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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我国当前的社会发展当中,由于城乡之间的经济发展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因此农村地区聚集了大量的贫困人群。农村经济发展的严重落后,对于我国实现小康社会的美好愿景起到了极大的阻碍和制约作用。农村财政扶贫资金是改善和提高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不过,我国目前对于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的运作管理还存在着很多方面的问题,因此难以进行有效的利用,对农村经济的发展也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对此,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农村财政扶贫资金进行更为有效的管理,从而带动农村经济更好的发展。
【关键词】农村财政扶贫资金;运作管理措施;探讨
一、前言
在我国缩小城乡差距、提高农村经济发展、保障贫困农民生活水平的过程中,农村扶贫开发是最为重要的措施之一。而财政资金扶贫的开展,能够提高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的利用效率,对于优化农村扶贫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在实际发展当中,应当能够对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的运作管理措施进行细致的探讨,从而进一步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使其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出更为良好的作用。
二、筹资渠道多元化
目前,我国农村扶贫资金主要是有政府的财政拨款提供。很多贫困地区财政收入不足,难以完成国家要求的相应配套资金比例,因而使很多扶贫项目都无法有效的开展和实施。对此,在新时期的发展当中,应当建立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渠道,以政府部门的财政拨款为筹资导向,以农民为筹资主体,以社会投入、信贷、外资等为筹资补充,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扶贫资金筹措机制。政府部门应当适当的调整自己在扶贫工作中的角色和作用,在公共财政专项资金的框架当中,加入扶贫开发项目,朝着服务型政府的方向转变。对于一些政府部门难以有效控制和管理的事情,可将其下放到市场中,通过市场的作用进行自动调节。对然我国市场机制中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但其缺失最为良好的资源配置机制。因此,良好的市场运作也是贫困地区情况改善的重要条件。
三、动态管理贫困目标
对于贫困目标,在相应的扶贫标准确定后,应当进行动态的管理。通过对下属村镇的建档立卡,明确贫困人员的基数。同时建立县级、乡级、村级贫困人口的扶贫项目账目,要体现出贫困人口的数量,以及扶贫项目资金的立项、验收、使用、审计、结算、拨付、审批、申报等内容。对于相应的进入和退出机制,应当进行动态化的建立。在扶贫工作机制的优化发展中,这是一项必然要求,它有助于更好的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对于贫困人口,可利用互联网建立动态监测系统,对贫困和脱贫人员定期进行动态管理。这样,有助于避免一些贫困人员不愿主动脱困,想要继续享受扶贫优惠政策的行为。
四、完善监管机制和审计监督
我国目前有着十分巨大的扶贫机构体系,对于扶贫项目和资金,通常有多个部门进行管理,因此存在着跟踪监测效果不理想、扶贫信息不对称等不良行为,也难以有效的减少和避免扶贫资金的漏出行为。所以,对于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的运作管理,应当建立阳光财政的模式,提高扶贫资金运作管理和使用的公开性、透明性和规范性,同时强化政府部门的监督和理财职能。此外,应当加大扶贫资金的管理监督力度,严格执行专户管理制度。在运作管理过程当中,对于资金定期保障工作应当加以重视,坚决杜绝扶贫资金的挪用、私留、侵占行为。审计监督部门应当进行严格的跟踪监督和审计,规范管理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同时也要进行定期的抽查和审核,确保扶贫资金的使用能够真正落到实处。
五、建立适当的奖惩机制
在当前的社会体制下,很多政府机关为了达到贫困地区的考核要求,存在着十分严重的瞒报、虚报现象。在扶贫资金的分配当中,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这就导致了分散使用了有限的扶贫资金,同时也助长了贫困群体要、靠、等的不良心理和懒惰思想。对于这种情况,应当适当的采取激励机制来进行扶贫资金的分配,对于扶贫问责机制的建立,其导向应当以结果为主。这样,才能够更好的提高扶贫的效果和地方政府部门的责任感,提高贫困群体的主动参与性。在实际分配扶贫资金的过程中,为了体现出公平公正性的原则,可拿出一部分资金,根据贫困程度、贫困规模等进行分配。另一部分资金,则可以根据绩效考核的结果来进行分配。例如,可以对贫困人员逐年减少、扶贫效果和成绩理想的地区增加分配比例,而对于扶贫效果差、贫困人员数量变化不明显的地区,则可以适当减少其分配比例。此外,还应当建立起严格的问责机制,对各地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的违规使用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一旦发现存在这种不良行为,就应当严肃的追究和处理相关责任人。
六、简化资金传递过程
就目前的发展形式来看,我国扶贫开发系统具有过于繁杂的委托代理关系和庞大的机构。对此,应当适当简化传递层次和传递主体,将项目审批周期缩短,降低制度自身的运作成本。对于各级政府部门,应当加强法律、廉政的教育,对于县级、乡级的基层管理人员,应当进行良好的业务培训和思想教育,提高其工作执行力、业务技能、自身素质,树立起牢固的扶贫资金高压线理念,从而防止扶贫资金的不当应用。
七、结论
在我国当前社会中,很多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十分落后,广大农民群众仍处于十分贫困的生活当中。对此,为了提高我国整体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整体生活质量,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和发展,就应当对农村进行有效的扶贫工作。农村财政扶贫资金是农村扶贫的重要条件和基础,因此应当对其运作管理措施进行深入的探讨,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从而尽早解决广大农村地区的贫困问题。
参考文献:
[1]张悦玲,徐彩华.加强河北省农村财政扶贫资金运作管理的对策[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4,08:144-146.
[2]李汉才.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问题与对策[J].人民论坛,2015,20:70-72.
[3]王善平,高波.财政扶贫资金公司化运作研究[J].财经问题研究,2012,11:77-82.
[4]聂永刚.贵州农村财政扶贫资金使用与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贵州财经学院学报,2013,01:108-111.
作者简介:
任志国(1973-),男,蒙古族,研究方向:农村财政税收。
【关键词】农村财政扶贫资金;运作管理措施;探讨
一、前言
在我国缩小城乡差距、提高农村经济发展、保障贫困农民生活水平的过程中,农村扶贫开发是最为重要的措施之一。而财政资金扶贫的开展,能够提高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的利用效率,对于优化农村扶贫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在实际发展当中,应当能够对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的运作管理措施进行细致的探讨,从而进一步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使其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出更为良好的作用。
二、筹资渠道多元化
目前,我国农村扶贫资金主要是有政府的财政拨款提供。很多贫困地区财政收入不足,难以完成国家要求的相应配套资金比例,因而使很多扶贫项目都无法有效的开展和实施。对此,在新时期的发展当中,应当建立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渠道,以政府部门的财政拨款为筹资导向,以农民为筹资主体,以社会投入、信贷、外资等为筹资补充,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扶贫资金筹措机制。政府部门应当适当的调整自己在扶贫工作中的角色和作用,在公共财政专项资金的框架当中,加入扶贫开发项目,朝着服务型政府的方向转变。对于一些政府部门难以有效控制和管理的事情,可将其下放到市场中,通过市场的作用进行自动调节。对然我国市场机制中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但其缺失最为良好的资源配置机制。因此,良好的市场运作也是贫困地区情况改善的重要条件。
三、动态管理贫困目标
对于贫困目标,在相应的扶贫标准确定后,应当进行动态的管理。通过对下属村镇的建档立卡,明确贫困人员的基数。同时建立县级、乡级、村级贫困人口的扶贫项目账目,要体现出贫困人口的数量,以及扶贫项目资金的立项、验收、使用、审计、结算、拨付、审批、申报等内容。对于相应的进入和退出机制,应当进行动态化的建立。在扶贫工作机制的优化发展中,这是一项必然要求,它有助于更好的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对于贫困人口,可利用互联网建立动态监测系统,对贫困和脱贫人员定期进行动态管理。这样,有助于避免一些贫困人员不愿主动脱困,想要继续享受扶贫优惠政策的行为。
四、完善监管机制和审计监督
我国目前有着十分巨大的扶贫机构体系,对于扶贫项目和资金,通常有多个部门进行管理,因此存在着跟踪监测效果不理想、扶贫信息不对称等不良行为,也难以有效的减少和避免扶贫资金的漏出行为。所以,对于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的运作管理,应当建立阳光财政的模式,提高扶贫资金运作管理和使用的公开性、透明性和规范性,同时强化政府部门的监督和理财职能。此外,应当加大扶贫资金的管理监督力度,严格执行专户管理制度。在运作管理过程当中,对于资金定期保障工作应当加以重视,坚决杜绝扶贫资金的挪用、私留、侵占行为。审计监督部门应当进行严格的跟踪监督和审计,规范管理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同时也要进行定期的抽查和审核,确保扶贫资金的使用能够真正落到实处。
五、建立适当的奖惩机制
在当前的社会体制下,很多政府机关为了达到贫困地区的考核要求,存在着十分严重的瞒报、虚报现象。在扶贫资金的分配当中,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这就导致了分散使用了有限的扶贫资金,同时也助长了贫困群体要、靠、等的不良心理和懒惰思想。对于这种情况,应当适当的采取激励机制来进行扶贫资金的分配,对于扶贫问责机制的建立,其导向应当以结果为主。这样,才能够更好的提高扶贫的效果和地方政府部门的责任感,提高贫困群体的主动参与性。在实际分配扶贫资金的过程中,为了体现出公平公正性的原则,可拿出一部分资金,根据贫困程度、贫困规模等进行分配。另一部分资金,则可以根据绩效考核的结果来进行分配。例如,可以对贫困人员逐年减少、扶贫效果和成绩理想的地区增加分配比例,而对于扶贫效果差、贫困人员数量变化不明显的地区,则可以适当减少其分配比例。此外,还应当建立起严格的问责机制,对各地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的违规使用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一旦发现存在这种不良行为,就应当严肃的追究和处理相关责任人。
六、简化资金传递过程
就目前的发展形式来看,我国扶贫开发系统具有过于繁杂的委托代理关系和庞大的机构。对此,应当适当简化传递层次和传递主体,将项目审批周期缩短,降低制度自身的运作成本。对于各级政府部门,应当加强法律、廉政的教育,对于县级、乡级的基层管理人员,应当进行良好的业务培训和思想教育,提高其工作执行力、业务技能、自身素质,树立起牢固的扶贫资金高压线理念,从而防止扶贫资金的不当应用。
七、结论
在我国当前社会中,很多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十分落后,广大农民群众仍处于十分贫困的生活当中。对此,为了提高我国整体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整体生活质量,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和发展,就应当对农村进行有效的扶贫工作。农村财政扶贫资金是农村扶贫的重要条件和基础,因此应当对其运作管理措施进行深入的探讨,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从而尽早解决广大农村地区的贫困问题。
参考文献:
[1]张悦玲,徐彩华.加强河北省农村财政扶贫资金运作管理的对策[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4,08:144-146.
[2]李汉才.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问题与对策[J].人民论坛,2015,20:70-72.
[3]王善平,高波.财政扶贫资金公司化运作研究[J].财经问题研究,2012,11:77-82.
[4]聂永刚.贵州农村财政扶贫资金使用与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贵州财经学院学报,2013,01:108-111.
作者简介:
任志国(1973-),男,蒙古族,研究方向:农村财政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