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版权保护和信息获取之间存在着固有的冲突。基于作者对其所创作的作品的独创性表达,版权法授予了版权人对作品的复制、传播、演绎等方面的专有权,以弥补作者的独创性劳动,并鼓励有更多作品的创作,最终使得社会公众有获取更多的思想、文化、科技等信息的可能。但是,如果将版权人对作品的专有权绝对化,不加以任何限制,必然会妨碍公众对信息的正常接触、获取、传播和利用。本文从版权制度提供的信息获取途径,版权保护的扩张对信息获取的影响,信息获取寻求反垄断法对版权的限制和以反垄断法保障信息获取的局限等角度对版权保护信息获取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