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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区域研究的方法,考察奉天省自清末新政开始到张作霖统治结束为止这一时期司法体制所经历的变革。奉天省在民国初期政局动荡的大环境下新式法院却以较快的速度增长,在数量上领先于全国其他省份。同时在民国初年法院改组时确立的担任司法官所需要的学历要求,在实践中得到了较为严格的执行。最后从地方政权建设和收回治外法权运动这两个因素入手,分析这一现象产生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