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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煤矿井下照明具有很重要作用,合适的照度对提高工作人员效率、降低安全事故具有显著效果。通过查阅对比相关标准,发现现行煤炭行业相关国家规程规范对井下照明照度值规定有很多相互矛盾之处,与现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也有很大差距。通过分析提出煤矿照明的个人见解。
关键词:照度;爆炸材料库;硐室
中图分类号:TD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344(2018)15-0183-02
1 煤矿井下照明的重要性
煤矿井下由于自然光不能直接照射,所有生产场所、工作人员活动场所、远程监控场所必须24h照明,中大型矿井井下巷道硐室总长度通常都在20~30km左右,按巷道平均5m宽,平均单位面积安装功率2W/m2计算,井下照明总功率达200~300kW,年耗电量为175.2~262.8万度电,一般井下照明电耗占煤矿总电耗的1.5%左右。
如果煤矿井下照度低,昏暗的环境会使工人难以观察潜在的事故危险源,难以避免危险事的故发生,会影响井下工作人员生理和精神健康,长期处于照度低的环境会使人精神烦躁抑郁,影响煤矿井下的作业效率。据有关研究表明,煤矿井下充足照明能提高作业效率15~30%,减少安全事故20~30%以上。
2 煤矿井下照明设置及照度依据
煤矿井下照明设置及照度主要依据煤炭行业相关国家规程规范,主要有2016年10月实施的《煤矿安全规程》及其2016年出版的条文解读,2016年3月实施的《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2018年1月实施的《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规范》、2009年12月实施的《矿山电力设计规范》。地面建筑物主要参考2014年6月实施的《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下文出现上述规程规范均是指本段所列时间实施的版本)。
在进行煤矿井下照明设计时,按照规程规范的重要性及实时性,以上应首先满足全文强条的《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同时遵守《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规范》、《矿山电力设计规范》,无依据时参考《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但在具体设计时会发现上述规程规范有许多矛盾,甚至错误引用的条文。
3 对煤矿井下照明规程规范的几点质疑
3.1 对爆炸物品库照明的质疑
《煤矿安全规程》及其解读对爆炸物品库的照明有以下规定:
第三百三十六条……严禁在贮存爆炸物品的硐室或者壁槽内安设照明设备。不设固定照明的爆炸物品库,可以使用带绝缘套的矿灯。
第四百六十九条下列地点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一)井底车场及其附近。
(二)機电设备硐室、调度室、机车库、爆炸物品库、候车室、信号站、瓦斯抽采泵站等。……
再看第三百三十一条,井下爆炸物品库应当采用硐室式、壁槽式或者含壁槽的硐室。爆炸物品必须贮存在硐室或者壁槽内……2010年12实施的《煤炭矿井工程基本术语标准》4.3.2条对硐室解释如下:为满足某种专门用途而开凿的井下巷道,4.3.29条对井下爆炸材料库解释如下:在井下按专门规定设计建造的、用以存放炸药、雷管等爆炸材料的硐室。
根据规程解读对三百三十六条条文解释,严禁在硐室或者壁槽内安设照明设备主要是考虑灯具发热增加引爆爆炸物品意外爆炸风险,采用带绝缘套的矿灯预防漏电引起电雷管意外爆炸。本人理解爆炸物品库就是爆炸材料库,就是贮存爆炸材料的硐室或者有壁槽的硐室,硐室的壁槽由于空间狭小,没有独立通风,照明灯具发热量不易散出,有引发爆炸材料意外爆炸危险,其内贮存炸药时不设照明可以理解,对于“严禁在贮存爆炸物品的硐室”不设照明却有点让人不可理解,因为硐室即为巷道,如果设有一进一出两道门,独立通风,就应按四百六十九条设固定照明。
3.2 对煤矿井下各种规程规范关于照度规定的质疑
《煤矿安全规程》解读本对第四百六十九条条文解读给出一个井下各地点照度值参考表,但这个表居然绝大部分采用了2006年1月实施、目前已作废的《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内11.6.3条给出的照度值表数值,而没有采用2016年3月实施的《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照度值表,详见表3.3,新的照度已大幅提高,如水泵房照度由15lx提高到75lx,提高了4倍。新修订的2018年1月实施的《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规范》9.0.3给出的照度值也按2016年实施的《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进行了修改。其它各类矿山井下照度又是多少呢?《矿山电力设计规范》1.0.2条规定:本规范适用于除石油矿山外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各类矿山电力设计,说明其适用于煤矿、钢铁、有色及非金属等矿井,再看其4.5.6条给出的照度值,发现与最新版《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照度值相同或接近。因此《煤矿安全规程》解读本给出井下点照度值实在令人费解,除非编写者犯了一个低级错误。
3.3 对矿井井下各地点照度与地面工业建筑类似地点照度值不同的质疑
现对本文所列的几个规程规范及其解读照度值列如表1所示。
表1中《建筑照明设计标准》所列照明地点是与第一列井下照明地点类似或相近的地点。可以看出同为工业建筑,类似地点按《建筑照明设计标准》设计的地面照度值比矿山井下照度值大很多,例如同为煤矿的地面变电所配电室照度按《建筑照明设计标准》设计为200lx,井下则为75lx,相差1.7倍。《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与《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照度相差巨大,相关部门是否应做实地调研及科学论证?有没有邀请有关专家,对人眼感光生理特点与照度值就工作效果、心理健康关系进行过科学研究?
4 对以上质疑的个人理解
4.1 对爆炸物品库照明的个人理解
《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三十六条……严禁在贮存爆炸物品的硐室或者壁槽内安设照明设备是否应改为:严禁在贮存爆炸物品无通风的硐室或者壁槽内安设照明设备,具有开关的固定照明,应在无人时关闭灯具。这样就避免了条文解读所列的意外爆炸情况。
4.2 对煤矿井下各种规程规范关于照度规定的个人理解
《煤矿安全规程》的解读照度值应该是编者引用错误。2009年12月实施的《矿山电力设计规范》给出的照度值有所提高,并且被2016年3月实施的《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和2018年《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规范》采纳,因此井下目前各地点照明设计只需满足这三个规范要求可以了。
4.3 对矿井井下各地点照度与地面工业建筑类似地点照度值个人理解
地面井下照度值相差如此之大,国家政府行业层面、相关照明协会等应立项进行科学研究,确定井下合适的照度值。提高照度后,井下应采用LED节能灯具,设置照明智能感应开关,有人工作、有人经过、远程监控时应能自动点亮,无人工作、无人经过的地方可以自动熄灭,以利于节约电能。
5 结 论
国家规程规范编写前,还是应进行充分的科学研究、实地调查分析,横向对比参考,纵向总结经验,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出没有相互矛盾,科学合理,技术进步、经济节能的规范标准,才会有利于安全生产、社会进步、科学发展。
收稿日期:2018-4-24
作者简介:侯继才(1977-),男,安徽临泉人,高级工程师,学士,从事电气设计研究工作,研究方向为煤矿智能供电及矿井电气自动化。
关键词:照度;爆炸材料库;硐室
中图分类号:TD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344(2018)15-0183-02
1 煤矿井下照明的重要性
煤矿井下由于自然光不能直接照射,所有生产场所、工作人员活动场所、远程监控场所必须24h照明,中大型矿井井下巷道硐室总长度通常都在20~30km左右,按巷道平均5m宽,平均单位面积安装功率2W/m2计算,井下照明总功率达200~300kW,年耗电量为175.2~262.8万度电,一般井下照明电耗占煤矿总电耗的1.5%左右。
如果煤矿井下照度低,昏暗的环境会使工人难以观察潜在的事故危险源,难以避免危险事的故发生,会影响井下工作人员生理和精神健康,长期处于照度低的环境会使人精神烦躁抑郁,影响煤矿井下的作业效率。据有关研究表明,煤矿井下充足照明能提高作业效率15~30%,减少安全事故20~30%以上。
2 煤矿井下照明设置及照度依据
煤矿井下照明设置及照度主要依据煤炭行业相关国家规程规范,主要有2016年10月实施的《煤矿安全规程》及其2016年出版的条文解读,2016年3月实施的《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2018年1月实施的《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规范》、2009年12月实施的《矿山电力设计规范》。地面建筑物主要参考2014年6月实施的《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下文出现上述规程规范均是指本段所列时间实施的版本)。
在进行煤矿井下照明设计时,按照规程规范的重要性及实时性,以上应首先满足全文强条的《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同时遵守《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规范》、《矿山电力设计规范》,无依据时参考《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但在具体设计时会发现上述规程规范有许多矛盾,甚至错误引用的条文。
3 对煤矿井下照明规程规范的几点质疑
3.1 对爆炸物品库照明的质疑
《煤矿安全规程》及其解读对爆炸物品库的照明有以下规定:
第三百三十六条……严禁在贮存爆炸物品的硐室或者壁槽内安设照明设备。不设固定照明的爆炸物品库,可以使用带绝缘套的矿灯。
第四百六十九条下列地点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一)井底车场及其附近。
(二)機电设备硐室、调度室、机车库、爆炸物品库、候车室、信号站、瓦斯抽采泵站等。……
再看第三百三十一条,井下爆炸物品库应当采用硐室式、壁槽式或者含壁槽的硐室。爆炸物品必须贮存在硐室或者壁槽内……2010年12实施的《煤炭矿井工程基本术语标准》4.3.2条对硐室解释如下:为满足某种专门用途而开凿的井下巷道,4.3.29条对井下爆炸材料库解释如下:在井下按专门规定设计建造的、用以存放炸药、雷管等爆炸材料的硐室。
根据规程解读对三百三十六条条文解释,严禁在硐室或者壁槽内安设照明设备主要是考虑灯具发热增加引爆爆炸物品意外爆炸风险,采用带绝缘套的矿灯预防漏电引起电雷管意外爆炸。本人理解爆炸物品库就是爆炸材料库,就是贮存爆炸材料的硐室或者有壁槽的硐室,硐室的壁槽由于空间狭小,没有独立通风,照明灯具发热量不易散出,有引发爆炸材料意外爆炸危险,其内贮存炸药时不设照明可以理解,对于“严禁在贮存爆炸物品的硐室”不设照明却有点让人不可理解,因为硐室即为巷道,如果设有一进一出两道门,独立通风,就应按四百六十九条设固定照明。
3.2 对煤矿井下各种规程规范关于照度规定的质疑
《煤矿安全规程》解读本对第四百六十九条条文解读给出一个井下各地点照度值参考表,但这个表居然绝大部分采用了2006年1月实施、目前已作废的《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内11.6.3条给出的照度值表数值,而没有采用2016年3月实施的《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照度值表,详见表3.3,新的照度已大幅提高,如水泵房照度由15lx提高到75lx,提高了4倍。新修订的2018年1月实施的《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规范》9.0.3给出的照度值也按2016年实施的《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进行了修改。其它各类矿山井下照度又是多少呢?《矿山电力设计规范》1.0.2条规定:本规范适用于除石油矿山外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各类矿山电力设计,说明其适用于煤矿、钢铁、有色及非金属等矿井,再看其4.5.6条给出的照度值,发现与最新版《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照度值相同或接近。因此《煤矿安全规程》解读本给出井下点照度值实在令人费解,除非编写者犯了一个低级错误。
3.3 对矿井井下各地点照度与地面工业建筑类似地点照度值不同的质疑
现对本文所列的几个规程规范及其解读照度值列如表1所示。
表1中《建筑照明设计标准》所列照明地点是与第一列井下照明地点类似或相近的地点。可以看出同为工业建筑,类似地点按《建筑照明设计标准》设计的地面照度值比矿山井下照度值大很多,例如同为煤矿的地面变电所配电室照度按《建筑照明设计标准》设计为200lx,井下则为75lx,相差1.7倍。《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与《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照度相差巨大,相关部门是否应做实地调研及科学论证?有没有邀请有关专家,对人眼感光生理特点与照度值就工作效果、心理健康关系进行过科学研究?
4 对以上质疑的个人理解
4.1 对爆炸物品库照明的个人理解
《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三十六条……严禁在贮存爆炸物品的硐室或者壁槽内安设照明设备是否应改为:严禁在贮存爆炸物品无通风的硐室或者壁槽内安设照明设备,具有开关的固定照明,应在无人时关闭灯具。这样就避免了条文解读所列的意外爆炸情况。
4.2 对煤矿井下各种规程规范关于照度规定的个人理解
《煤矿安全规程》的解读照度值应该是编者引用错误。2009年12月实施的《矿山电力设计规范》给出的照度值有所提高,并且被2016年3月实施的《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和2018年《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规范》采纳,因此井下目前各地点照明设计只需满足这三个规范要求可以了。
4.3 对矿井井下各地点照度与地面工业建筑类似地点照度值个人理解
地面井下照度值相差如此之大,国家政府行业层面、相关照明协会等应立项进行科学研究,确定井下合适的照度值。提高照度后,井下应采用LED节能灯具,设置照明智能感应开关,有人工作、有人经过、远程监控时应能自动点亮,无人工作、无人经过的地方可以自动熄灭,以利于节约电能。
5 结 论
国家规程规范编写前,还是应进行充分的科学研究、实地调查分析,横向对比参考,纵向总结经验,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出没有相互矛盾,科学合理,技术进步、经济节能的规范标准,才会有利于安全生产、社会进步、科学发展。
收稿日期:2018-4-24
作者简介:侯继才(1977-),男,安徽临泉人,高级工程师,学士,从事电气设计研究工作,研究方向为煤矿智能供电及矿井电气自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