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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运行就是犯罪如何存在于社会、作用于社会并与社会进行互动的规律性与非规律性同在的运作形态。犯罪运行机制的形成必须满足两个基本条件,即犯罪溶解于社会,社会可溶解犯罪。风险社会中的犯罪运行解释了菲利对犯罪超饱和溶解的疑问。研究犯罪运行需要纠正犯罪存在饱和生成的误区,这需要从历史发展、风险引导、化学平衡、犯因性载体流动等多个角度透视犯罪运行。犯罪运行的提出也改变了传统的原因论主导的研究范式,扩展了犯罪学的研究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