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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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0年初,第一期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在全国顺利发行,并于1956年兑本付息结束。由于解放初期的经济落后、物质生活水平低下,购买公债的人都及时兑回,公债实物被销毁,因意外原因未兑换的实物只是凤毛麟角。现就相关情况作一介绍,供读者特别是收藏爱好者参考。
  
  一、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的发行背景及基本情况
  
  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作出关于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的决定:
  “一、为了支援人民解放战争,迅速统一全国,以利安定民生,走上恢复和发展经济的轨道,决定于一九五○年度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
  二、本公债之募集和还本付息,均以实物为计算标准,其单位定名为‘分’。每分以上海、天津、汉口、西安、广州、重庆六大城市之大米(天津为小米)六斤、面粉一斤半、白细布四尺、煤炭十六斤之平均批发价的总和计算之。此项平均市价,统一由中国人民银行每十日公布一次。
  三、本公债总额为二万万分,于一九五○年内分期发行。第一期在一九五○年一月至三月间定期发行,继续发行时间,由政务院决定之。
  四、本公债分五年偿还,第一年抽还总额百分之十,以后每年递增百分之五,每期自发行截止时止,每满一年抽签还本一次。
  五、……
  六、责成政务院根据本决定制定人民胜利折实公债条例,公布实行。”
  根据以上决定,政务院于1949年12月16日召开第十六次政务会议,决定并公布了1950年第一期人民胜利折实公债条例: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为支援人民解放战争,迅速统一全国,以利安定民生,走上恢复和发展经济的轨道,特发行一九五○年人民胜利折实公债。
  第二条,本公债之募集及还本付息,均以实物为计算标准,其单位定名为‘分’,总额为二万万分,于一九五○年内分期发行,第一期债额为一万万分,于一月五日开始发行。
  第三条,本期公债每分值依下列规定计算之:
  一、每分所含之实物为:大米(天津为小米)六市斤,面粉一市斤半,白细布四市尺,煤炭十六市斤。
  二、上项实物之价格以上海、天津、汉口、西安、广州、重庆六大城市之批发价,用加权平均法计算之,其权重定为:上海百分之四十五,天津百分之二十,汉口百分之十,广州百分之十,西安百分之五,重庆百分之十。
  三、每分公债应折之金额由中国人民银行依照本条一、二两项规定之法计算,每旬公布一次,以上旬平均每分之折合金额为本旬收付债款之标准。
  


  第四条 本期公债票面额分为:一分、十分、一百分、五百分四种。
  第五条 本期公债分五年作五次偿还,自一九五一年起,每年三月三十日抽签还本一次,第一次抽还总额为百分之十;第二次抽还总额为百分之十五;第三次抽还总额为百分之二十;第四次抽还总额为百分之二十五,其余百分之三十于第五年还清。
  第六条本期公债利率定为年息五厘,照本条例第三条所规定之折实计算标准付给。自一九五一年起,每年三月三十一日付息一次。
  第七条认购公债人须按缴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每分之折合金额用人民币缴纳,换取债票。
  第八条,本公债之发行及还本付息事宜,指定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所属机构办理之;中国人民银行尚未设置机构之地区,得由中国人民银行委托其他机关代理之。
  第九条,本公债上不得代替货币流通市面,不得向国家银行抵押,并不得用以作投机买卖。
  第十条,凡有伪造本公债或损害本公债信用行为者,依法惩处之。
  第十一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施行。”
  为了顺利做好公债的发行工作,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即国务院)向全国下达了关于发行1950年第一期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的指示:一是按照大行政区城市的多寡、大小,人口的多少,经济情况的好坏以及人民政权工作进展的程度等等,给各大区分配了公债推销任务:华东区4500万分,中南区3000万分,华北区1500万分、西南区700万分,西北区300万分;二是宣传发行公债的原因和目的;三是宣传公债的特点;四是宣传公债的推销要求;五是宣传公债的推销对象“主要应放在大、中、小城市的工商业者,城乡的殷实富户和富有的退职文武官吏。”同时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在推销过程中,必须审慎地区分大、中、小工商业者、殷实富户,合理地分配推销数。要求各级政府在推销公债过程中,要利用各种机会、各种场合、各种会议等向爱国的工商业界和殷实富户反复说明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的目的,使大家踊跃购买,为国家出一把力,以克服祖国建设中所遇到的暂时的财政困难;六是要求各县市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成立人民胜利折实公债推销委员会,有专人负责,吸收财政、银行、贸易等部门负责人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等人士参加,负责办理推销与宣传事宜。
  1949年12月30日,国家财务部发布了委托人民银行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的通告。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央人民政府的决定,于1949年底制定了详细的“代理财政部发行公债办法”,并迅速下发到各分支机构贯彻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于1950年春以总专字第11号向各分支行下达了代理发行1950年第一期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工作应注意事项的通知,除了要求各地各行将公债推销的业务情况及时上报外,还要求将公债推销委员会成立日期、组织情况、任务分配情况,推销发动动员情况,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包括技术上的)处理情况及今后改进意见等等上报。
  
  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的推销及收兑情况
  
  由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的高度重视,人民银行总行的具体措施得力,地方各级政府和党政领导非常重视,立即成立了人民胜利折实公债推销委员会(有的叫募集委员会),利用一切宣传工具宣传发行公债的目的和重要性,召开各种座谈会,宣讲公债发行的可行性、可靠性和必要性,并与各级人民银行研究,分解下达了各级、各行业的公债推销任务,使1950年第一期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实际上也只发行了这一期)发行的准备工作在1950年的元月上旬就基本落实到了实处。同时,人民银行做了大量工作,如公债的设计、审定、印刷、邮运,销售公债所需凭证和帐表的设计、印刷、下发,销售人员(特别是技术人员,如金银鉴别)的调整配备,销售场所的选定与安全保卫,具体操作中可能出现问题的设想与解决预案等。在百废待兴、百法待定的社会状况下,公债的发行准备为人民政权初建时,在全国范围内大数量、大面额债券顺利发行打下了扎实基础。在1951年开始及随后四年多的抽签还本付息的公债收兑工作中,人民银行总行多次下发文件解决公债兑付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就收回公债实物的销毁问题,还专门制定了规定,如实物签章、包装数量、 监销部门、销毁方法、场地要求、销毁报表及销毁报告等等,保证了全国人民政权初建时发行的公债得以顺利发行、兑付和销毁。人民银行的各分支机构同样也做了大量工作,保证了辖内任务的圆满完成。如荆州中心支行(解放初名为江陵中心支行)辖内大多数县属水网地区,解放初期商业不发达,几乎是清一色的农业经济,连年水患,特别是长江沿岸的公安、石首、监利、洪湖、江陵、松滋等几个县,经济状况更差,推销公债工作困难重重。人民银行在公债推销委员会的领导下,将具体任务分解后一个一个单位地落实,一个一个人地落实,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当时荆州辖内的13个县市都超额完成了推销任务,如公安县的任务是4万分,完成了43185分,监利县的任务是2万分,完成了23849分,江陵县的任务是45000分,完成了49638分,松滋的任务是65000分,完成了66109分,沙市的任务是20万分,完成了212892分(见各县金融志)。
  
  三、发行公债的目的和作用
  
  中央人民政府成立,标志着半封建、半殖民地、军阀混战、民不聊生的旧中国从此结束了,但解放战争仍在继续进行,新解放区在不断增加,新的基层人民政府在迅速建立。为了支持人民解放战争,医治战争创伤,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准备一些必备的条件,中央人民政府在建立不久就决定并在1950年初发行了胜利折实公债,虽然由于朝鲜战争等诸多因素只发行了一期,但其作用是非常明显的。一是减少现钞发行,有计划地回笼了大量货币,为稳定物价起了很大作用;二是有力地支持了解放战争;三是弥补了部分财政赤字;四是为解决当时900万军队和行政人员的供给、400多万旧职(国民党)人员的接收与安置,提供了一定帮助;五是缓解了老解放区人民在人力、物力、财力上支持战争、支援新解放区的压力;六是为以后经济建设公债在全国范围的发行积累了经验和信誉。
  
  


  四、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的式样
  
  1.壹分券:竖式,平版印刷,票幅为123×179mm,主图71170mm,紫灰色,主题为“一九五零年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券第一期”,主图为压路机及工厂、花符中有大写“壹分”,方框式花边,右侧自下而上列有一九五一年至一九五五年利息票。
  2.拾分券:横式凹板印刷,票幅为169×174ram,主图为161×92mm,紫红色,主题相同,主图为地球上欢呼胜利的工农兵,下部并列有五年利息票。
  3.壹佰分券:横式凹板印刷,票幅为208×198mm,主图为187×109mm,大红色,主题相同,主图为天安门及广场集会的盛况,下面并列五年利息票。
  4.伍佰分券:横式凹板印刷,票幅为213×214mm,主图为196×131mm,蓝色,主题相同,主图为奔向胜利的军旗,骑手和骏马,下面并列五年利息票。
  壹分、拾分、壹佰分、伍佰分四种面额的公债背面均为财政部长薄一波签名的“一九五零年第一期人民胜利折实公债条例”全文,并加印了红色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印。
  
  责任编辑 刘 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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