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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本位论"下的道德存在和知识存在无法完整诠释教师的主体存在,生命存在是教师主体存在的根基。教师体力、脑力、心理等方面的全面和谐发展必须以"以人为本"即教师生命存在作为其逻辑前提。生命教育理应关怀教师生命存在最基本的、最具体的生存条件,而这种生命关照必然要建立在对教师生存现状的实证研究基础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