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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统治者将禁毁“淫词小说”明确写入国家法典,对小说戏曲的查禁空前严厉,但清代的小说戏曲并未因此而门庭冷落,仍旧产生了大量的作品。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在对待小说戏曲的立场上,人情与法令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对立,喜爱小说戏曲源于人的娱乐本能,人情在这一点上并不服从法令的管制;另一方面,清代小说戏曲为了生存的需要,也采取了向法令妥协的策略,其中假借“官腔”装点门面的做法虽就自我保护而言不算高明,却为创作出优秀作品提供了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