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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爱民金芬在《贵州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1年第3期撰文称。隐私权是私人生活安宁不受他人非法干扰,私人信息保密不受他人非法收集、刺探和公开的权利。根据相关学者论述,隐私权具体有十项内容:第一,自然人及保有姓名、肖像、住址、住宅电话,身体肌肤形态的秘密;未经本人许可,不得加以刺探、公开和传播;第二,自然人的个人活动,尤其是在住宅内的活动不受监视、监听、窥视、摄影、录像,但依法监视居住者除外;第三,自然人的住宅不受非法侵人、窥视和骚扰;第四,自然人的性生活不受他人干扰、干预、窥视、调查或公开;第五,自然人的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