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6年6月24日,《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以下简称“32号令”)适时出台,清晰地界定了进入产权交易机构的企业国有资产范围,进一步明确了包括国有产权、资产转让、增资扩股三个大类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必须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自《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号)2004年2月1日起施行12年后,产权交易行业又迎来一个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期、并站在一个新的高度开展业务。产权交易机构从以股权为主要交易标的,逐步扩展到实物资产、增资扩股项目正式进入交易机构。同时,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多年的努力耕耘、挖掘拓展,可纳入产权市场中规范交易的种类已极大丰富。按照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划分的统计标准,迄今为止产权交易机构涉及业务的种类,由2011年以前的产股权、实物资产、涉诉资产、公共资源、企业融资等五类,逐步扩展到2016年包含金融资产、环境权益、技术产权、文化产权、林权、农村产权等12个大类。成交的业务规模也大幅增长,到2013年,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宗数突破了10000宗,实现交易金额突破2000亿元;12大类的业务金额成交达26042.42亿元;2016年12类业务成交宗数132.95万宗,实现交易金额79200亿元。(数据来源:《中国产权市场发展报告(2014)》、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产权交易行业通过交易模式创新、交易产品创新,实现了行业的快速发展,树立了行业的影响力和地位,在为国有企业改制、转型升级保驾护航中发挥了强大的功能和良好的作用。
随着交易产品的不断扩展,交易标的跨地区的特征越来越突出,更大范围寻找投资人的要求也越来越迫切,这就对交易机构的信息化平台建设、配套制度完善、以及规范运作、交易风险的防范等提出更高的要求。而对于行政区域化管理、相互之间独立运作、自主经营的各地产权交易机构来说,建设一个互联互通的信息化平台,打破区域分割,在全国范围内解决信息覆盖辐射,实现操作流程、标准统一的交易平台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1 产权交易机构初步融合期
自国务院国资委2003年初成立后,各地产权交易机构地位和职责进一步明确,特别是以省级交易机构为代表的各区域交易机构,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时期,交易机构不断壮大,业务规模迅速上升,在这段发展时期主要出现了两大方面的创新,助力产权交易机构的快速发展。
一方面是技术创新。在2009年前后,以信息化手段的不断丰富为基础,以北京产权交易所领创的“金马甲”、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创立的产权交易管理系统等为代表,创新地采用了网络竞价的模式,颠覆了传统意义的有形拍卖。有效地物理隔离了意向竞买方,营造了更加公平、私密的自由竞价空间,不断提高交易项目的竞价率和增值率。随后产权交易机构在网络竞价的基础上,不断丰富发展,一次报价、自由竞价、自由竞价加限时报价自由组合、综合评审等多种技术手段层出不穷。各地产权交易机构之间网络竞价平台交流顺畅、相互提携,平台的推广使用迅速扩大,机构之间的技术发展与融合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程度。网络竞价的出现和发展给产权交易的各参与方带来了全新的体验,在实战中不断取得良好的甚至是超出预期的效果。许多非国有产权项目业务不断被吸引到产权交易机构的平台上。凭借网络竞价这一技术手段的创新,产权交易机构的交易规模逐步扩大,增值率屡创新高,行业影响力不断提升。网络竞价成为产权行业良好口碑和对外宣传的一大利器和名片。
另一方面是交易品种创新。业务范围开始逐步拓展到诉讼资产、金融资产、特色大宗商品、碳排放权、农村产权、林权等非国资委管理权限范围内的交易产品;北京产权交易所的金融资产、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的诉讼资产、吉林长春产权交易所的股权托管、江西产权交易所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等各富特色的交易产品创新层出不穷。近些年,各地产权交易机构纷纷依托本地优势,拓展适合本地区的新交易产品,不断有新的交易产品通过消化、吸收、复制、移植大规模进入产权市场,形成了产权行业繁荣发展时期。
在这段期间,云南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也在不断探索和发展创新工作,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通过入股“金马甲”加入了全国性的网络竞价平台,有效地提升了地处边疆偏远地区的交易所的影响力。多年来,交易所通过对交易信息化平台的持续建设升级和配套制度的完善,争取到了包括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涉诉国有资产、中央及省属企业的实物资产、国有企业的增资扩股、林权等新的交易业务进场交易。2011年底,云南省政府主管领导授牌成立了云南林权交易中心,通过几年时间的市场培育推广,目前林权交易已经覆盖全省9个州(市)的17个县(市)。2013年6月,云南省首笔森林碳汇自愿减排项目在交易所顺利签约。
2 产权交易机构的创新停滞期
随着非国有交易场所一些特定业务风险的累积并爆发,特别是金融类、大宗商品类、文化产品类等项目不断出现违约等情况,由此产生的金融风险开始引发市场担忧。市场对交易场所能交易什么、应该怎样交易、该怎样去防范金融风险提出了必须解答的问题。在经历了创新业务的蓬勃发展期后,产权交易机构也开始冷静思考什么才是适合产权市场的交易品种?国有管理体制下,承担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职责、规范市场交易的产权交易机构的交易产品边界在哪里?各地产权交易机构技术的交流融合比较深入,产品的借鉴、复制也取得了相对丰盛的成果。但由于机构之间缺乏利益纽带和相应的合作机制,再加上发展方向、发展阶段的不同步,资源、人才、政策的不匹配,交流、合作、融合始终没有实现根本的突破。
加之全国各地非国有产权交易机构的野蛮生长,金融融资、小额贷款、贵金属交易、文化产品份额化交易等违约、违规事件的频繁发生,导致国家管理层痛下决心,开始清理整顿交易场所。随着《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的出台实施,清理暂停不规范运作交易场所、交易产品的同时,一直嚴格规范运作的产权交易机构各类创新业务不可避免地受到冲击而陷于停顿,机构间合作交流逐步减少,业务品种、交易方式创新动力减弱。 与此同时,经过多年基础设施的完善、设备的大规模普及,互联网开始迅速深入千家万户,互联网竞价平台兴起的速度和规模让人始料未及,开始不断蚕食产权交易机构的一些业务领域。随着全国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普遍设立,产权交易机构受到市场的多重挤压。由于大部分产权交易机构以省级管辖区域为界来操作业务,业务的跨区域协作、联合受到诸多因素制约,发展并不顺利。
因此,在此局面下,各地产权交易机构之间进一步加强合作交流,形成更高层次统一、标准的大产权交易平台已经成为迫切之举。
3 产权交易机构基础设施的共同建设
为有效解决区域分割的限制,使业务合作更加顺畅,打造一个高层次、辐射影响力广泛、标准统一、操作便捷的产权交易大平台,应该着力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
3.1 信息化平台的共同打造
信息化平台是产权交易机构的基础设施,产权交易机构的正常营运离不开基础设施平台的支撑。目前大部分产权交易的标准业务无外乎是产股权、资产和增资扩股三个大类,长期以来,各地机构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建设和维护自己的信息化平台,少则几百万,多则几千万,甚至上亿的投入。由于信息化平台标准相对统一,都必须满足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则的要求,且还要满足国务院国资委和各省市一级国资委的监管要求,因此功能上的要求实则基本是一致的。一直以来,各交易机构由于缺乏有效的利益机制,各自为政,分别建设自己的信息化平台,造成资源的重复建设和极大的浪费。因此,共同建设一个满足监管要求、操作标准化、覆盖辐射广泛的信息化平台,既能集约资源,又能形成相对统一的标准,有利于产权市场进一步扩大影响力。
3.2 制度建设的共同智慧贡献
包含交易流程、交易规则等在内的交易配套制度的建设,并在实践中不断修改完善,形成对产权交易的指导性标准化文件,是产权交易机构规范交易的必要基础,也是操作层面统一化、标准化的基础。目前,在協会安排和组织下,操作经验丰富的交易机构已经展开了产权交易制度建设工作,并取得了成果。
3.3 风险控制与防范的经验相互借鉴
风险防控对于产权行业而言,也应该属于交易制度的一部分,应该高度重视。随着当前产权市场交易品种的扩大,交易主体也不局限于国有及国有控股公司,各产权交易机构不同程度地涉足非国有产权、金融产品、融资、大宗商品等风险较高的交易品种,其中有的交易产品已经开始暴露出风险。因此,防范并控制交易风险,已经显现出越来越大的必要性。
在互联网深度融合的时代,以淘宝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互联网交易平台依靠广泛的使用,便利的操作,免收交易双方的服务费等特点在一些标准产品,如二手汽车、房产、机器设备等交易上,体现出局部的优势。而法院诉讼资产原来基本已经交由产权交易机构操作的业务,也面临逐步转移到淘宝网交易平台的情形。
未来,产权交易机构要以更加开放、合作、包容的态度,团结一致,共同打造产权交易机构基础设施,统一、标准的交易平台、制度体系、风险防控标准措施,才能在愈加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拓展自己的发展空间。
(作者为云南产权交易所董事长)
随着交易产品的不断扩展,交易标的跨地区的特征越来越突出,更大范围寻找投资人的要求也越来越迫切,这就对交易机构的信息化平台建设、配套制度完善、以及规范运作、交易风险的防范等提出更高的要求。而对于行政区域化管理、相互之间独立运作、自主经营的各地产权交易机构来说,建设一个互联互通的信息化平台,打破区域分割,在全国范围内解决信息覆盖辐射,实现操作流程、标准统一的交易平台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1 产权交易机构初步融合期
自国务院国资委2003年初成立后,各地产权交易机构地位和职责进一步明确,特别是以省级交易机构为代表的各区域交易机构,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时期,交易机构不断壮大,业务规模迅速上升,在这段发展时期主要出现了两大方面的创新,助力产权交易机构的快速发展。
一方面是技术创新。在2009年前后,以信息化手段的不断丰富为基础,以北京产权交易所领创的“金马甲”、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创立的产权交易管理系统等为代表,创新地采用了网络竞价的模式,颠覆了传统意义的有形拍卖。有效地物理隔离了意向竞买方,营造了更加公平、私密的自由竞价空间,不断提高交易项目的竞价率和增值率。随后产权交易机构在网络竞价的基础上,不断丰富发展,一次报价、自由竞价、自由竞价加限时报价自由组合、综合评审等多种技术手段层出不穷。各地产权交易机构之间网络竞价平台交流顺畅、相互提携,平台的推广使用迅速扩大,机构之间的技术发展与融合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程度。网络竞价的出现和发展给产权交易的各参与方带来了全新的体验,在实战中不断取得良好的甚至是超出预期的效果。许多非国有产权项目业务不断被吸引到产权交易机构的平台上。凭借网络竞价这一技术手段的创新,产权交易机构的交易规模逐步扩大,增值率屡创新高,行业影响力不断提升。网络竞价成为产权行业良好口碑和对外宣传的一大利器和名片。
另一方面是交易品种创新。业务范围开始逐步拓展到诉讼资产、金融资产、特色大宗商品、碳排放权、农村产权、林权等非国资委管理权限范围内的交易产品;北京产权交易所的金融资产、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的诉讼资产、吉林长春产权交易所的股权托管、江西产权交易所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等各富特色的交易产品创新层出不穷。近些年,各地产权交易机构纷纷依托本地优势,拓展适合本地区的新交易产品,不断有新的交易产品通过消化、吸收、复制、移植大规模进入产权市场,形成了产权行业繁荣发展时期。
在这段期间,云南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也在不断探索和发展创新工作,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通过入股“金马甲”加入了全国性的网络竞价平台,有效地提升了地处边疆偏远地区的交易所的影响力。多年来,交易所通过对交易信息化平台的持续建设升级和配套制度的完善,争取到了包括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涉诉国有资产、中央及省属企业的实物资产、国有企业的增资扩股、林权等新的交易业务进场交易。2011年底,云南省政府主管领导授牌成立了云南林权交易中心,通过几年时间的市场培育推广,目前林权交易已经覆盖全省9个州(市)的17个县(市)。2013年6月,云南省首笔森林碳汇自愿减排项目在交易所顺利签约。
2 产权交易机构的创新停滞期
随着非国有交易场所一些特定业务风险的累积并爆发,特别是金融类、大宗商品类、文化产品类等项目不断出现违约等情况,由此产生的金融风险开始引发市场担忧。市场对交易场所能交易什么、应该怎样交易、该怎样去防范金融风险提出了必须解答的问题。在经历了创新业务的蓬勃发展期后,产权交易机构也开始冷静思考什么才是适合产权市场的交易品种?国有管理体制下,承担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职责、规范市场交易的产权交易机构的交易产品边界在哪里?各地产权交易机构技术的交流融合比较深入,产品的借鉴、复制也取得了相对丰盛的成果。但由于机构之间缺乏利益纽带和相应的合作机制,再加上发展方向、发展阶段的不同步,资源、人才、政策的不匹配,交流、合作、融合始终没有实现根本的突破。
加之全国各地非国有产权交易机构的野蛮生长,金融融资、小额贷款、贵金属交易、文化产品份额化交易等违约、违规事件的频繁发生,导致国家管理层痛下决心,开始清理整顿交易场所。随着《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的出台实施,清理暂停不规范运作交易场所、交易产品的同时,一直嚴格规范运作的产权交易机构各类创新业务不可避免地受到冲击而陷于停顿,机构间合作交流逐步减少,业务品种、交易方式创新动力减弱。 与此同时,经过多年基础设施的完善、设备的大规模普及,互联网开始迅速深入千家万户,互联网竞价平台兴起的速度和规模让人始料未及,开始不断蚕食产权交易机构的一些业务领域。随着全国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普遍设立,产权交易机构受到市场的多重挤压。由于大部分产权交易机构以省级管辖区域为界来操作业务,业务的跨区域协作、联合受到诸多因素制约,发展并不顺利。
因此,在此局面下,各地产权交易机构之间进一步加强合作交流,形成更高层次统一、标准的大产权交易平台已经成为迫切之举。
3 产权交易机构基础设施的共同建设
为有效解决区域分割的限制,使业务合作更加顺畅,打造一个高层次、辐射影响力广泛、标准统一、操作便捷的产权交易大平台,应该着力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
3.1 信息化平台的共同打造
信息化平台是产权交易机构的基础设施,产权交易机构的正常营运离不开基础设施平台的支撑。目前大部分产权交易的标准业务无外乎是产股权、资产和增资扩股三个大类,长期以来,各地机构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建设和维护自己的信息化平台,少则几百万,多则几千万,甚至上亿的投入。由于信息化平台标准相对统一,都必须满足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则的要求,且还要满足国务院国资委和各省市一级国资委的监管要求,因此功能上的要求实则基本是一致的。一直以来,各交易机构由于缺乏有效的利益机制,各自为政,分别建设自己的信息化平台,造成资源的重复建设和极大的浪费。因此,共同建设一个满足监管要求、操作标准化、覆盖辐射广泛的信息化平台,既能集约资源,又能形成相对统一的标准,有利于产权市场进一步扩大影响力。
3.2 制度建设的共同智慧贡献
包含交易流程、交易规则等在内的交易配套制度的建设,并在实践中不断修改完善,形成对产权交易的指导性标准化文件,是产权交易机构规范交易的必要基础,也是操作层面统一化、标准化的基础。目前,在協会安排和组织下,操作经验丰富的交易机构已经展开了产权交易制度建设工作,并取得了成果。
3.3 风险控制与防范的经验相互借鉴
风险防控对于产权行业而言,也应该属于交易制度的一部分,应该高度重视。随着当前产权市场交易品种的扩大,交易主体也不局限于国有及国有控股公司,各产权交易机构不同程度地涉足非国有产权、金融产品、融资、大宗商品等风险较高的交易品种,其中有的交易产品已经开始暴露出风险。因此,防范并控制交易风险,已经显现出越来越大的必要性。
在互联网深度融合的时代,以淘宝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互联网交易平台依靠广泛的使用,便利的操作,免收交易双方的服务费等特点在一些标准产品,如二手汽车、房产、机器设备等交易上,体现出局部的优势。而法院诉讼资产原来基本已经交由产权交易机构操作的业务,也面临逐步转移到淘宝网交易平台的情形。
未来,产权交易机构要以更加开放、合作、包容的态度,团结一致,共同打造产权交易机构基础设施,统一、标准的交易平台、制度体系、风险防控标准措施,才能在愈加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拓展自己的发展空间。
(作者为云南产权交易所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