我规范提升,从外部加强监督约束,才能实现行业的优胜劣汰、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建立一个生态良好的网络空间。
作者刘亮系浙江工业大学人文学院讲师
陈德楠系中国传媒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
本文系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国播音口述史(1978年至今)”(项目编号:19BXW04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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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沈金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