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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6月上海市政府颁布了(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其中规定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率是在基础费率的基础上实行浮动费率.这一结合上海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实际,运用费率杠杆手段促进预防工伤事故,实现基金收支平衡,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的思路格外引人注目.本文就制定浮动费率实施办法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几点见解,供有关方面参考.