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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我国现行转移支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入手,分析了这些问题的存在原因,从而提出了以“因素法”替代现行“基数法”的观点,同时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范围、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重、对专项转移支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进行整合、完善基础性数据的统计、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等措施,对完善我国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实现地区均衡发展都是至关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