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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古代中国文章的暗示性rn在古代中国人的观念中,制作文章的能力,亦即用语言文字形式表现某种对象的能力,乃是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甚至最为重要的方面之一.由此产生的结果是,文章被作为一个人人格的直接象征而在古代中国人的生活中占据极显要位置.rn最能表明这一点的是所谓的科举制度.这种制度专为选擢高级文官而设.它很早就开始萌芽.以后从宋代开始(公元1000年左右)迄至清朝末年,它一直被作为一种固定制度而持续沿用.该制度所选拔的是那些具有维护社会道义及文化能力的人,这些人又通常被称为“士人”、“读书人”、“士大夫”.该制度的中心考试科目,无论其采取何种形式,通常主要就是考文章的写作能力.如同今日日本有所谓“法科万能”之说一样,在古代中国则是以文科万能.对此,雨森芳洲①曾有如下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