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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以党章为基准,系统总结建党以来的各种历史经验,面对当前党内监督存在的新问题、新情况、新矛盾,对条例的完善、补充而做出的党内监督的新规定。本文从目的、内容、举措和手段四个“重要”方面解读如何加强党内监督,落实《条例》精神。
关键词:贯彻落实;党内监督;四个重要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后颁布的,是以党章为基准,系统总结建党以来的各种历史经验,面对当前党内监督存在的新问题、新情况、新矛盾,对条例的完善、补充而做出的党内监督的新规定。本文从目的、内容、举措和手段四个“重要”方面解读如何加强党内监督,落实《条例》精神。
一、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目的
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因此必然要持之不息地加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党内监督工作。“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党内监督失效,其他监督必然失灵。”①既然党内监督是各项监督的基础,只有以党内监督为基础,才能带动其他监督、才能为全面治党提供坚实有力的制度保障和法理依据。《条例》的修订、出台,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的成果之一,并结合当下社会的现实情况和国内外严峻形势而提出的全面治党的新举措,体现出了从严治党的政治性和党的发展的创新性、结合现实的时代性。
二、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内容
当前党内监督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法制约束力不足、科学监督方法缺乏、自下而上体系的缺失、运转协调衔接不紧密、制度不够健全、一把手监督难题等等。为解决这些突出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明确提出,“强化党内监督,必须坚持、完善、落实民主集中制,确保党内监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完善监督制度,做好监督体系顶层设计,既加强党的自我监督,又加强对国家机器的监督。要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②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修订条例指明了方向和路径。
因此,新颁布的《条例》针对当前党内监督存在的问题体现了一些新提法、新内容:
第一,强调尊崇党章。首先就是要强调党内领导干部一
律平等,黨纪党规没有禁区、没有例外,不能用信任替代监督,要将信任激励与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从严治党,使党员干部权责相当、失责必究、违纪必查。
第二,强化顶层设计。要求建立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
(党组)承担主体责任、纪委承担监督责任、党的各级职能部门承担部门责任,党的基层组织承担日常监督责任、党员承担民主监督责任的自上而下的监督体系,从而织密监督网络,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
第三,抓住关键少数。为解决一把手监督难题,特别是
领导责任越大、职务越高、岗位越重要的,更要把纪律挺在前面,通过设置监督“探头”,使得“关键少数”置身于组织、党员、群众监督之下。特别是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最有效、最管用。只有抓住了“关键少数”,才能充分发扬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带头、示范作用,才能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强化党性修养、带头严格自律,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第四,用好四种形态。2015年9月24日,中央纪委
书记王岐山在福建调研时强调,要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种形态”是指,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对监督发现的各种问题,依法依规进行执纪审查,特别是“重点审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重中之重”③,要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三、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
“外疾之害,轻于秋毫,人知避之;内疾之害,重于泰山,而莫之避”。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加强党内监督,要从四个方面抓起。
一是抓主体责任落实。在党内监督中,各级党委(党组)承担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履行监督责任,党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分管职能做好职责内的监督工作,做到知责、尽责、负责,敢抓敢管,勇于监督。通过党委(党组)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层层传导压力,将主体责任延伸到基层,发挥严格自律、以上率下的示范作用,从而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作风突出问题的整改、作风建设各项制度的执行,实行廉洁从政。
二是抓纪委监督责任。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
主要履行党章赋予的执纪、监督、问责职责。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指出,纪委要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检查党的纪律执行情况,增强党的观念。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使之“不敢腐”。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对干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逐步实现“不能腐”。
三是抓党内民主监督。党员民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基
本方式。党员的民主监督不仅是权利,更是不容推卸的义务,是对党应尽的责任。要允许、鼓励党员及时向党组织反映问题,有根据地开展批评,勇于出击矛盾问题、指出缺点错误,同腐败现象坚决作斗争。
四是抓外部监督结合。把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结合起
来。虚心倾听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各种建议、意见和批评,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处理。
同时,利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推动政务公开、党務公开,拓宽监督渠道,形成监督合力,利用舆论监督,为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手段
强化党内监督的效能落实,在突出监督重点的基础上,关键是要充分发挥党内专项制度的作用,特别是要严肃认真地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党内政治生活,是解决党内矛盾和问题的“金钥匙”,是党员干部锤炼党性的“大熔炉”,是配套党内监督的“好帮手”。
第一,要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制。党内监督的顺利实施要求党员们在平等的基础上,充分調动出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营造良好的党内民主氛围。要想保持这种氛围,就必须坚持、完善、落实民主集中制。特别是针对“一把手”来说,要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严格按照程序决策,按照规矩办事,注意听取不同意见,正确对待不同声音。只有落实了民主集中制,才能使党内监督不流于形式,才能充分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畅通党员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把党风廉政建设延伸到基层。
第二,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一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突出政治学习和反腐败教育,突出党性锻炼,筑牢思想作风。二要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用好批評和自我批评的武器,认真查摆各种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要坚持谈心谈话和民主评议制度。党员干部要开展经常性的谈话谈心,互相评议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
第三,切实履行责任追究倒查制度。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实行权力清单制度,公开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形成有权必有责、有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运用好巡视和纪检组派驻两种方式,坚持授权者要负责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倒查。
《条例》作为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它的颁布实施,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将起到重要作用,是规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内监督的基本法规。因此,加强党内监督是全党的共同任务。各级党委(党组)要全面履行领导责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把党内监督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持之不息地推进从严治党。
注释:
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宣讲提纲,时事报告,2016年12月。
②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人民出版社,2016年。
③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宣讲提纲,时事报告,2016年12月。
参考文献:
[1]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6.4-5.
[2]中共中央文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北京:中共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6-9
[3]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10-13
[4]范怡雯.简析习近平的党内监督思想.新乡学院学报,2016(8):5-7.
关键词:贯彻落实;党内监督;四个重要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后颁布的,是以党章为基准,系统总结建党以来的各种历史经验,面对当前党内监督存在的新问题、新情况、新矛盾,对条例的完善、补充而做出的党内监督的新规定。本文从目的、内容、举措和手段四个“重要”方面解读如何加强党内监督,落实《条例》精神。
一、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目的
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因此必然要持之不息地加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党内监督工作。“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党内监督失效,其他监督必然失灵。”①既然党内监督是各项监督的基础,只有以党内监督为基础,才能带动其他监督、才能为全面治党提供坚实有力的制度保障和法理依据。《条例》的修订、出台,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的成果之一,并结合当下社会的现实情况和国内外严峻形势而提出的全面治党的新举措,体现出了从严治党的政治性和党的发展的创新性、结合现实的时代性。
二、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内容
当前党内监督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法制约束力不足、科学监督方法缺乏、自下而上体系的缺失、运转协调衔接不紧密、制度不够健全、一把手监督难题等等。为解决这些突出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明确提出,“强化党内监督,必须坚持、完善、落实民主集中制,确保党内监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完善监督制度,做好监督体系顶层设计,既加强党的自我监督,又加强对国家机器的监督。要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②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修订条例指明了方向和路径。
因此,新颁布的《条例》针对当前党内监督存在的问题体现了一些新提法、新内容:
第一,强调尊崇党章。首先就是要强调党内领导干部一
律平等,黨纪党规没有禁区、没有例外,不能用信任替代监督,要将信任激励与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从严治党,使党员干部权责相当、失责必究、违纪必查。
第二,强化顶层设计。要求建立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
(党组)承担主体责任、纪委承担监督责任、党的各级职能部门承担部门责任,党的基层组织承担日常监督责任、党员承担民主监督责任的自上而下的监督体系,从而织密监督网络,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
第三,抓住关键少数。为解决一把手监督难题,特别是
领导责任越大、职务越高、岗位越重要的,更要把纪律挺在前面,通过设置监督“探头”,使得“关键少数”置身于组织、党员、群众监督之下。特别是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最有效、最管用。只有抓住了“关键少数”,才能充分发扬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带头、示范作用,才能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强化党性修养、带头严格自律,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第四,用好四种形态。2015年9月24日,中央纪委
书记王岐山在福建调研时强调,要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种形态”是指,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对监督发现的各种问题,依法依规进行执纪审查,特别是“重点审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重中之重”③,要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三、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
“外疾之害,轻于秋毫,人知避之;内疾之害,重于泰山,而莫之避”。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加强党内监督,要从四个方面抓起。
一是抓主体责任落实。在党内监督中,各级党委(党组)承担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履行监督责任,党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分管职能做好职责内的监督工作,做到知责、尽责、负责,敢抓敢管,勇于监督。通过党委(党组)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层层传导压力,将主体责任延伸到基层,发挥严格自律、以上率下的示范作用,从而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作风突出问题的整改、作风建设各项制度的执行,实行廉洁从政。
二是抓纪委监督责任。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
主要履行党章赋予的执纪、监督、问责职责。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指出,纪委要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检查党的纪律执行情况,增强党的观念。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使之“不敢腐”。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对干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逐步实现“不能腐”。
三是抓党内民主监督。党员民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基
本方式。党员的民主监督不仅是权利,更是不容推卸的义务,是对党应尽的责任。要允许、鼓励党员及时向党组织反映问题,有根据地开展批评,勇于出击矛盾问题、指出缺点错误,同腐败现象坚决作斗争。
四是抓外部监督结合。把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结合起
来。虚心倾听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各种建议、意见和批评,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处理。
同时,利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推动政务公开、党務公开,拓宽监督渠道,形成监督合力,利用舆论监督,为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手段
强化党内监督的效能落实,在突出监督重点的基础上,关键是要充分发挥党内专项制度的作用,特别是要严肃认真地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党内政治生活,是解决党内矛盾和问题的“金钥匙”,是党员干部锤炼党性的“大熔炉”,是配套党内监督的“好帮手”。
第一,要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制。党内监督的顺利实施要求党员们在平等的基础上,充分調动出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营造良好的党内民主氛围。要想保持这种氛围,就必须坚持、完善、落实民主集中制。特别是针对“一把手”来说,要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严格按照程序决策,按照规矩办事,注意听取不同意见,正确对待不同声音。只有落实了民主集中制,才能使党内监督不流于形式,才能充分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畅通党员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把党风廉政建设延伸到基层。
第二,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一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突出政治学习和反腐败教育,突出党性锻炼,筑牢思想作风。二要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用好批評和自我批评的武器,认真查摆各种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要坚持谈心谈话和民主评议制度。党员干部要开展经常性的谈话谈心,互相评议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
第三,切实履行责任追究倒查制度。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实行权力清单制度,公开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形成有权必有责、有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运用好巡视和纪检组派驻两种方式,坚持授权者要负责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倒查。
《条例》作为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它的颁布实施,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将起到重要作用,是规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内监督的基本法规。因此,加强党内监督是全党的共同任务。各级党委(党组)要全面履行领导责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把党内监督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持之不息地推进从严治党。
注释:
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宣讲提纲,时事报告,2016年12月。
②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人民出版社,2016年。
③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宣讲提纲,时事报告,2016年12月。
参考文献:
[1]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6.4-5.
[2]中共中央文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北京:中共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6-9
[3]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10-13
[4]范怡雯.简析习近平的党内监督思想.新乡学院学报,2016(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