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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等典籍记载了黄帝、虞舜及夏代的音乐.有关乐舞、乐歌、乐曲、乐器及乐论等的记述,反映出那时的音乐似乎已经达到两周时的状况;从十二律、五音及所涉阶名、调名的记述看,似乎那时的宫调也已与两周时相同了.这些史料本为后人据传说所记,亦为汉以后整理撰述.不知当时记载是否参照周代情况,是否加入后人想象.除了记述是否属实之外,还有一个如何看待这些史料,如何进行解读的问题.这些史料并非专门的音乐记载,而是在政事治理等非音乐事项中有所涉及.面对史料记载的种种复杂与局限,我们的任务即在于,如何进行“正确解读”,把握音乐的“历史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