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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弗罗斯特的诗歌大多以新英格兰乡村为背景,借景抒情,感悟人生。在他运用的众多意象中,树的身影随处可见,不同形态的树寄寓了诗人独特的人生感受及其深邃的哲学思想。正如其言:“诗以明快开始,以智慧结束”。只有仔细研读,才能挖掘出其丰富内涵和深刻含义。
[关键词]罗伯特·弗罗斯特 诗歌 树 借景抒情
罗伯特·弗罗斯特是美国现代文学史上一位杰出的诗人,曾四次获得普利策奖,其成就令人瞩目。由于其诗歌大多描写的是乡村田野的日常生活,被人称为“新英格兰的农民诗人”。他一生大部分时间是在农场中度过的,和土地结下了难解之缘,他和普通劳动人民一起劳动。朴素的民俗民风在他的诗中都有所体现。弗罗斯特善于运用日常生活中看似平淡无奇的景物,来表达深刻的哲理。正因为他注重用具体的事物来说明抽象的概念,读起来浅显易懂,所以其创作的诗歌广为流传,为世人称颂。英国著名小说家劳伦斯就曾指出弗罗斯特的主要艺术成就在于他能把思想情感和富有象征的意象揉和起来,用抒情诗的形式表达出来。
通读弗罗斯特的诗歌,我们会发现其作品中描写树的地方有很多。树,作为农场中随处可见的极其普通的景物,在作者的作品中却被多次运用,来表达不同的意境,抒发作者的情感。借景抒情,情景交融是弗罗斯特诗歌一个鲜明的艺术特色。其专门描写“树”的名篇有《白桦树》、《年轻的白桦树》、《窗边的树》和《树的声音》等,虽然描写方式和所要体现的意境各有不同,但都是以树为主角或以树来烘托周围的意境,借树来表达诗人的情感。
在《白桦树》一文中,弗罗斯特以清新自然、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日常生活语言描写了冬日下的白桦树,表达了人总想逃避现实,但最终不得不回到现实生活中来的无奈。在方平的译文中,作者这样写道,“我真想暂时离开人世一会儿”,表明诗人早已厌倦了现实生活中的“操心世事”,期望能够暂时逃避人世,到一个远离人世嘈杂、心灵宁静的地方,得到短暂的解脱。这里诗人用了一个隐喻,把人生比作“一片没有小径的森林”,里面充满了意想不到的曲折和惊险,一不小心就“一头撞在蛛网上”,或忽然被“一根嫩枝迎面打来,被打中的眼睛疼得直掉泪”。诗人在人生道路的探索中既知道存在的荆棘和坎坷,同时又看到了生活的黄好,不想被“卷走了一去不返”,只要心中充满了对大自然和美好生活的热爱,“就扔不开人世”。“树梢碰着地,把我放下来”,最终还是要回到现实生活中。“去去又回来,那该有多好”,诗人希望在梦想和现实之间来回穿梭,人的一生有对未来的憧憬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梦想终要落实到现实生活中。人生才有意义。诗人在最后一句中写道,“比‘荡桦树’更没有意思的事,可有的是。”这句话渗透了人生的智慧,引导读者去深入的探究人生更深厚的底蕴,令人久久回味,难以忘却。
在另一篇《年轻的白桦树》中,诗人把年轻的白桦树比喻成为一切美好事物的象征。她躯体挺拔,“把黑夜劈成两半,使白天成双,突出了白桦的光彩与挺拔,把阳光的明亮都变成了两倍”:枝叶伸展,“披着绿叶像是秀发”;“一身素白”、“俏身材”像青春的姑娘一样苗条,“嫩绿”、“肌体”、“青春”像孩童一样拥有一颗纯洁天真的心。面对仅剩的一棵白桦树,就连伐木工人也心生爱怜,“这天生尤物啊,它理应享尽天年”。诗人借景抒情,祝愿人间所有美好的事物都能长久保持它们的美丽,装扮多姿多彩的人间。借助对年轻白桦树的赞颂来抒发情感,是弗罗斯特创作这首诗歌贯穿始终的主题。
《窗边的树》也是诗人描写树的名篇,“我窗边的树呵,窗边的树,夜幕降临时我把窗关闭:但永远不要拉上窗帘吧,以免将你我隔离。”这种梦想和现实交替的意境和《白桦树》有着异曲同工之妙,虽然夜幕降临窗关闭,但诗人却不拉上窗帘,避免自己和现实生活隔离。在这首诗中,作者和诗的主角一窗边的树成为了一体,同呼吸,共命运,“那天命运出于它的儿戏,把我们两个联系在一起:你受的是外界气候的影响,而我是内心风雨的荡激。”面对人生道路上出现的曲折和困境,诗人也曾“猛烈地被激荡,几乎被暴风席卷”,而窗外的树也同样面对大自然恶劣的气候,曾被狂风蹂躏。至此,作者达到了写作诗歌的最高境界——形神合一。
弗罗斯特不仅有专写“树”的名篇,而且在其它作品中也时常会出现“树”的身影,如在《雪夜林边小驻》中,The woods are levely,dark,and deep,But I have promises tokeep;“树林真可爱,幽暗而深远,可是我还得赶赴一个约会。”以树来衬托周围环境的深邃!优美而又令人不忍离开,但必须得走去赴约。我们不仅从中读出了生活的艰辛,同时我们也能领悟到诗人对人生责任的理解。在这里,普通而具体的树林作为外界的诱惑,负载了深刻的涵义,从而引发更多的联想。景色虽然美丽,但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使作者不得不小驻后继续赶路。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会不时的受到这种或那种诱惑,而诱惑总是美丽、迷人的,但我们必须理智的面对现实,完成那“约定的事情”。诗人对责任感、使命感的召唤,以及最终战胜诱惑的喜悦是不言而喻的。为此这首诗被弗罗斯特称为“我最堪记忆的一首诗”。
在《Leaves Compared with Flowers》一诗中,作者通过描写相互依偎的树叶和树皮,“花瓣——我或许曾追求过”,但“树皮——才是我更深沉的情绪”,表达了作者曾经追求过许多美好的甚至是不存在的事物,如诗中所说:“有些大树,开的花很小,甚至一朵花都不开,”但只有看似粗糙的树皮才是永恒的真理,这和作者所最终挑选的“荒草萎萋,鲜有人走过的路”的迥然不同的人生道路,去追求一种更平和更长久的永恒——诗歌创作。
弗罗斯特通过对朴素的“树”的描写,以树喻人,以树明理,情景交融,使读者与诗人心灵相通,融为一体,共同来体味诗歌带给我们的愉悦和真理永恒的魅力。
[关键词]罗伯特·弗罗斯特 诗歌 树 借景抒情
罗伯特·弗罗斯特是美国现代文学史上一位杰出的诗人,曾四次获得普利策奖,其成就令人瞩目。由于其诗歌大多描写的是乡村田野的日常生活,被人称为“新英格兰的农民诗人”。他一生大部分时间是在农场中度过的,和土地结下了难解之缘,他和普通劳动人民一起劳动。朴素的民俗民风在他的诗中都有所体现。弗罗斯特善于运用日常生活中看似平淡无奇的景物,来表达深刻的哲理。正因为他注重用具体的事物来说明抽象的概念,读起来浅显易懂,所以其创作的诗歌广为流传,为世人称颂。英国著名小说家劳伦斯就曾指出弗罗斯特的主要艺术成就在于他能把思想情感和富有象征的意象揉和起来,用抒情诗的形式表达出来。
通读弗罗斯特的诗歌,我们会发现其作品中描写树的地方有很多。树,作为农场中随处可见的极其普通的景物,在作者的作品中却被多次运用,来表达不同的意境,抒发作者的情感。借景抒情,情景交融是弗罗斯特诗歌一个鲜明的艺术特色。其专门描写“树”的名篇有《白桦树》、《年轻的白桦树》、《窗边的树》和《树的声音》等,虽然描写方式和所要体现的意境各有不同,但都是以树为主角或以树来烘托周围的意境,借树来表达诗人的情感。
在《白桦树》一文中,弗罗斯特以清新自然、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日常生活语言描写了冬日下的白桦树,表达了人总想逃避现实,但最终不得不回到现实生活中来的无奈。在方平的译文中,作者这样写道,“我真想暂时离开人世一会儿”,表明诗人早已厌倦了现实生活中的“操心世事”,期望能够暂时逃避人世,到一个远离人世嘈杂、心灵宁静的地方,得到短暂的解脱。这里诗人用了一个隐喻,把人生比作“一片没有小径的森林”,里面充满了意想不到的曲折和惊险,一不小心就“一头撞在蛛网上”,或忽然被“一根嫩枝迎面打来,被打中的眼睛疼得直掉泪”。诗人在人生道路的探索中既知道存在的荆棘和坎坷,同时又看到了生活的黄好,不想被“卷走了一去不返”,只要心中充满了对大自然和美好生活的热爱,“就扔不开人世”。“树梢碰着地,把我放下来”,最终还是要回到现实生活中。“去去又回来,那该有多好”,诗人希望在梦想和现实之间来回穿梭,人的一生有对未来的憧憬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梦想终要落实到现实生活中。人生才有意义。诗人在最后一句中写道,“比‘荡桦树’更没有意思的事,可有的是。”这句话渗透了人生的智慧,引导读者去深入的探究人生更深厚的底蕴,令人久久回味,难以忘却。
在另一篇《年轻的白桦树》中,诗人把年轻的白桦树比喻成为一切美好事物的象征。她躯体挺拔,“把黑夜劈成两半,使白天成双,突出了白桦的光彩与挺拔,把阳光的明亮都变成了两倍”:枝叶伸展,“披着绿叶像是秀发”;“一身素白”、“俏身材”像青春的姑娘一样苗条,“嫩绿”、“肌体”、“青春”像孩童一样拥有一颗纯洁天真的心。面对仅剩的一棵白桦树,就连伐木工人也心生爱怜,“这天生尤物啊,它理应享尽天年”。诗人借景抒情,祝愿人间所有美好的事物都能长久保持它们的美丽,装扮多姿多彩的人间。借助对年轻白桦树的赞颂来抒发情感,是弗罗斯特创作这首诗歌贯穿始终的主题。
《窗边的树》也是诗人描写树的名篇,“我窗边的树呵,窗边的树,夜幕降临时我把窗关闭:但永远不要拉上窗帘吧,以免将你我隔离。”这种梦想和现实交替的意境和《白桦树》有着异曲同工之妙,虽然夜幕降临窗关闭,但诗人却不拉上窗帘,避免自己和现实生活隔离。在这首诗中,作者和诗的主角一窗边的树成为了一体,同呼吸,共命运,“那天命运出于它的儿戏,把我们两个联系在一起:你受的是外界气候的影响,而我是内心风雨的荡激。”面对人生道路上出现的曲折和困境,诗人也曾“猛烈地被激荡,几乎被暴风席卷”,而窗外的树也同样面对大自然恶劣的气候,曾被狂风蹂躏。至此,作者达到了写作诗歌的最高境界——形神合一。
弗罗斯特不仅有专写“树”的名篇,而且在其它作品中也时常会出现“树”的身影,如在《雪夜林边小驻》中,The woods are levely,dark,and deep,But I have promises tokeep;“树林真可爱,幽暗而深远,可是我还得赶赴一个约会。”以树来衬托周围环境的深邃!优美而又令人不忍离开,但必须得走去赴约。我们不仅从中读出了生活的艰辛,同时我们也能领悟到诗人对人生责任的理解。在这里,普通而具体的树林作为外界的诱惑,负载了深刻的涵义,从而引发更多的联想。景色虽然美丽,但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使作者不得不小驻后继续赶路。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会不时的受到这种或那种诱惑,而诱惑总是美丽、迷人的,但我们必须理智的面对现实,完成那“约定的事情”。诗人对责任感、使命感的召唤,以及最终战胜诱惑的喜悦是不言而喻的。为此这首诗被弗罗斯特称为“我最堪记忆的一首诗”。
在《Leaves Compared with Flowers》一诗中,作者通过描写相互依偎的树叶和树皮,“花瓣——我或许曾追求过”,但“树皮——才是我更深沉的情绪”,表达了作者曾经追求过许多美好的甚至是不存在的事物,如诗中所说:“有些大树,开的花很小,甚至一朵花都不开,”但只有看似粗糙的树皮才是永恒的真理,这和作者所最终挑选的“荒草萎萋,鲜有人走过的路”的迥然不同的人生道路,去追求一种更平和更长久的永恒——诗歌创作。
弗罗斯特通过对朴素的“树”的描写,以树喻人,以树明理,情景交融,使读者与诗人心灵相通,融为一体,共同来体味诗歌带给我们的愉悦和真理永恒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