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 2002年3月,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开始试行"先例判决"制度,引起了国内法学界的关注和争议。它是指经过筛选、审核并被法院审判委员会确认的生效判决,对本院法官在处理同类案件时具有一定的拘束力和指导作用,保证同类案件有大体一致的裁判结果。该省高级人民法院也经常在有关司法刊物上发布一些判例,在民商事审判领域开始实行"判例指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