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行为概念及其适用范围之原本考察——以“法律行为(Rechtsgeschaft)”的词源为线索

来源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caipeng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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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法律行为”制度的现代困境源白干其原本含义的局限性。原初意义上的“法律行为”实质上是一种设权行为,而且仅适用于财产交易的民事法律关系领域。这一概念的原本含义及适用范围可以从其德语词源结构上找到线索。创制该概念的法学背景、社会经济背景亦能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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