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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本质上是一种“互助合作、风险共担”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其顺畅运行有赖于确定合理的筹资标准.笔者从出资意愿、逆向选择、收入约束等限制条件出发,探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的确立问题.采用“低中取低”的方式,给出了确定政府与农民出资额的简单规则,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的确立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