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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修正案(九)》虽重新修整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然而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因此,需要明确定义"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中的"非法";单一的数量量化以界定"情节严重"有失偏颇,从多层次多角度界定"情节严重";犯罪成本低、罚金金额不确定导致量刑过轻,增设应当适用职业禁止的规定,明确罚金金额、加大惩戒力度,以完善我国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制度,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