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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众筹为代表的瞬息万变的新兴市场以及日新月异的技术发展背景下,以发明创意筹集资金及抢占市场时,如何以本国优先权制度来充分保护其应有的权益,是当前众筹业界和知识产权业界需要探讨的一个突出问题。梳理当前部分专利大国的本国优先权模式,可概括为三类:临时专利申请类型、普通专利申请类型、两种申请兼容的综合类型。通过比较和分析实证数据得出:临时申请类型的本国优先权模式相较于普通申请类型的模式具有更多优势,更适合于众筹等新业态。目前我国正在进行第四次《专利法》修正,本国优先权制度是本次修正的一项重点内容。在我国创新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