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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统计是公安消防机构的法定职责,对火灾的相关信息统计汇总上报,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是国家统计的一项重要指标。它反映了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的水平、社会抗御灾害的能力和社会文明的程度。
真实客观及时准确是统计的灵魂,正确的火灾统计数字为国家的消防决策提供法律依据,而错误的统计数字则不能正确的反映我国的火灾现状,不能引起国家和社会对消防事业的应有关注,会误导消防工作出现偏差。我国的目前的国家消防投资预算偏低,消防编制缺少应该说与此不无关系。
例如:1987年大兴安岭火灾使我国的火灾损失第一次登上了十位数的台阶,达到了十二亿元。十五年来,我国的火灾损失始终在12-——15亿元之间徘徊,这十五年,我国的GDP产值翻了两番,2002年我国的火灾损失仍然是15.4亿元,八七年的大兴安岭火灾,在十周年时,中央媒体旧地重游发回的报道指出:十年前的大火直接损失高达69.13亿元。而当时的报道是5.6亿元,相差十二倍之多。
消防部门的火灾统计数字不能正确的反映我国的火灾现状,无疑会影响国家的消防决策。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分析一下目前消防部门火灾统计的实际情况,觉得以下几个方面应引起注意:
一,首先是火灾的立案标准不合理,我们现在执行的是公安部、劳动部国家统计局颁布的,1997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
《火灾统计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所有火灾不论损害大小,都列入火灾统计范围。这样的规定可操作性差,无法做到。一元起就为火灾,而且按规定对每起火灾都要添表上报,涉及火灾原因,处理等需要调查了解的诸多方面内容。不方便操作。无法保证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火灾报表的填制工作。谁见过只有几元火灾损失的报表。这种情况势必会导致漏报,造成统计数字失真。
原来的八十年代的火灾统计方法中有火警次数的指标(指火灾损失在100元以下的火灾)可否考虑用这种方式提高火灾的门槛,方便火灾统计,仍然可以较完整的统计火灾的各种指标。
二,凡在时间上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都为火灾。我国将火灾分为一般火灾、重大火灾和特大火灾三个档次。而界定的依据是火灾直接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这是火灾的法律上的定义。
因为一元损失就是火灾,所以火灾次数应是非常巨大的数字,
但我国每年的火灾次数仅仅25万次左右,辽宁省去年来达到两万五千零十二次,在全国显然属于发生率较高的省份,但全省共有公安消防队144个,即令消防队每次火灾都出动,全省平均每队每年出动仅为174次,不到两天一次,这个数字显然偏小。
火灾次数和人口的数量有关的,尤其是用火不慎,违章作业等火灾原因。
三,火灾死三人以上,或死伤十人以上,损失30万元并列为才为重大火灾。这个标准不合适,与世界不接轨。与国内的标准也不接轨,例如:劳动安全部门规定:发生安全事故死一人即为重大事故。
四,把火灾统计的四项指标作为工作考核的内容是不合理的,千万不能把火灾指标和政绩挂钩,其后果是非常可怕的。火灾多了如实上报,工作成绩没了,领导批评,局面被动。而如果不报则没人追究,皆大欢喜。所以结果只能是大火变小火,许多火灾就变没了。致使火灾统计数字失实。
现在许多起火灾都有好几个版本,有着不同的用途,例如损失数字大的版本是报保险公司索赔的,损失数字小的版本是报消防机关的的,数字真实的是自己的,说实话会引起某方面的不满。
2001年中国和美国的火灾比较:
中国的GDP产值约为9.6万亿元人民币,火灾损失为12亿元人民币;火灾损失占GDP产值的万分之1.45;
美国的GDP产值约为11万亿美元,火灾损失为101亿美圆,火灾损失占GDP产值的万分之9.2:美国的火灾损失在百分比上高出我国5倍。这个数字显然缺乏说服力。
我国火灾次数和人口之比值,火灾损失与GDP之比值,在世界上高居所有发达国家之前。这里有统计方法不同的影响,但考虑到我国在消防人员的数量较少,(占人口的万分之零点九,发达国家消防人员占人口的万分之五以上)。消防投资的数额较小。消防装备较落后,消防事业起步较晚等各方面因素,这样的高水平恐怕没人会相信。不真实的数字会影响国家在世界上的形象
火灾的次数和人口的数量是相关的,火灾损失的大小是和GDP产值相关的,是和能源消耗的数量相关的。火灾损失是和消防扑救力量相关的。是和消防法律法规的影响是相关的。
火灾的发生有他的必然性,这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有他的特定的时间和空间。通过工作,想在很短的周期内“遏制”火灾发生,限制重特大火灾次数,降低火灾损失,是一相情愿的想法。显然这违背了火灾发生发展的规律。
想急功近利,表现政绩,只能人为的“控制”火灾统计数字。例如:火灾统计中,接近30万元的火灾,就不是一种正常分布,小于30万的起数大大超过大于30万的起数。因为通常对于重大火灾(即超过30万元的火灾)要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腾飞为世人瞩目,但是消防的统计数字却令人难以置信。由于能源消耗的日益增加,装修走进千家万户,家用电器大量使用,城市面积的不断膨胀,火灾数量增加和火灾损失增大应该是正常的。
统计数字的失真有许多方面的原因.要做到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关键是要有行之有效的统计监督措施,让说假话的人没有实惠,而且要受到追究。真正落实统计监督的职责。现在的问题是没有具体规定对搞假统计数字的人和单位如何处理。应该明确立法,表彰实事求是的先进典型,处罚不负责任的统计资料,打击编造假数字的罪犯。来使我们的统计数字真实可靠,及时客观,发挥它的重要作用。
非典时期,真实的统计数字对社会产生的重要影响,我们都有切身体会,他的巨大的宣传作用,是任何说教所不能比拟的。
真实客观是统计的灵魂,正确的数字为领导的决策提供依据,错误的数字会误导工作出现偏差,报喜不报忧使我们过去吃尽了苦头。我们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实事求是是我们党长期倡导的工作作风。不符和实际的火灾统计数字已经给我们的消防事业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勿蹈覆辙。
中国入世,消防事业也存在着与世界接轨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提高消防工作质量。看到我们和世界同行的差距,全社会共同努力,迎头赶上,让消防事业为我国的小康社会的建设,保驾护航,贡献力量。
真实客观及时准确是统计的灵魂,正确的火灾统计数字为国家的消防决策提供法律依据,而错误的统计数字则不能正确的反映我国的火灾现状,不能引起国家和社会对消防事业的应有关注,会误导消防工作出现偏差。我国的目前的国家消防投资预算偏低,消防编制缺少应该说与此不无关系。
例如:1987年大兴安岭火灾使我国的火灾损失第一次登上了十位数的台阶,达到了十二亿元。十五年来,我国的火灾损失始终在12-——15亿元之间徘徊,这十五年,我国的GDP产值翻了两番,2002年我国的火灾损失仍然是15.4亿元,八七年的大兴安岭火灾,在十周年时,中央媒体旧地重游发回的报道指出:十年前的大火直接损失高达69.13亿元。而当时的报道是5.6亿元,相差十二倍之多。
消防部门的火灾统计数字不能正确的反映我国的火灾现状,无疑会影响国家的消防决策。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分析一下目前消防部门火灾统计的实际情况,觉得以下几个方面应引起注意:
一,首先是火灾的立案标准不合理,我们现在执行的是公安部、劳动部国家统计局颁布的,1997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
《火灾统计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所有火灾不论损害大小,都列入火灾统计范围。这样的规定可操作性差,无法做到。一元起就为火灾,而且按规定对每起火灾都要添表上报,涉及火灾原因,处理等需要调查了解的诸多方面内容。不方便操作。无法保证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火灾报表的填制工作。谁见过只有几元火灾损失的报表。这种情况势必会导致漏报,造成统计数字失真。
原来的八十年代的火灾统计方法中有火警次数的指标(指火灾损失在100元以下的火灾)可否考虑用这种方式提高火灾的门槛,方便火灾统计,仍然可以较完整的统计火灾的各种指标。
二,凡在时间上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都为火灾。我国将火灾分为一般火灾、重大火灾和特大火灾三个档次。而界定的依据是火灾直接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这是火灾的法律上的定义。
因为一元损失就是火灾,所以火灾次数应是非常巨大的数字,
但我国每年的火灾次数仅仅25万次左右,辽宁省去年来达到两万五千零十二次,在全国显然属于发生率较高的省份,但全省共有公安消防队144个,即令消防队每次火灾都出动,全省平均每队每年出动仅为174次,不到两天一次,这个数字显然偏小。
火灾次数和人口的数量有关的,尤其是用火不慎,违章作业等火灾原因。
三,火灾死三人以上,或死伤十人以上,损失30万元并列为才为重大火灾。这个标准不合适,与世界不接轨。与国内的标准也不接轨,例如:劳动安全部门规定:发生安全事故死一人即为重大事故。
四,把火灾统计的四项指标作为工作考核的内容是不合理的,千万不能把火灾指标和政绩挂钩,其后果是非常可怕的。火灾多了如实上报,工作成绩没了,领导批评,局面被动。而如果不报则没人追究,皆大欢喜。所以结果只能是大火变小火,许多火灾就变没了。致使火灾统计数字失实。
现在许多起火灾都有好几个版本,有着不同的用途,例如损失数字大的版本是报保险公司索赔的,损失数字小的版本是报消防机关的的,数字真实的是自己的,说实话会引起某方面的不满。
2001年中国和美国的火灾比较:
中国的GDP产值约为9.6万亿元人民币,火灾损失为12亿元人民币;火灾损失占GDP产值的万分之1.45;
美国的GDP产值约为11万亿美元,火灾损失为101亿美圆,火灾损失占GDP产值的万分之9.2:美国的火灾损失在百分比上高出我国5倍。这个数字显然缺乏说服力。
我国火灾次数和人口之比值,火灾损失与GDP之比值,在世界上高居所有发达国家之前。这里有统计方法不同的影响,但考虑到我国在消防人员的数量较少,(占人口的万分之零点九,发达国家消防人员占人口的万分之五以上)。消防投资的数额较小。消防装备较落后,消防事业起步较晚等各方面因素,这样的高水平恐怕没人会相信。不真实的数字会影响国家在世界上的形象
火灾的次数和人口的数量是相关的,火灾损失的大小是和GDP产值相关的,是和能源消耗的数量相关的。火灾损失是和消防扑救力量相关的。是和消防法律法规的影响是相关的。
火灾的发生有他的必然性,这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有他的特定的时间和空间。通过工作,想在很短的周期内“遏制”火灾发生,限制重特大火灾次数,降低火灾损失,是一相情愿的想法。显然这违背了火灾发生发展的规律。
想急功近利,表现政绩,只能人为的“控制”火灾统计数字。例如:火灾统计中,接近30万元的火灾,就不是一种正常分布,小于30万的起数大大超过大于30万的起数。因为通常对于重大火灾(即超过30万元的火灾)要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腾飞为世人瞩目,但是消防的统计数字却令人难以置信。由于能源消耗的日益增加,装修走进千家万户,家用电器大量使用,城市面积的不断膨胀,火灾数量增加和火灾损失增大应该是正常的。
统计数字的失真有许多方面的原因.要做到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关键是要有行之有效的统计监督措施,让说假话的人没有实惠,而且要受到追究。真正落实统计监督的职责。现在的问题是没有具体规定对搞假统计数字的人和单位如何处理。应该明确立法,表彰实事求是的先进典型,处罚不负责任的统计资料,打击编造假数字的罪犯。来使我们的统计数字真实可靠,及时客观,发挥它的重要作用。
非典时期,真实的统计数字对社会产生的重要影响,我们都有切身体会,他的巨大的宣传作用,是任何说教所不能比拟的。
真实客观是统计的灵魂,正确的数字为领导的决策提供依据,错误的数字会误导工作出现偏差,报喜不报忧使我们过去吃尽了苦头。我们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实事求是是我们党长期倡导的工作作风。不符和实际的火灾统计数字已经给我们的消防事业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勿蹈覆辙。
中国入世,消防事业也存在着与世界接轨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提高消防工作质量。看到我们和世界同行的差距,全社会共同努力,迎头赶上,让消防事业为我国的小康社会的建设,保驾护航,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